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金肺之志也。金本燥,能令燥者火也。心火主于热,喜痛,故悲痛苦恼者,心神烦
  热躁乱,而非清净也。所以悲哭而五液俱出者,火热亢极,而反兼水化制之故也。夫五脏者
  ,肝、心、脾、肺、肾也。五脏之志者,怒、喜、悲、思、恐也。悲,一作忧。若志过度则
  劳,劳则伤本脏。凡五志所伤皆热也。
  如六欲者,眼、耳、鼻、舌、身、意也。七情者,喜
  、怒、哀、惧、爱、恶、欲;一作好、爱、恶。情之所伤,则皆属火热。所谓阳动阴静。故形神劳则躁不宁,静则清平也。是故上善若水,下愚如火。先圣曰∶六欲七情,为道之
  患。属火故也。
  如中风偏枯者,由心火暴甚,而水衰不能制之,则火能克金,金不能克木,
  则肝木自甚,而兼于火热,则卒暴僵仆,多因五志七情过度,而卒病也。又如酒醉而热,则
  五志七情竞起。故《经》曰∶战栗,惊惑,悲笑,谵妄歌唱,骂詈癫狂,皆为热也。故热甚癫狂
  者,皆此证也。
  (笑)
  笑∶蕃茂、鲜淑、舒荣、彰显,火之化也。故喜为心火之志也。喜极而笑者,犹燔烁火
  喜而鸣,笑之象也,故病笑者,火之甚也。或心本不喜,因侮戏而笑者,俗谓之冷笑。涉人
  非道而伐之,使惭然失志,由是违己心则喜笑。
  或以轻手扰人颈、腋、腹、胁、股、、足
  、趺,令人痒而笑者,由动乱扰挠,火之用也;静顺清谧,水之化也。皮肤彰显之分,属于
  火也,嫩薄隐藏之分,属于水也。以火用扰其水分,使人惭然失志而痒,则水衰火旺,而为
  笑也。
  以手自扰而不笑者,不羞不痒故也。然羞惭而痒者,心火之化也。人失信志则羞渐者
  ,水衰火实故也。志与信者,肾水之化也。但痒而不羞,羞而不痒,皆不能为笑者,化微不
  能变动故也。
  (谵)
  谵∶多言也,言为心声,犹火燔而鸣,故心火热则多言,犹醉而心热,故多言也。或寐
  而多言者,俗云睡语,热之微也。若热甚则睡寤,而神昏不清,则谵语也。自汗、惊悸、咬
  牙皆然。所谓寐则荣卫不能宣行于外,而气郁于内;是故里热发也。
  夫上善若水,下愚如火。故六欲七情,上善远之,而下愚迁之。其梦中喜、怒、哀、乐、好、恶、爱之七情,
  非分而过,其不可胜者,寐则内热郁甚故也。凡人梦者,乃俗云梦中之梦,离道愈远;梦之觉者
  ,尚为道之梦也;故成道是为大觉,则六欲七情,莫能干也。古人言,梦者神迷也。病热而
  能迁七情者,水衰道远故也。
  (妄)
  妄∶虚妄也,火为阳,故外清明而内浊昧。其主动乱,故心火热甚则肾水衰,而志不精
  一。虚妄见闻,而自为问答,则神志失常,如见鬼神也。或以鬼神为阴,而见之则为阴极脱
  阳,而无阳气者,妄意之言也。
  (衄蔑血汗)
  衄蔑血汗∶血出也。汗者浊也。心火热极则血有余,热气上甚,则为血溢,热势亢极,则燥
  而汗浊,害承乃制,则色兼黑而为紫也。
  二、六气为病(三)湿类
  (总纲)
  属性:诸痉强直,积饮,痞隔中满,霍乱吐下,体重,肿肉如泥,按之不起,皆属于湿。(足太阴湿土乃脾胃之气也)
  二、六气为病(三)湿类
  (分述)
  属性:(诸痉强直)
  诸痉强直∶筋劲强直而不柔和也,土主安静故也。阴痉,曰柔;阳痉,曰刚。亢则害承乃制,故湿过极,则反兼风化制之。然兼化者虚象,而实非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