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关于大哥大那一晚的英勇事迹,坊间流传出各种不同的版本,诸如什么李小龙附体,黄飞鸿上身之类。对于道听途说的我而言,其中的真假无关紧要,只当作是娱乐的一种。时至今日想起这些传言,我还是有种会心一笑的感觉。当时的我抱着反正是读烂学校,该翘课就翘课、该不加入学校社团就不要加入的心态,大部分时间都跟着大哥大在外面厮混。在别人的眼中,大哥大是一个相当荒唐的人,生活很堕落、很糜烂。但是在毕业那天到酒吧喝酒的晚上,我才第一次真正地看清楚他。酒吧里的灯光一如既往的昏暗,节拍强劲的音乐与酒精一同鼓动着人的神经,那是一种孕育疯狂与麻醉的气氛。大哥大就在这狂烈而欢快的环境中跟我攀谈起来。“林航,至今为止,你和多少个女孩好过?”“一个。你呢?”“太多了,数不清。夜蒲女、按摩女郎、东莞的‘专业技师’,太多了,多得你无法想象。”“这样好吗?”
“你试过就知道好!那身材好得没话说,学校里的货色根本没法比,什么校花的都见鬼去吧!”大哥大在浓浓的酒意中透着些许苦涩的激昂情绪。“纸醉灯迷的生活并太适合我。”我顿了片刻答道。“你以后一定有遗憾的!”“那就遗憾吧。”“我不会让自己再遗憾的。既然读上这烂学校,我就尽情地去玩、去放纵,不过今晚将是最后一晚。”“为什么呢?”我有点不解。“呃,”大哥大舒了一口酒气,接着说:“当我离开那个烂地方,就意味着要跟城市里的几百万人在现实中厮杀,谁还有这闲工夫再去夜夜笙歌。该玩的我都玩了,是时候专心地杀出一条血路来!我要别人永远地叫我大哥大!林航,我劝你别老想着那个婊子了,赶快疯狂一次吧,趁着你今天还有青春,还是一个学生。不要等将来工资微薄的时候再去想找女人,没有人鸟你的。这点你应该清楚得很,我们的城市就是这样。”
大哥大这番酒后的胡言乱有点刺痛了我,清醒的我看着他不停地喝酒和大呼小叫,他在酒精的带动下依旧在大话骰等游戏中高歌猛进。那一晚,我似乎已预见了他未来的人生。
三、哲学家为人处世的方式确实与别不同
虽然说我翘课比较严重,不过偶尔还是会去上课的。每次上课的时候,班上的男生总是少得可怜,倒是有个戴眼镜的几乎每次都出席,大家都管他叫哲学家。哲学家长得瘦瘦的,中等身高,天气冷的时候总是穿一件法兰绒格子衬衫(夏天则变为短袖),永远是黑色长裤和Converse休闲鞋。虽然配上他那副厚厚的黑框眼镜给人一种阴阴沉沉的感觉,背包里也总有几本哲学书,但是他给人的感觉一点也不土鳖,反而有种文艺青年的范儿。还记得第一次跟他说话是在社会学概论的课堂上,那天我是特意坐到他旁边的。理由是我需要一种考试时可以帮我作弊过关的人,带着这不纯的动机,我开始跟他搭起话来。“你好啊,我叫林航。”“我知道,我叫王世荣。”“哟,这是什么书?”我指了指他桌面上的那本课外书。“《沉思录》。古罗马哲学家皇帝马可·奥勒留所著,内容大致是关于人生论理等哲学问题。”“这个貌似是相当有趣的问题。可以多跟我说说吗?”“你也对哲学有兴趣?”“一点点吧。你可以多跟我说说。”我狡黠地回答。然后哲学家开始滔滔不绝地从苏格拉底一直说到马克思,内容是越说越抽象、越说越深奥。等他说完我已是如坠五里雾中,且更痛苦的是我连一句话也插不上。等到他说完了,我才等到说话的机会。“都是些很深奥,很发人心省的话题啊。谢谢你说得这么详细。害你听不上课了。”“哪里,难得有人对哲学感兴趣啊。刚才上课说的我早就看过了。”“这么厉害。为什么混到这烂学校?”我有点不解地问。“我对理科几乎一窍不通。”哲学家叹了口气,好像被我的问题戳中了痛处。“没事,单提马也可以跑得很远的。”我这安慰的比喻有点不知所谓,还好哲学家倒是挺受落的。“谢谢。”从那天开始,哲学家便成了我的朋友。这家伙朋友不多,倒不是性格如何的不近人情,只是他一开口就谈哲学,谁能跟你搭上话(可惜巴神那时还没出道,不然“思考人生”这词一定得用在他身上)。不过他这人还有个优点——不像苏格拉底般善辩,人还是比较实在的。所以他虽说是有点高不可攀的感觉,人缘却并不算差。可是实在人总归也有不实在的地方,直到毕业那天我才知晓。那天我们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把他拉到了酒吧,想来是我那句“最后一天别老泡图书馆,泡个吧后就得各散东西了。”的威力吧。哲学家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人,然而他还算是个从善如流的人——在群众的压力下还是喝酒了。看着大哥大如穿花蝴蝶般地跟众人斗酒,哲学家只好躲到我这边来避难。他呷了半口啤酒,脸上尽是苦涩与不解。
“林航,你喜欢喝酒吗?”“一般般。”“是啊,这玩意又苦又涩的,还会令人头脑不清醒,真搞不懂有什么好喝的。”奇怪的是他跟着大大地喝了一口。我心想:莫非他想通过啤酒去探讨存在价值这些永恒而深邃的话题?然后他的脸开始透出一层绯红的颜色,接着说:“或许这就是酒的好处,人有时候是不需要清醒的。”“好啦,别说了。不喝酒可以点其他的饮品,现在没有人强迫你。”我思忖:这货果然又来了,得马上制止他。“哎,你跟陈思瑶的事怎么了?告吹了吧?”哲学家忽然转变了话题。“我也不知道,反正是不上不下的,我也懒得理了。”我无奈地说。“怎样也好,你都比我正常得多了。我跟有夫之妇搭上了,我也不知道这算什么回事。”“开玩笑吧?”“骗你干嘛!是在区图书馆认识的,比我大五、六岁。周末经常遇见,反正看着看着书,然后不知怎么的就搭上了。”“有那个了吗?”“每个月起码开房两次。”“好啊,一个个都是人不风流枉少年啊!看来你伦理道德什么的哲学书都是白看的。赶紧去把《忏悔录》抄一千次。”“那好像是真的爱情。她丈夫经常出差,只有留她一个人在城市里。我终于在爱情中找到了所谓存在的意义。”“看来你也是个不走寻常路的人。”“这叫体验世情,你懂吗?”看着哲学家这亢奋的表情,我发现他对世界有一种强烈的求知欲。听说他后来被对方老公发现了,然后逃到了另一个城市去继续进修哲学课程。那是我见到他的最后一晚。
四、梦与真的交界
别人常说大学的爱情是唾手可得的,它遍布于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现在想来也确实好像是这么一回事。记忆中的陈思瑶并不是最漂亮的那一类女孩,高高瘦瘦的她总是给我一种很温柔贤淑的印象。至于那些如何把她弄到手的细节我已记不清楚了,大致上都是些吃饭、逛街、送礼、发短信之类的老把戏。现在想起来,陈思瑶像我老妈多于女朋友,什么时候交作业,考试考什么内容,考试时间地点等等全给我说得清清楚楚,还时常不停地提醒我得怎样怎样,啰嗦得很。如果说这好学生看上我的理由,大概是我对感情比较认真,也很会哄她吧。总之她是一个十分实在,很会打算的女孩。那时候我正好迷上了听金属乐,MP3里面全塞进了一大堆北欧乐队的曲子,什么Norther、InFlames、ChildrenofBo、Dim之类的。闲来无事我还会跑去听听本土地下乐队的现场什么的,这是自然地遭到“改造计划”策划人陈思瑶小姐的强烈反对。在一年多里面,我们为了这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不下数十次。
那是一个初秋的夜晚,听完地下乐队的演奏后我一个人在酒吧外的江畔踽踽而行。与刚才酒吧内狂热的气氛相比,这夜色凄迷的江畔有点静得出奇。大城市的繁华喧闹与宁静有时往往只有一墙之隔,我停住了脚步,倚在路边临江的栏杆上,手机静默无声地躲在口袋里,谁也不想打破争吵过后的沉默。忽然旁边飘来了几缕香烟的迷雾,我转过头,循着烟缕的方向望过去。那是一个身穿黑色T恤和短裤的长发女孩,白皙修长的腿上穿着一对黑色马丁靴,手臂和颈上带着许多银制饰品,化了一个颇具冲击感的烟熏妆,朋克味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