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治章第八①
  【原文】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②,不敢遗小国之臣③,而況于公、侯、伯、子、男乎④?故得万国之欢心⑤,以事其先王⑥。治国者⑦,不敢侮于鳏寡⑧,而況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⑨。治家者⑩,不敢失于臣妾,而況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注释】
  ①孝治:以孝道去治理天下.②昔者明王:昔者,从前。明,英明,圣明。③不敢遗小国之臣:遗,遗忘。小国之臣,指小国派来的使臣。小国之臣容易被疏忽怠慢,明王对他们都礼遇和关注,各国诸侯来朝见天子受到款待就无庸赘言了。④公、侯,伯、子、男:周朝分封诸侯的五等爵位。《礼记·王制》;“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相传周公摄政,为诸侯扩大封地,公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除封邑有广狭之别外,诸侯的其他各种待遇,也依爵位高低有所不同。⑤万国之欢心:万国,指天下所有的诸侯国:“万”是极言其多,并非实数。⑥以事其先王:先王,指“明王”已去世的父祖。这是说各国诸侯都来参加祭祀先王的典礼,贡献祭品。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只有他才能主持对先王的祭祀。他的其他弟兄分别封予各等爵位,成为诸侯。参加祭祀时,他们按关系亲疏及爵位高低来“助祭”。⑦治国者:治理国家的君王,即诸侯。国,指诸侯的封地。⑧鳏寡:《孟子·梁惠王下》:“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后代通常称丧妻者为鳏夫,丧夫者为寡妇。⑨以事其先君:先君,指诸侯已故的父祖。这是说百姓们都来参加对先君的祭奠典礼。⑩治家者:指卿、大夫。家,指卿、大夫受封的采邑。臣妾:指家内的奴隶,男性奴隶曰臣,女性奴隶曰妾。也泛指卑贱者。古文本“臣妾”下有“之心”二字,敦煌遗书伯3382同古文本。妻子:妻与子。以事其亲:亲,父母双亲。这是说卿、大夫因为能得到妻子、儿女,乃至奴仆、妾婢的欢心,所以全家上下都协助他奉养双亲。天子舆诸侯之位,都是父死子袭,因此,他们只能事“先王”、“先君”,而卿、大夫的职位不必父死子袭,因此,他们得以在双亲健在时侍奉双亲。夫然:夫,句首语气词。然,指示代词,这样。生则亲安之:生,活着的时候。安,安乐,安宁,安心。之,指双亲。《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久为难,久可能也,卒为难,”可见曾子认为,实行孝道其中以使父母长久地安乐及有一个完满的终结为最困难。祭则鬼享之:鬼,指去世的父母的灵魂。《论衡·讥日》:“鬼者死人之精也。”《礼记·礼运》郑玄注:“鬼者精魂所归。”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脱离躯体而存在,成为“鬼”。享,祭祀时要给死者供献酒食,让亡灵享用。足利本“享”作“亨”,石台本同。亨,通“享”。災害:指自然界水、旱、风、雨等災变。邢昺疏引皇侃注:“天反时为災,谓风雨不节也;地反物为妖,妖即害物,谓水旱伤禾稼也。”祸乱:指人事方面的祸患、災难。邢呙疏引皇侃注:“善则逢殃为祸,臣下反逆为乱也。”又,敦煌遗书伯3382《孝经注》:“政败逆民曰乱,国事丧破曰祸。”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如此,指“天下和平”等福应。孔传:“行善则休征(吉祥的征兆)报之,行恶则咎征随之,皆行之致也。”这是说由于明王用孝道治理天下,有美德善行,因此才有这种种福应。“有觉德行,四国顺之”:语出《诗经·大雅·抑》。觉,大。四国,四方之国。这是说,天子有伟大的德行,四方各国都顺从他的教化,服从他的统治。
  【译文】
  孔子说:“从前,圣明的帝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连小国的使臣都待之以礼,不敢遗忘与疏忽,何況对公、侯、伯、子、男这样一些诸侯呢!所以,就得到了各国诸侯的爱戴和拥护,(他们都帮助天子筹备祭典),参加祭祀先王的典礼。治理封国的诸侯,就连鳏夫和寡妇都待之以礼,不敢轻慢和欺侮,何況对士人和平民呢!所以,就得到了百姓们的爱戴和拥护,(他们都帮助诸侯筹备祭典),参加祭祀先君的典礼。治理采邑的卿、大夫,就连奴婢僮仆都待之以礼,不敢使他们失望,何況对妻子、儿女呢!所以,就得到大家的爱戴和拥护,(大家都齐心协力地帮助主人),奉养他们的双亲。正因为这样,所以父母在世的时候,能够过着安乐宁静的生活;父母去世以后,灵魂能够安享祭奠。正因为如此,所以天下和和平平,没有风雨、水旱之类的天災,也没有反叛、暴乱之类的人祸。圣明的帝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会出现这样的太平盛世。《诗经》裹说:‘天子有伟大的道德和品行,四方之国无不仰慕归顺。”
  圣治章第九
  【原文】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①,无以加于孝乎②?”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③。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④。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⑤。昔者周公郊祀⑥后稷⑦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⑧。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⑨?”
  “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⑩。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注释】
  ①敢:与人对语自言冒昧,表敬副词。可译为大胆地,冒昧地。②无以加于孝乎:没有比孝道更好的吗?《吕氏春秋·离俗篇》:“有可以加矣。”《长利篇》:“不可以加矣。”高注:“加,上也。”③天地之性,人为贵:天地间有生命之物,最为贵重的是人。《尚书):“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淮南子·精神训》:“天下之所养性也。”又《主术训》:“近者安其性。”高注:“性,生也。”《礼记·礼运篇》:“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又云:“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又云:“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④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莫,没有什么。严,尊敬。按古代说法,万物始于天,人伦始于父。所以对父,应像对天一样尊敬。《后汉书·江革传》:“夫孝者,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汉书·杜周传》:“孝,人行所先也。”《大戴礼·曾子·大孝篇》:“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郑注:“孝,德之本也。”《孟子·万章篇》:“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⑤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配天,指祭天而以先祖配之也。《诗·周颂·思文》:“思文后稷,克配彼天。”陈奂《诗毛氏传疏》:“凡禘、郊、祖、宗四者,皆天子配天之祭。”贺长龄曰:“严父配天,是敬之极,即孝之极。虽畎亩之中,有事父如事天,则有严父配天意象,不必帝王备礼,始能尊其父也。”郑注:“尊严其父,配食天者,周公为之。故此独举周公一人者,以当代言之耳。周公名旦,文王之子,武王之弟也。”⑥郊祀:古代祭祀天地在郊外。《汉书·郊祀志》:“故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又:“成帝即位。丞相御史奏曰:“帝王之事,莫大于承天;承天之序,莫大于郊祀。”⑦后稷:周朝的始祖。传说当尧之时,其母姜嫄,践踏了巨人之足迹而有妊娠,生子以为不吉祥,弃之在隘巷,牛马不践踏他;取置冰上,飞鸟用翅膀护着他;于是又将他抱回来,取名曰之弃。等他长大成人后,尧使居稷官,封于邰,号曰后稷。子孙历代任其官,十五传而至周武王,遂有天下。⑧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礼记·乐记篇》:“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按,明堂亦称清庙。《清庙》诗序云:“祀文王也。”《礼记·明堂位篇》:“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明堂为专祀文王处,故云宗祀。上帝,天帝。⑨何以:以何,凭什么。⑩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膝下,指人幼年时常依于父母膝旁,此处指孩提时代。《孟子·尽心篇》:“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礼记·曲礼篇》:“幼子常视无诳,童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倾听。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叩诏之,则掩口而对。”《礼记·祭义篇》:“君子生则敬养。”又曰:“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而不敢弗尽也。”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司马光曰“严亲者,因心自然;恭敬者,约之以礼。”唐玄宗曰:“圣人因其亲严之心,敦以爱敬之教,故出以就傅,趋而过庭,以教敬也;抑搔养痛,悬衾箧枕,以教爱也。盖爱敬二字,为孝治之本。故先王以此设教,而使万民皆相爱敬也。”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唐玄宗曰:“圣人顺群心以行爱敬,制礼则以施政教,亦不待严肃而成理也。”此句的意思是圣人的教化虽然并不严厉但却很有成效,圣人的政令虽然并不苛刻但却能使天下太平。其所因者,本也:本,这里指的是孝道,因其为孝道的根本。司马光曰:“本,天性也。”又郑注;“本者,孝也。”《论语·学而篇》:“君子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曾子·本孝篇):“忠者,其孝之本与!”父母生之,续莫大焉:续,传宗接代。焉,代词,这。《尔雅·释诂):“续,继也。”《淮南子·修务训》:“教顺施续。”注:“续,犹传也。”《易·家人彖》:“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这句的意思是父母生养我们,我们又生子传孙,没有比传宗接代更重要的了。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意思是君王对臣,好比严父对子女,没有比这更厚重恩惠。悖德:悖,违背。悖德,即违背道德。悖礼:违背礼仪。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一作“以顺为逆,民无则焉”、“以顺,民则;逆,民无则焉”、“以顺而逆,民无则焉。”则,法则,榜样。凶德:一种丑恶的品德。古语中将盗、贼、奸视为“凶德”,孝、敬、忠、信为“吉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虽,即使。贵,重视。君子则不然:不然,不是这样的。然,如此。言思可道:郑注:“言中诗书,故可传道也。”这句的意思是君子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考虑是否能得到别人的称道。行思可乐:郑注:“动中规矩,故可乐也。”《中庸》第三十一章:“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知。见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说。”《曾子·立事篇》:“身言之后人扬之,身行之后人秉之。”又云:“人信其言,从之以行;人信其行,从之以复。”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考虑到能否使人感到喜悦。作事可法:唐玄宗曰:“制作事业,动得物宜,则可法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所建立的事业要使人能够效法。容止可观:容止,容貌和举止。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的容貌和举止要使人能够仰望。进退有度:《史记·称禹》:“身为度。”度,法也。郑注:“难进而尽忠,易退而补过。进退均有所宜,故有度也。”《论语·泰伯篇》:“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可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待其人而后行。”《诗·大雅》:“敬慎威仪,惟民之则。”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的一进一退都能经得起人们的推敲。以临其民:临,统治。这句话意思是用这样的办法来统治他的臣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象,模仿,效法。《左传》:“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又云:“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民,谓之有威仪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因此他的百姓既敬畏他,又拥戴他,并处处效法他模仿他。淑人君子,其仪不忒:淑人,有德行的人,淑,善良。《诗·燕燕》:“终温且惠,淑慎其身。”郑注:“淑,善也。”仪,是说人的规矩礼貌。忒,差也。《易·彖上传》:“观天之道,而四时不忒。”这句话的意思是善良的君子,他的威仪礼节不会有差错。”
  【译文】
  曾子说:“我很冒昧地请教您,圣人的德行难道没有比孝道更伟大的?”
  孔子说:“虽然天地间的万物都具有各自的本性,但其中只以人秉有的本性最为尊贵。人的一切行为没有比孝亲更伟大的了。而在所有的孝行中,没有比尊崇和爱戴自己的父亲更为重要的。而尊崇和爱戴父亲,没有比在举行祭祀时以父亲配享天帝更为重要的。自古以来,能以父亲配享天帝的,就只有周公一个人做到了。从前,周公在举行郊祀时,以自己的始祖后稷来配享天帝;在明堂祭祀时,以父亲文王配享天帝。因此,每逢祭祀的时候,天下的诸侯,依各人的职位,都来参与祭祀。所以说,圣人的德行又哪有比孝道更伟大的呢?”
  “人在刚一出生的时候,就懂得亲近父母,后来在父母的培养和教育下,知晓奉养父母、尊严父母。圣人就是因为看到世人能从小尊严父母,就教导众人敬亲的道理;看到世人能从小对父母很亲近,就教导众人爱亲的道理。所以,圣人的教化不须用严肃的方法就能取得显著的成效,圣人的政令不须用严厉的方法就能将天下治理完善。为何圣人能如此顺利呢?这全都归功于他懂得人的天性中孝是一切的根本。
  父亲培养、教育儿子,儿子奉养、尊敬父亲,这是一种人类自然的天性.其中更包含着君爱臣子、臣子敬君这样一种天赋的义理,因为奉养父亲能够尽孝,事君才能尽忠。父母生育我们,我们生子传孙,使血脉得以相连属,没有比这传宗接代更为重要的了。君王对臣,好比严父教养子女,没有比这样的恩惠更厚重的了。所以,作为人子的不爱自己的父母,而去爱他人的父母,这就叫做悖德;作为人子的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去尊敬他人的父母,这就叫做悖礼。如果认为这样的行为是正确的,那就错了,人民就无从效法了。因此,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依照善德行事,而都表现在凶德上,即使一时侥幸得到崇高的地位,但真正有才德的君子不会认为这种地位是可贵的。
  君子和一般悖乱的小人是不一样的。君子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先思量能否获得人家的称赞;君子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先思量能否获得人家的喜悦;君子的立德行义,都能为人尊敬;君子的事业作为,都能为人效法;君子的容貌举止,都能为人仰望;君子的一进一退,都能为人度量。君子就是以上述的六件事来统治他的人民,因而人民既敬服他又拥戴他,并处处效法和模仿他。因此,君子能轻易地完成他的德教,很顺利地推行他的政令。”
  《诗经·曹风》上说:“一个善良有德行的君子,他的威仪一点也没有差错。”
  纪孝行章第十①
  【原文】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②,养则致其乐③,病则致其忧④,丧则致其哀⑤,祭则致其严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⑦,为下不乱⑧,在醜不爭⑨。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醜而爭则兵⑩。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猶为不孝也。”
  【注释】
  ①纪孝行:纪录孝行的内容,即孝子在侍奉双亲时应当做到的具体事项。②居则致其敬:居,平日家居。致,尽。孔传:“谓虔恭朝夕,尽其欢爱。”③养则致其乐:养,奉养,赡养。乐,欢乐。孔传:“和颜説(悦)色,致养父母。”郑注:“若进饮食之时,怡颜悦色。”④病则致其忧:致其忧,充分地表现出忧伤焦虑的心情。孔传:“父母有疾,忧心惨悴,卜祷尝药,食从病者,衣冠不解,行不正履,所谓致其忧也。”郑注;“若亲之有疾,则冠者不栉,怒不至詈,尽其忧谨之心。”明黄道周《孝经集传》:“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诸家注所举皆“致其忧”的表现,主要是子女不能有愤怒高兴的神态,不能讲究服饰打扮,不能参加娱乐活动,不注重生活享受。⑤丧则致其哀:丧,指父母去世,办理丧事的时候。孔传:“亲既终没,思墓號咷,斩衰(穿着丧服)欢粥,卜兆祖葬,所谓致其哀也。”郑注:“若亲丧亡,则攀號毀瘠(因悲哀而消瘦),终其哀情也。”⑥祭则致其严:《礼记·祭义》说,祭祀时事死如生,“入室,优然(微微)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歎息之声”。《玉藻》说:“丧容累累(疲倦貌),色容颠颠(忧思貌),视容瞿瞿梅梅(恍惚不清貌),言容茧茧(声细气微貌)。”这些都是“致其严”的表现。⑦居上:身居高位、上位。⑧为下不乱:为下,身为臣下。乱,反逆犯上。《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孔子认为,“孝弟”与“不乱’是有必然联系的。⑨在醜:醜,隶,卑贱之人。在醜,指处于低贱地位的人。⑩兵:指动用兵器,即相互残杀。虽日用三牲之养:三牲,牛、羊、豕。旧俗一牛、一羊、一豕称为“太牢”,是最高等级的宴会或祭祀的标准。说每天杀牛、羊、豕三牲来奉养父母,这是极而言之的誇张说法。猶为不孝也:如果不能去除前面所说的三种行为:“居上而骄”、“为下而乱”、“在醜而爭”,那么都将造成生命危险,使父母忧虑担心,因此,这样的人就不能算作孝子。以上两句,古文本作“虽日用三牲养之,繇为弗孝也”。“繇”,通“猶”。
  【译文】
  孔子说:“孝子奉事双亲,日常家居,要充分地表达出对父母的恭敬;供奉饮食,要充分地表达出照顾父母的快乐;父母生病时,要充分地表达出对父母健康的忧虑关切;父母去世时,要充分地表达出悲伤哀痛;祭祀的时候,要充分地表达出敬仰肃穆,这五个方面都能做齐全了,才算是能奉事双亲尽孝道。奉事双亲,身居高位,不骄傲恣肆;为人臣下,不犯上作乱,地位卑贱,不相互爭斗。身居高位而骄傲恣肆,就会灭亡;为人臣下而犯上作乱,就会受到刑戮;地位卑贱而爭斗不休,就会动用兵器,相互残杀。如果这三种行为不能去除,虽然天天用备有牛、羊、猪三牲的美味佳餚奉养双亲,那也不能算是行孝啊!”
  五刑章第十一
  【原文】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①,而罪莫大于不孝②。要君者无上③,非圣人者无法④,非孝者无亲⑤。此大乱之道也⑥。”
  【注释】
  ①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五刑,古代五种轻重不同的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墨者,鲸面。劓者,割鼻。剕者,刖足。宫者,男割势,下蚕室,女闭幽宫中。大辟者,斩首。②而罪莫大于不孝:罪行没有比不孝更大的。唐玄宗曰:“条有三千,而罪之大者,莫过于不孝。”《孟子·离娄篇》:“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曾子·大孝篇》:“身者亲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故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乎身,敢不敬乎?”《尚书·大禹谟》:“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又《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吕氏春秋·孝行览》:“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③要君者无上:要,要挟,胁迫。《论语·宪问篇》:“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用武力威胁君王的人在他的心目中就没有君王的存在。④非圣人者无法:非,诽谤,诋毁。这句话的意思是用言语诋毁圣人的人在他的心目中就没有法理的存在。⑤非孝者无亲:范祖禹云:“人之善莫大于孝。故圣人制刑,不孝,则不道先王之法言,而无法,于是乎敢非圣人。不孝,则不爱其亲而无亲,于是敢非孝。故曰此大乱之道也。明其当为莫大之罪也。”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孝敬父母的人他心目中就没有父母的存在。⑥大乱之道:大乱的根源。道,根源。
  【译文】
  孔子说:“属于五刑的犯罪条款有三千多条,在这三千多条大小不等的罪行中,以犯不孝罪所判的刑罚最重。凡是以武力胁迫君王以达到个人目的的人,在他的心目中就没有君王的存在;凡是以言语诽谤圣人出言不逊的人,在他的心目中就没有法理的存在;凡是不孝顺自己父母的人,在他的心目中就没有双亲的存在。以上所说的三种人,是人间一切祸乱的主要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