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冒者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
  非为人丧,问与赐与: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
  县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秜。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练则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葬,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緦,执事不与于礼。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疏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緦之丧,既殡而从政。
  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