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道士、祭酒、男女官,已參受真契,并受上清三洞之經,及星宿治法,為道欲得標名玄都,奏御旨聞,當受玄都法難五戒。其戒文如左:
第一之戒,不得不敬於天,不得謂天無神,呼地無鬼,不得輕慢地祇山川大澤,而穿鑿無忌。是謂天地無靈,罪犯無畏。又不得教令人輕慢天地,謂無神鬼。
犯此一戒,奪天筭三百。一犯此過,减壽七年,格事七年,責己思愆,立功補過。有殊於先,伏誓三通,然後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第二戒,不得殺害眾生,探巢破卵。又不得教令人殺害眾生,探巢破卵。
犯此一戒,奪天筭一百六十。一犯此過,减壽五年,格事五年,責已思愆,立功補過,清善至到。有殊於先,伏誓三通,然後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第三戒:不得行欺巧竊盜,貪心恣惡,規圖人物,奪人志願。又不得教令人為巧竊,貪圖人物,奪人所愛。
犯此一戒,奪天筭一百二十。一犯减壽四年,格事四年,責己思愆,積功補德。有殊於先,然後伏誓三通,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第四戒、不得飲酒,外淫略他婦女,淫通不道,因公行私。又不得教令人飲酒歡妻,略他子女,淫通不道,因公行私。
犯此一戒,奪天筭一百二十。一犯此過,减壽四年,格事四年,思愆責己,立功補過。有殊於先,然後伏誓三通,啟復先位,計功續命。道不負人。
第五戒,不得詛佞嫉毒,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