5.5(四,一一)
(1)公布禁种罂粟条例。
(2)任命贡桑诺尔布为蒙藏事务员总裁(原名蒙藏事务局)。
(3)命齐耀琳会办吉林军务。
(4)中日铁路联络交通会议在东京举行。
5.7(四,一三)列宁发表「亚洲的觉醒」。
5.8(四,一四)公布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组织令。
5.9(四,一五)
(1)特派荫昌、萨镇冰、王士珍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办事员,并以荫昌为侍从武官长。
(2)任命梁善济为教育次长。
(3)任命蔡儒楷为山东民政长。
(4)中俄在圣彼得堡宣布废止两国边境免税通商。
5.10(四,一六)
(1)章士钊之「甲寅杂志」在东京出版。
(2)胡汉民、居正、朱执信、杨庶堪等之「民国杂志」在东京出版。
(3)任命卢永祥为陆军第十师师长。
5.11(四,一七)孙中山致书日本首相大隈重信,请赞助民党倒袁世凯,革新中国政治,中国愿开放全国市场(是日又晤大仓喜八郎)。
5.14(四,二0)
(1)设政治讨论会于政事堂。
(2)布告因财政困难,暂行简缩新政。
(3)任命徐树铮为陆军次长,沈铭昌为内务次长。
(4)任命唐在复为全权代表,会同颜惠庆前往荷京会议禁烟事宜。
(5)奉天、安东人民抗捐。
5.15(四,二一)
(1)中日订立第二次南浔铁路借款二百五十万元。
(2)厦门鼓浪屿交涉案议结。
(3)豫匪白狼陷甘肃岷县。
5.16(四,二二)公布劝业银行条例。
5.17(四,二三)
(1)公布平政院诉讼条例及诉愿条例。
(2)公布蒙藏院官制。
5.19(四,二五)
(1)任命张志潭为归绥民政长。
(2)日本实业家?泽男爵到北京。
5.20(四,二六)
(1)公布地方保卫团条例。
(2)湖南醴陵水灾。
5.22(四,二八)
(1)黑龙江巡防营又哗变。
(2)第二次全国运动会在北京举行(5.24闭幕)。
5.23(四,二九)
(1)公布省官制、道官制、县官制。
(2)改各省民政长为巡按使,观察使为道尹,裁撤各省内务、教育、实业各司、财政司及国税厅筹备处。
(3)通饬各省,振兴小学。
5.24(四,三0)
(1)公布参政院组织法。
(2)任命周自齐兼盐务署督办,张弧为盐务署长。
(3)上海法租界发生炸弹案,党人张秋白、刘铁等被捕。
5.25(五,一)设置国史馆(6.17开馆),王闿运为馆长(4.7到京,12.28返湘)。
5.26(五,二)
(1)参政院成立,停止政治会议,黎元洪、汪大燮任参政院正副院长(参政员为陆征祥、李家驹、吕海寰、梁士诒、赵尔巽、锡良、荫
昌、李经羲、熊希龄、梁启超、王家襄、陈国祥、宝熙、汪荣宝、蒋尊簋、蔡锷、严复、劳乃宣等七十三人)。
(2)特任周树模为平政院院长。
(3)任命张国淦为参政院秘书长,由林长民代理。
(4)任命金永为山西巡按使,李国筠为广东巡按使。
5.28(五,四)日本驻华公使山座圆次郎卒。
5.29(五,五)国务卿徐世昌红顶花翎,向宣统贺节。
5.30(五,六)孙中山所委之讨袁军第一路司令蒋中正之机关(在上海闸北)被破获,陈乔荫等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