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凛冽的浩风吹起,卷起道路上漫漫灰尘,从山谷的一方延伸过来。
脚下的道路就如同干枯的海,在阳光照射下沉默着。天气虽然寒冷,但汗水还是一滴一滴从额头渗出,可是还未滴落到地上,就被北风吹干了,同时在饱经风霜脸上又留下一道刮痕。
这就是镖师们更多情况下的模样,武侠小说中,镖师们一个个大马金刀,就仿佛江湖的豪客一般。但事实上,他们更多像牲口,沉默,辛苦,唯一期盼的,就是早日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好换来短暂时日的豪阔。
一路上,没有欢声笑语,更没有纵身江湖无悔的潇洒。有的,只是粗重的喘息,和跟行进节奏一道响起的清脆马铃声。
可跟这些辛劳镖师不一样的,就是那位行走在镖车前面的镖头。那少年一身明晃晃的盔甲,全身防护得严严实实。手中大刀寒光耀眼,偶然与阳光一辉映,顿时就洒下一片寒亮的光。
“头儿,这次听说领头的是司马镖局的副总镖头,那少年来历可不简单,据说是义阳的魏延!”镖队二里之外的一片山谷中,一名粗布麻衣的汉子悄声说着这话,但那目光却怎么都舍不得从魏延身上的盔甲离去。
“什么狗屁魏延,老子从来没听说过。不过,那一身盔甲,倒真是惹眼。只可惜,半大个孩子穿在身上,怎么看都没有个将军的样儿!”趴在山谷中冻得手脚冰冷的一位壮汉,这时候心头也火热起来了。毕竟,长这么大,他就没有见过那么精致的盔甲。
而事实上,这些贼寇的眼光的确很不错。魏延此时身上这幅盔甲,正是司马镖局器械坊打造出来的明光铠。经过一年多的经营,司马健借助朝廷大力推广土豆的契机,成功又将镖局声望提升了一大截儿,升级了一次器械坊。如今的器械坊,再也不是只能出产第一级皮甲的小作坊,而是成为了打造镖师武装的军工厂。
魏延此时穿着的,就是器械坊第一批铠甲。谁都明白铁甲同皮甲的区别,魏延穿上这幅铠甲之后,只要不自己作死,杵着脸往箭支上撞,那他即便是在数万人的战场上,只要运气不太背,怎么也能留着半条命下来。
还有他手上拎着的那柄大刀,也不再第一级时木柄铁刀,而是通身用精铁打造而成。关二爷留给后人的印象,是手持青龙偃月大刀的。但司马健却知道,那根本就是鬼扯,汉代的冶铁技术,根本不可能打造出魏延手中那样通身铁制的大刀,即便关羽用的真是大刀,那也可能只是木头棍子前面绑一个大刀片子而已。
这样一套装备,足足将魏延的武力拉升了两个点。司马健也知道,这一点看起来实在不怎么起眼,但问题是当武力到达了像魏延那种境界的猛人,别说两个点,就是一点点,那让他在对付起同级别的高手来,也是极为有优势了。
之所以今天会出现这一幕,自然就是司马健的一手儿安排。劫他镖货的那股贼寇,的确经验十分老道,打完劫后往山林里一钻,司马健除非一把火烧了整个太行山,否则还真不容易找到这些人的行踪。
这个时候,苦读《孙膑兵法》的司马健就到了卖弄的时候,他认为,动用整个镖局的力量去寻找那伙贼寇是十分不明智的做法。当下就想到了引蛇出洞的诱战之道。
所谓饵者,以利诱之,皆为饵兵也。或乘牛马,或委财物,切不可取之,取之则败。从人性的角度分析,世界上就没有不偷腥的猫。司马健不相信,那伙贼寇在轻而易举截获了大汉祥瑞之后,就能够安安生生夹起尾巴不再作案。
虽然他们的打劫手段很高明,但他们毕竟是贼寇。贼寇的本性就是雁过拔毛、贪得无厌的,之前司马镖局跟他们没什么交集,但有了一次不友好的开始后,司马健相信他们就不会收手。
毕竟,第一次镖货被劫的地点,就在河内的边境。这就说明贼寇还是很小心的,他们不想招惹起河内郡国兵的惦记,知道在三不管地界作案最容易让官府推诿——在这样美妙的地方尝到了甜头儿,你说他们能不会有第二次?
而这次派出魏延押送镖货,表面上司马镖局提升了防备,但实际上却也让贼寇们放松了警惕。他们的注意力大多会集中在魏延的身份上,而不会过多想到为何司马镖局在这里被劫了之后,又运送了一批货物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当魏延磨磨蹭蹭即将走过那片山谷下道路的时候,山谷上忽然就冲来了一伙贼寇,早就埋伏在另一处山谷的司马健看到,那伙人果然跟普通贼寇不一样,冲下来的时候除了喊叫之外,什么招呼都不打直接就开始朝镖队扔石灰。
事情到了这里,司马健其实挺可怜这些贼寇的。虽然他们已经做的很不错了,但毕竟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成长期,连事先埋伏的周围也不知道打探一番,就这么直愣愣地冲了下来。
上次中招后,司马健自然想到了对付贼寇的办法。这种撒石灰的手段实在太单一、也太容易破解了,于是所有人都看到,原本还一副迟暮疲倦的镖队,瞬间不知从哪里就拿出了木盾,整整齐齐挡在镖师身前,那些石灰飘荡一会儿,很快就在风中消散无形了。
“竟然学聪明了?”领头的大汉似乎有些意外,但并不惊慌,反而狞笑起来:“真可惜,原本还想留你们一命的,既然你们想死,那就休怪我们手下无情了!弟兄们,杀光他们!”
“等等!”关键时刻,魏延忽然一声大喝,声音洪大,竟当真使得那些准备杀将上来的贼寇们微微一愣。
“小子,你想做什么?莫不是怕了,想要将东西全都送我们好给你们一条活路?”贼寇首领笑得更嚣张了,毕竟,此刻魏延手下只有不足五十名镖师。虽然比上次多了一倍,但比起他们二百多的贼寇来,还是显得有些势单力薄。
“你以为打劫靠着人多就可以了?”魏延一眼就看出了那贼寇头子的心思,脸上怎么也忍不下那笑意。抬头一指自己身后,无比傲娇地说道:“你看看现在是谁人多势众?”
“骑,骑兵?你们竟然还有这么多马……”贼寇首领不敢置信地望着远处,怎么都想不到司马镖局的家底儿竟如此雄厚。
五十名骑兵沿着山坡滚滚而下,一个个身穿皮甲,手持长矛。那阵势一出,就让贼寇们胆战心惊。
虽然五十名镖师加五十名骑士也不过一百人,但傻子都知道一人骑上一匹马后,足足就能顶上十个人。魏延说他人多势力,那是一点不掺水分的。
随着司马健出场,场上的角色就不再是魏延。身披华丽大氅,穿得比魏延还要华丽三分的司马健上来就用行头告诉了谁才是主角。他悠悠地望着这一支开始手足无措的贼寇,淡然地伸出两个手指头:“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我们来打上一仗,第二,跟我回司马镖局。然后,你们也有可能穿上这样的盔甲,拿上这样锋利的钢刀!”
众贼寇们纷纷对视了一眼,场面一下陷入了沉默。但这支新兴的技术型贼寇的确没有让司马健失望,不一会儿,那位贼寇首领就忽然将手中的大刀往地上一扔:“早就听说过司马镖头有逼贼为镖的习惯,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啊!今天,我们认栽了!”
然后,司马健就笑了:“逼贼为镖,总比逼良为娼要好吧?你们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