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挨到了下班时间,张琳达刚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吃晚饭,凌冠潇就已经换上了一身休闲的便装出现在了张琳达面前,虽然没有面带微笑但是平时冷峻的表情柔和了不少:“今晚,我请你去吃饭吧。”张琳达看着眼前这个因为自己而展示出平时没有的神情的大男生心里多少还是会有些许的动容,感觉自己像个被一个轻轻的吻就坑骗了的纯情少女,不禁心里也在暗自骂自己傻,张琳达脸红红的小声地回应了一句:“嗯。”凌冠潇高兴的拉起张琳达的手就往外面走,张琳达也没有挣脱就任由他牵着,那是张琳达第一次牵男生的手,第一次感受那么温热和宽厚和温暖。夏天沿海的深圳总是在阳光最明媚的时候光明正大的下起了一场小雨,而这里的人们也早就迁就了他的执拗的性格,总是会在单薄清爽的装着中像变魔术一样的变出一把早就准备好了的雨伞,而凌冠潇也是这其中的一员忠实的患者。正在张琳达还忧愁要淋雨了的时候,凌冠潇已经不知从那个衣服的角落里掏出了一把伞,又或者真的是他变了一个魔术。凌冠潇像解救了心中的公主的王子一样大义凛然的攀过张琳达的肩膀两个人撑在同一把淡蓝色的格子天堂雨伞下,张琳达微微的对着他笑着眼角尽是甜蜜的神态,凌冠潇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爱笑了,两个不同城市的年轻人,因为在同一座城市相遇,所以仿佛命中注定一般走到了一起,相视一笑。就这样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张琳达走进了凌冠潇的世界,同时凌冠潇也推开了张琳达为他敞开的大门。张琳达越走近凌冠潇就越发现他其实是和自己一样如此孤独而又寂寥的人,那天咖啡店休假了,凌冠潇就带张琳达去自己租的单人小间做客,准备给张琳达做晚餐吃,张琳达也显得欢宽雀跃想试一试他的手艺:“你调酒调的这么好喝,做饭肯定也是一绝。”张琳达显然充满了期待,对这第一次去男生住的地方吃男生做的饭菜。“乖乖,你就等着自己的味蕾风起云涌吧。”凌冠潇自信满满的摸了摸张琳达的额头,说着凌冠潇就用自己的摩托车载着张琳达向目的地进发。
  没过一会儿就到了一片小巷弄的出租房,张琳达跟在凌冠潇的后面时而路过狭窄的巷弄,时而又经过宽敞的十字路口,曲曲折折走了几分钟终于来到了凌冠潇的住房,虽然不算是很宽敞但是这对一个人来说已经绰绰有余了,虽然凌冠潇是一个人住但是房间还是布置得井井有条,沙发上没有堆积臭袜子、茶几上没有堆满吃剩的泡面盒子、厨房里不是厚厚的污垢和常年不用的灰尘、房间的被子也是叠的整整齐齐。张琳达也不禁对凌冠潇称赞起来:“没看出来啊,你一个人住还布置的如此井井有条。”张琳达自顾自的把各个房间都参观了一遍,凌冠潇则在厨房忙碌起来。张琳达在凌冠潇的房间踱步,突然看见床头有两本包装精美的书,于是好奇的拿起来翻了一翻:“《城市的尽头虚构青春》——作者凌冠潇。哇,冠潇你还写了小说啊。”张琳达向厨房那头的凌冠潇喊起来,“哦,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写着玩的。”凌冠潇回答道。“我可以看一下吗?凌大作家。”张琳达开起玩笑来了。“看吧,差不都都是我的一些真人真事,类似于纪传体吧。”凌冠潇说着已经走到了房间门口,蓝色格子衬衫的衣袖已经挽了上来,显出一副正在干活的样子。“搜噶,那就让我来欣赏欣赏。呵呵。”张琳达捧着包装精美的书迫不及待的看起来,书中有一页这样写道:
  一、用一首歌去纪念那些无法追回的人和事
  高铁的列车在轨道上高速行驶,两旁青葱翠郁的景象在一路地往身后飞奔而去,不再复返。我坐在窗口的位置,任凭眼睛如何地留恋,也无法制止住玻璃窗外的景色一一掠过。假期终于结束了,生活的压力又将接踵而来,而且还得先从找工作开始。在这短暂的离开过后,最终还是再次回到这个我一直生活的城市——从出生到成长。二十九年的人生啊,原来早习惯了这般不咸不淡地凑合着过活。望着窗外温暖和熙的阳光,是盛夏充满生机的光芒。我苦笑着,耳机中忽然响起了一首很老很老的歌曲——《justonelastdance》。数十年里,谁也无法去解释这首歌真实的含义或者它本身诉说何种意义(即使是原作者也无法说清楚),任凭世人解读。一段不伦的畸恋,倒不失为一种对美好的追求与向往,近似于在他人身上寻找某种自身所缺失的一部分。
  此刻的列车,彷如那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只在寂寞而孤苦的大海中航行,不过这年头还有谁会在这烦闷无聊的车厢中跟陌生的旅客闲谈,以派遣旅途的寂寞呢?座位与座位之间俱是一道道高墙,坚实而不可摧。车厢外广阔的天地也好,车厢内狭小的空间也罢,总有一种无形的墙壁隔绝着自身,呼喊的声音仅限于本体自身,冲不破名为皮囊的血肉的障壁。鼓膜内只有《justonelastdance》的歌声是如此的清晰。我闭起了眼,放松的身体仿似是与座椅融为了一体,外界的一切事物通通隔绝在我心之外。记忆的齿轮伴随着音乐徐徐地转动,在紧闭的双眼中浮现出那幢白色外墙的大楼,那个小得可怜的校区,还有那唯一的篮球场。那个三流的大专校园毫无美感可言,随便一个像样的居住小区都比它好看上百倍。眼前冷冰冰的校区没有任何的人影,他们呢?他们哪儿去了?然后一副副容貌在眼前一一掠过,只是他们的相貌在记忆中显得过于模糊,只有那片冷清的校园还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却宛如鬼城般空荡无人。记忆就从毕业的那一天起,被涂上了一层苍白的颜色。
  二、请叫我大哥大
  话说那时我选的专业是行政管理,理由十分的幼稚——讨厌被管束。细小的校区没有太多的宿舍床位提供,反正离家不远,我便毅然地选择走读。同样地班内为数不多的男生亦然(都是本地人的缘故)。新生报道的第一天,总免不了间互相介绍认识一番。那天我又习惯性的迟到了,然后我挑了最后的位置坐下,幸运的是有人比我还要迟,那是一位高个子男生。不过他除了一米八的身高以外,样子长得十分普通,穿的也无非是烂大街的T恤牛仔裤,倒是留了一把飘逸得不得了秀发。高个子坐下以后,马上热情地作自我介绍。“你好,我叫陈浩,没有南字。”听了他如此有强调性的自我介绍,我望了望他那头乌黑的长发,确是有几分《蛊惑仔》电影里浩南哥的味道。我随即礼貌地跟“浩南哥”答道:“你好,我叫林航。”就是从这一刻起,我便注定了及后三年“古惑仔”般的生活。说起这位“浩南哥”,真得不得不提他那个真正令人闻风丧胆的外号——大哥大。话说那时大哥大还不是叫大哥大,纵然他已经是一位大哥级的人物。他每天领导着我们班上的男生走南闯北,穿梭于城中各大网吧、KTV、酒吧,众人早习惯唯他马首是瞻。而身为“江湖中人”的他并不只有这些声色犬马的本领,义气才是他豪情万丈的根本。
  江湖传闻是这样的:话说某一天,“浩南哥”领着班里的几个“小弟”上酒吧。在灯红酒绿的璀璨迷离加上酒精刺激之下,某个“小弟”在上厕所的途中向一位MM搭讪,可人家MM是名花有主的,岂容你说勾搭就勾搭?MM的男友盛怒之下便招呼同行的一众男子把过道围了个水泄不通。正好“浩南哥”刚解完手出来,见“小弟”有难,当然是义不容辞地冲了上去。他劈头就吼了句:“江湖规矩,到外面解决!”说罢便雄赳赳、气昂昂地冲破了包围网,大步往门外走去。其余的“小弟”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感受到“浩南哥”那股义薄云天的正气,见了此状也是二话不说地跟了出去。MM那方的男子到了门外还想吼几句话吓唬一下,可是走惯江湖的“浩南哥”根本不吃这一套。那可怜的男子话还来不及说完便挨了一拳,然后双方扭打作一团。按照当时“参战”的人回忆说,大概是我们四个打对方七个左右吧。在领头大哥身先士卒之下,“小弟”们个个浴血奋战、英勇抗敌,最终凯旋而归。从此大哥大的名号不胫而走,成了校内外叱咤风云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