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生论第三
属性:论曰。内经谓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
度百岁乃去。今时之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
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且饮食起居。乃人生日用之法。纵恣不能知节。
而欲传精神服天气者。不亦难乎。又经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起居如惊。神气乃浮。是以圣人春木旺以膏香助脾。夏火旺以膏腥助肺。金用事。膳膏臊以助肝。水用事。
膳膏膻以助心。所谓因其不胜而助之也。故食饮之常。保其生之要者。五谷五果五畜五菜也。脾胃待此而仓廪备。三焦待此而道路通。荣卫待此以清以浊。筋骨
待此以柔以正。故经云。盖五味相济。斯无五宫之伤。所以养其形也。虽五味为之养形。若味过于酸。肝气以津。
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浓。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所谓失五味之常。而损其形也。王注曰。
味有偏缘。脏有偏绝。此之谓也。饮食者养其形。起居者调其神。是以圣人春三月夜卧早起。被发缓形。见于发陈之时。且曰以使志生。夏三月夜卧早起。无厌于日。见于蕃秀之时。且曰使志无怒。使气得泄。
秋三月早卧早起。与鸡俱兴。见于容平之时。收敛神气。且曰使志安宁。以应秋气。冬三月早卧晚起。去寒就温。见于闭藏之时。
且曰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此顺生长收藏之道。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四时起居法。所以调其神也。
经所谓逆于春气。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逆于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涸。逆于秋气。则太阴不收。肺气焦满。逆于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此失四时之气。
所以伤其神也。智者顺四时。不逆阴阳之道。而不失五味损益之理。故形与神俱久矣。乃尽其天年而去。与夫务快其心。
逆于生乐者。何足与语此道哉。故圣人行之。贤者佩之。岂虚语哉。
阴阳论第四
属性:论曰。天地者。阴阳之本也。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故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倘不知此。谓天自运乎。地自处乎。岂足以语造化之全功哉。大哉干元。
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所以天为阳。地为阴。水为阴。火为阳。阴阳者。男女之血气。水火者。
阴阳之征兆。惟水火既济。血气变革。然后刚柔有体。而形质立焉。经所谓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乎人。
人禀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故人生于地。悬命于天。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盖人居天之下地之上气交之中。
不明阴阳而望延年。未之有也。何则。苍天之气。不得无常也。气之不袭。是谓非常。非常则变矣。王注曰。
且苍天布气。尚不越于五行。人在气中。岂不应于天道。左传曰。违天不祥。系辞云。一阴一阳之谓道。
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故偏阴偏阳谓之疾。夫言一身之中。外为阳。内为阴。气为阳。血为阴。背为阳。
腹为阴。腑为阳。脏为阴。肝心脾肺肾五脏皆为阴。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皆为阳。盖阳中有阴。阴中有阳。
岂偏枯而为道哉。经所谓治心病者。必求其本。是明阴阳之大体。水火之高下。盛衰之补泻。远近之大小。
阴阳之变通。夫如是惟达道人可知也。
察色论第五
属性:论曰。声合五音。色合五行。声色符同。然后定立脏腑之荣枯。若滋荣者其气生。如翠羽鸡冠蟹腹豕膏乌羽是也。枯夭者其气败。如草兹血枳实枯骨煤是也。至如青赤见于春。赤黄见于夏。
黄白见于长夏。白黑见于秋。黑青见于冬。是谓五脏之生者。以五行之相继也。得肝脉色见青白。
心脉色见赤黑。脾脉色见黄青。肺脉色见白赤。肾脉色见黑黄。是谓真脏之见者。以五行之相克也。若乃肺风而眉白。心风而口赤。肝风而目青。
脾风而鼻黄。肾风而肌黑。以风善行数变故尔。肝热而左颊赤。肺热而右颊赤。心热而颜赤。
脾热而鼻赤。肾热而颐赤。以诸热皆属火故尔。以至青黑为痛。黄白为热。青白为寒。以九气不同故尔。鼻青为腹水。黑为水气。白为无血。黄为胸寒。赤为有风。鲜明为留饮。而五色取决于此故尔。
然审病者。又皆以真脾为本。盖真脾之黄。是谓天之气。五色又明。病虽久而面黄必生者。以其真气外荣也。
此数者虽皆成法。然自非心清见晓于冥冥。不能至于此。故五色微诊。可以目察。尤难。难经曰。望而知之谓之神。为见五色于外。故决死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