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坤哥在正是干活之前,都会用嘴舔一下刀口。这就好像,一个懂茶之人,总喜欢在泡出第一杯好茶后,会很有仪式感地将一盏茗茶,放置鼻尖闻一闻,感受一下那来自茶叶的第一缕清香。
“你是不想立碑?还是想让我给你立个无字碑?难不成,坤哥也想学武媚娘?要不,你也给小哥我露条沟沟,看看你够不够做武媚娘的资格……”
最近秦俭在看泰国版的《武媚娘》,所以,他对电影里武媚娘那条凶猛的沟沟,很有心得。
秦俭当然知道坤哥的厉害。在大顺搬家公司里面,除了雪里红,就数坤哥最能打。但是,越厉害的对手面前,越是不能乱了阵脚。
听李蝌蚪说,坤哥除了会耍刀,口袋里还常揣着一个两米长的带刺钢绳。五年前,坤哥在监狱里面,还有他那条带刺钢绳,活活勒死过一个杀人犯。从那以后,坤哥一战成名,在外面的名号就越来越响了。
秦俭料想,刚才,应该是有人故意设计,让孟芳先跟踪杨子亚。然后,坤哥又让孟芳做诱饵,将秦俭引到这个老房子里来。大顺公司的人,收了订单,目标要取秦俭的一只右手。不过,看今天这阵仗,估计不仅仅是取一只手那么简单了。
“哥,你,你要当心啊……”
孟芳迷迷糊糊中,睁开了眼睛。
秦俭回头,冲她微笑了一下,道:“没事,哥,是打不死的。”
“笑话,打不死的……只有,这只小强……”
坤哥说完,将手中弯刀用力一刺,便将地上一只巨大的蟑螂戳了起来。
那只可怜的小强,被坤哥一刀戳穿了身体后,流出了一股恶心的白色浆液来,它的四肢还在不停地抽动着,就差像小黑那样尖叫一声“饶命”了。
坤哥将那只小强,缓缓伸到嘴边,然后微微一笑,突然咬掉了小强的一条腿。咕咚一声,小强那条细小如丝的腿,被坤哥吃进了嘴里,吞进了肚子里。
“娘的,没想到,你们大顺搬家公司的伙食这么差,居然荤菜都没有,连条蟑螂腿都不放过……”
相对于刚刚坤哥用嘴舔刀尖的那一幕,秦俭现在看得都有些想吐了。
“呵呵,蟑螂腿的味道不错,高蛋白,有营养。而且,我刚才咬的那条腿,还可以算作是它的右手臂……”
坤哥说到“右手臂”的时候,一双深陷下去的眼睛,猛然释放出一股如恶狼般凶狠的眼神。那两道眼神,锁定了秦俭的右臂。秦俭当然能够读懂坤哥的这个贪婪的眼神。而且,他也能理解,这个世上,远不止坤哥一个人想要他的这只右臂。
“呵呵,右手在此,要想跟我玩断臂,那就要看你够不够这个实力了。”
秦俭拉开一个大马步,等着坤哥冲锋陷阵。
“好,都说你秦俭有一只别人砍不动的右手,坤哥我偏就不信这个邪了。”
坤哥说着,提刀就向秦俭右手劈来。
秦俭抬起右手,企图一挡,谁料坤哥刀法却十分精湛,他将刀身一拧,刀锋立马改变了路线,直奔秦俭脑门而来。
擒贼先擒王,劈人先劈脑。
秦俭当然知道,像坤哥这样级别的高手,肯定不会笨笨的向他的右手劈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样的傻事,只能是那些不懂江湖阴险的人才会去干。坤哥阴险毒辣,当然使的是声东击西的刀法。
“娘的,说好劈我手的,怎么又换了?”
秦俭低头,感到头顶掠过一丝疾风。伸手一抹,一缕头发被坤哥劈断了。吹刀断发,看来大顺搬家公司标配的圆月弯刀质量不错,果然够锋利。秦俭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有余悸。刚才,要是再慢0.1秒,就要被坤哥开颅了。
“去死吧……”
坤哥虚晃一刀,奋起一脚,正中秦俭小腹。
“嗷……”
秦俭原本就没有什么实战经验。刚才,他刚想出剑时,便吃了坤哥一记狠的。坤哥脚底下,穿的是骆驼牌加厚加硬登山靴,那靴底钉着带刺钢板。他这一脚,力拔山兮,直接把秦俭早上吃的桂林米粉都给挤出来了。
“尼玛,好,好狠……”
秦俭用力一咽,将嘴里两条酸辣粉重新咽了回去。浪费可耻,九块钱一碗的酸辣粉,来之不易。
“看不出来,你还是头牛……居然还有反刍功能……?”
坤哥见秦俭嘴里还在嚼着些什么东西,有些诧异,接着道:“吃吧,尽量别吐出来,坤哥我最不喜欢有人饿着肚子去见阎王了。”
“你,你不就是只要我一只手吗?”
秦俭如此一说,只是在拖延时间。他硬撑着肚子,依靠在一个墙角。
这个墙角,灯光昏暗,几乎没人能看清他出手的动作。
秦俭喜欢这样昏暗的角落,因为,他跟别人不一样,他需要一个隐蔽的地方,就像蜈蚣喜欢阴暗潮湿地,就像毒蛇喜欢草丛,就像鳄鱼喜欢淤泥和浅水……
坤哥来了。
他那只钉着铁钉的骆驼牌山地靴,每走一步,就会发出哒哒之声。如同一匹高马,居高临下,踏蹄而来。
“嗖”
坤哥将弯刀,插入后腰,动作犀利。
“不,不是要砍我手的吗?”
秦俭抬头,看见坤哥收了刀,不知何故。
“砍手,也得先让你睡过去啊。”
“睡,睡,我这就睡……”
秦俭假装闭上眼睛。
“错,你说的睡,是睡一会儿。而我说的睡,是让你睡一辈子……”
坤哥这么一说,秦俭猛然想起了小沈阳的那段经典语录——“人这一生可短暂了,有时候跟睡觉是一样一样的,眼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哈嗷~~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就过去了,哈嗷~~”。
看来,坤哥也喜欢小沈阳。
看来,这个杀手也不太冷。
坤哥来到秦俭面前,他高大的身影,将卷缩在黑暗角落的秦俭,衬的更加昏暗。当然,即使光线再暗,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杀手,坤哥也知道秦俭的头在哪,脖子在哪,右手臂在哪……
坤哥魁梧如山地站在面前,后腰那把弯刀,露出一小截,折射着一缕寒冷的光芒。飞鸟尽,良弓藏。人头落,弯刀藏。坤哥用手摸了摸左边的斜挎包。
包是牛皮的,没有牌子。
杀手从来都不喜欢用有牌子的东西。至于坤哥脚上那双骆驼皮鞋,也只是秦俭凭借多年的淘宝经验识别出来的。
坤哥见秦俭双目放光,紧盯着他的牛皮包,于是冷冷地笑了一句,道:“秦俭,你放心吧,我办事很快的,最高记录15秒。”
说完,坤哥从那个牛皮包里,掏出一条黑色的东西来。
是钢绳!
那是一条黑色的,长约两米左右的,浑身长满了倒刺的钢绳。
现在,秦俭终于明白,坤哥说的“最高记录20秒”是啥意思了。一条如此恐怖的带刺钢绳,要是勒进他脖子上去的话,估计有十秒就够了。因为,此刻,秦俭的喉咙里,还有两条酸辣粉都还没咽下去。
“坤哥,我想问一句,死在你这条钢绳上的,一共有几个……?”
秦俭看着坤哥轻巧地戴上白手套,然后有轻巧地将钢绳捋直了。此刻的坤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沉稳的小学生,即将要上场参加跳绳比赛一样。
“知道这个,对你没有意义。”
钢绳上有几千根细小倒刺,坤哥废了很大劲儿,才把钢绳捋顺。
“那,我是不是……第一个死在你这条破绳子上的?”
秦俭撑着肚子,调整了一下身体。
“她不叫破绳,告诉你,它叫小黑!”
坤哥抬头,淡淡地说了一句。
“什,什么……你说这条破绳子,也,也他妈叫小黑……?”
秦俭简直要崩溃了。这个时候,要是小黑在就好了,它可以充分地找到自信了。
“从西北的那个黑煤窑开始,小黑就一直跟着我,一直跟了十二年……每隔三年,小黑就要喝点儿血浆子,它才会开心……来吧,让小黑先亲亲你……”
坤哥这么说,秦俭明白了。原来,坤哥曾经有过一个黑色童年,他八岁时被人卖去了一个西北黑煤窑。在那里,坤哥学会了杀人技巧。
“小黑跟了十二年,它每隔三年杀一个人……那你岂不是已经杀了四个……?”
秦俭有些震惊。
“错,是五个!”
“还有一个孕妇?”
“秦俭,你果然够聪明。只不过,聪明的人,都得死……”
一根黑色的带刺钢绳,至上而下,横着向秦俭那条细细的白皙娇嫩的脖子袭来。
带刺钢绳,一共杀过五个人。
带刺钢绳的名字,叫“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