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四真人,請問太上大道君曰:受法傳經,言聞之矣,修習階漸,緣何始乎?
道君曰:初學之儔,奉經治寫別室几案,晨夜香燈供養存神,朝夕禮拜所受。高上隨緣行之,科法有異,各在經中,或應自口,在乎其人。受學不事朝禮,即犯毀辱屢至,功行不興。必願成真,勿忘朝禮。因緣有礙,日夕不恒。良晨不虧,自有感效。重為子言之,審付其人也。真人稽首,受命奉行。
凡習功業,精尋經誥,受持要戒,諳誦在心,心存意解,行之不疑,不懈不退,精進日新,隨世教化,依時行藏。三洞諸經,更互出沒,順運濟急,勿強違緣,應用高低,不可抑絕。緣宜上下,不可棄捐,當須得中,不可閉塞而強通。通而苟塞,上下及中,顛倒違逆,皆有灾考,不可不詳。大運和時,品依次第,不和之日,各受少分,深淺多少,不得違階,超越由緣,慎勿乖運,精心期真,嚴持戒耳。
齋法有十戒:
一者不得食含血之物,有生炁并薰卒之屬,唯菜非向生之月得食之。
二者平旦啜粥,日中則食,自是之後,有甘肥美味,一切不得復饗。晝則燒香,夜則然燈,燒香不乏須臾,坐起臥息不離法則。
三者棄寫因緣,唯道是務。
四者思經念誡,洗心精進。
五者慈孝一切,愍念悲窮,開示生道,以勸愚民。
六者悔謝罪過,求乞生活。
七者委捨榮華,所寶在道。
八者勞身苦體,為道驅使。
九者願除眾痛,十苦八難,免度厄世,為太平種民。
十者尊道貴德,心口相副,洗心精進,志求仙儔,承受經戒,不敢虧違,昇
度之日,與道合同。
高上科曰:監齋法師,從齋之官,誦經行道,上高座讀經一千言,聽得一飲,不在不誦之例。此一條出《四極明科》中篇。
高上科曰:夫受星宿正治,及奉受三寶經法,洞真玄經之法,拜署齋法之後,悉應受法難五戒,而不受此五戒者,不得參同齋官繽錄之例。并受真契三一、真一以上,又不受法難五戒者,不得列名上宮,又不得表奏星宿大章。若未受而奏章,仙都無名,露章不被奏御。所以爾者,既無法軌,身不清廉,是故不為奏御。又且星宿之官,不受未戒不廉之師奏事。故有大小科戒之法,明各依承。凡齋有五種之格,如左:
第一救急治病,承用天師旨教法。入三元方謝,乞生丐活,自縛泥額,塗炭之法,並在旨教之中。
第二靈寶梵行,集賢觀化,修身種福之法,其中又有生死謝罪,責己思愆之法。
第三上清仙隱,為七世先亡遷昇之齋,亦隨月修直,善行之法。
第四真一守寂,思神吞炁,導引之齋。
第五太一神丹,宜祭爐火金液之法,閉房經月之齋。其別隱靜,養神續命,清詠長齋,不在五條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