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有情,摇摆不定,吹绿了河边杨柳,又醉入长安百姓的心中。
这一年,自从天子大婚,朝廷改了年号之后,长安城似乎的确开始走上一片安泰喜气的年景。天子治理长安已有三年有余,头一年因董卓祸乱,人们尚未看出什么。第二年,朝中公卿老臣扰政,天子甚至被迫写下罪己诏,令百姓心头一片黯然。然而到了第三年,情况便一下大不一样起来。
长安这个曾经的世界第一大都市,几乎以日新月异的速度重新焕发起活力。虽然仍旧远远不及不上战前的繁华,却也平复了战争的创伤。甚至,在某些方面,要比战前更为繁盛。
未央宫几经整修后,略复旧制,重新显示出汉室皇家的威仪。不过,在长安百姓眼中,那些仍旧尚且整修的宫殿却让他们更感到亲切,那些废墟一方面提醒着他们长安安泰的代价。另一方面,他们也看得出,这位新天子,再不是跟他那个骄奢好逸的老爹一般德行。
柳市、东市、西市以及夜市的变化最令百姓措手不及,朝廷兴商之后,长安城中各处都是叫卖的吆喝、比起各朝各代都分外的热闹。数不尽更从未见过的商品琳琅满目又触手可及,这让长安百姓们的自信优越感再度爆棚。毕竟,跟其他的州郡比起来,他们还在忧虑着下一顿饭,可长安百姓却在苦恼着家里该添置什么物件了。
信步徜徉在热闹的长安城里,刘协亦然感到心满意足。历史上的兴平元年,足有马腾李傕相攻,曹操平定兖州,孙策起兵,吕布为兖州牧,刘备任徐州牧等大事件,整个汉室江山处在风雨飘摇当中。然而,自己穿越之后,虽然未能阻止关中之外的动乱,但却真的改变了关中。
这样的成就,说他没有一点骄傲,是不可能的。
如今长安的百姓,也都已经清楚知晓了这位‘长安公子’的真实身份。但人有时真的很奇怪,曾经高高在上时,他们巴不得远远看上一眼便心满意足,可真时不时在街上就能碰上了,他们反而有些见怪不怪起来。
不过,再如何熟悉习惯,也改变不了他们都会衷心地对着这位一脸玩世不恭微笑的天子,深深鞠上一躬,表达出自己的感恩后,再忙手上的活计。
“陛下,听说咱关西又大胜了?我这家里尚有老母要赡养,要不也早参军去了。不过,咱也对上阵杀敌的汉军勇士表达下敬意。”一位卖肉的屠户把一扇最精细的肋排,剁得块块小相等,用荷叶裹上,递给刘协道:“莲藕炖排骨,强筋又壮骨!陛下送给那些战伤的将士们,算俺的一份儿心意。”
刘协眼瞅着这位双手其实都在颤抖的屠户,早就看出他这表面粗豪的背后到底有多紧张。说不定这一举动,他早就筹谋了许久、暗地里给自己鼓了多少勇气,才敢跟自己说上这么一句话。
于是,刘协忽然就笑了起来,也不嫌油腻接过了屠户手中的排骨,嘿嘿说道:“伤员早有太医照料,这发物可容不得他们这时候吃。否则,朕岂不成了逼死将士的昏君了?”
伴君如伴虎,屠户顿时脸色惨白,战战兢兢,吓得几乎都要跪了下来。他们都只从传言中听说过这位陛下平易近人,但更多的,还是自小接受的那‘天子一怒、伏尸百万’的君尊民卑思想。此刻自己说错了话,就算再在明君圣主眼中,自己的性命也不过是贱若蝼蚁罢了,天子之怒,非同小可啊……
可未待屠户跪地求饶,他便又看到天子打开那荷叶看了看那排骨,露出了好食之人才有的贪婪目光:“既然我大汉的将士不能享用,朕也不能让你一番心意白费。冷寿光,掏钱打赏。”
一双绵软纤细的手伸到了自己油腻的粗掌当中,屠户轻轻碰了那位宦官的手,感慨不愧是皇宫里的人物,这手……比自己媳妇儿的手还要嫩啊。再看人家那手拈兰花的姿态,咋就那么仪态万千呢?
就这么惊鸿一瞥,屠户便感觉幸福到了极致:当今天子,竟然买了自己的排骨?自己还摸了禁中中常侍大人的手……这事儿,足以跟子孙百代夸耀啊。
就这么一惊诧,屠户都没听到陛下随后到底又说了一句什么话,好像,记得是什么“红烧排骨比莲藕炖排骨要好吃”?
其他摊位上百姓见天子果真如传说中那般平易近人,当下胆大了起来。不过,他们仍旧没有屠户的胆子,为了能跟天子套上一句话,他们竟无师自通学会了拐弯抹角的手段,其中一人对着屠户就喊了起来:
“老朱就凭你也想参军?你以为咱大汉还是当初那样随便抓个人就成,你也不看看如今咱大汉将士们的待遇。我听说现在想要参军,都要筛选……那个考核啥的,是吧,陛下?”
“是有这么回事儿,”刘协随口回道,这时他又看上这朱屠户的肉摊儿了,竟还向朱屠户和众人好生介绍了起来:“打仗是要拼命的,就得真正的猛士才能行。咱以后的筛选考核是有,但都是考核体能和胆量的,像什么必须良家子弟这种条件,必须是想进入虎贲、羽林、期门三军和北军才有。不过,真替汉室流血卖命了,也不必过分苛责这些……老朱,你这生意清淡啊,朕替你卖会儿如何?”
冷寿光望着人潮越来越汹涌的景象,心头有些慌了,他知道这位主子性情跳跃,但没想到刘协竟是这般人来疯,忍不住担忧地向刘协耳边说道:“陛下,还是早些回宫吧,明日朝会,还有不少大事儿呢。”
刘协回头看了看汹涌的人群,不禁莞尔一笑。他知道冷寿光是在担心自己的安危,毕竟,自己的头号保镖王越,千里追杀韩龙不知跑到了哪里。自己的二号保镖胡赤儿,跟着马超也成一员悍将了。
然而,王越跟胡赤儿两个绑一块儿,能比得上自己目前暂时的第三号保镖吗?
刘协嘿嘿地望了一眼自己身后那位武士,笑道:“子义,你说朕是不是该回去了?”
太史慈身高七尺七寸,长着一副很漂亮的胡子,双臂很长,据说这样地手臂适于射箭,所谓猿臂善射。未见其人时,刘协总想着太史慈如三国志当中那位面容俊逸、有着南方风骨俊秀的模样,但见面之后才发现太史慈堂堂正正一副北人的长相。
不过,想想太史慈的出生地,一切就都可以解释了。毕竟,按照前世来算,太史慈可是真正的山东大汉呢——有这样威猛的大汉在身边,还有什么好担忧的?
不过,山东大汉最要命的一点,太史慈也具备,就是说话太直。太史慈很是厌恶地看了一眼冷寿光,掷地有声说道:“长安乃天子脚下,陛下若连自己家中都不敢久行,汉室又成何世道?”
刘协脸色一黯,无奈苦笑。他知道太史慈心中有气,毕竟,太史慈可是自己骗过来的。虽说自己派洛霖入北海用枇杷治好了太史慈母亲的哮喘,而太史慈本身也想着忠君报国。但怎么说来着,就好比一位美女看上高富帅,美女纵然心中钱肯百肯,可高富帅二话不说就先开好了房才打电话让姑娘过来,这不是耍流氓嘛……
然而,还是那句话,朕只要先得到你的人就行,至于得到你的心,解锁新姿势,嘿嘿……那是以后的事儿。
以前,是锦衣卫还没这个能力,现在随着汉室势力的潜滋暗长,势力逐渐朝着九州大地各处蔓延。可想而知,以后还有着无数的美女等着刘协一一临幸。比如:最适合当保镖的许褚,可不能让曹操抢了先;还有那位被曹操抢了老母亲、患上抑郁症的徐庶,更多比如此时还在放养的卧龙、凤雏啥的,以后都得一锅给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