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刚报站结束,甜美的女声回荡在我的耳边,明明比那个男人的要甜美很多,可是我却依然不能够从他消失的那个角落收回视线。那个点,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曾经记录了幻岚的行踪。既然如此,那便是我的心所向往的地方。
连钥匙扣都沾上了他特有的味道,干净,清新。
而后,我脑袋一蒙,忽然想起他临走之前所说之话,然后,堪堪大笑起来。这么说,我此后不用费劲心思租房子,不用害怕被骗,而且可以时不时地偷看那院子里面满满的蔷薇花了。
人生,可真是个好东西。希望,无处不在,总能叫伤心人,在堕入迷途之前,找到出路。我想,我可能开始再度喜欢上生活这个名词了。
因为,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个名词,会伴着另外一个人,共同组成我的命。
既然走了狗屎运,我便奢侈了一回,打个的,到兰亭路,89号门口。
安静的独立小别墅,外面院子里被满树的葡萄藤给缠绕住。我走进去,小心地打开门。又寻思琢磨了一会,打开了灯。
很干净啊!
果然很符合幻岚的风格,在我离开之后的早上,他竟然就进行了彻底的大扫除,明明我们是一起去上班的,估计是趁着下班后要离开之前打扫的。
小别墅,面朝南,果然是个宜居的位置。从这边的窗户,我甚至能够眺望到远方的山脉。前方就是盘山公路,后面是一面湖。
我要好好睡觉,养足力气。
因为明天,我还要搬家,会很累。
如我所料,在我第二天回到家的时候,没有问我的去向,我估摸着,是压根没有发现我离开。璇扬已经离开,整个家看上去恢复平静。
我想,可能与我不会产生太大的关系,如果他继续留下来的话。
随手整理了几套衣服,加上一些小型杂物,一个拉杆箱差不多,就结束了我与这个家二十一年的关系了。所以说这个关系有多脆弱,我随便整理好东西,离开这个家,换掉手机号码,QQ里将他们全部拉黑。
谁还能够联系到我呢?
反正,他们甚至不会发现我已经悄悄走了。
相较于我这个背对着太阳,地处阴暗潮湿环境的小房间,我还是喜欢向阳的杂物间。其实,这个时候离开,我真的一点都没有留恋。
或许到了以后,我会再回来,我也会为今天的决定而后悔良久。不过,现下里,我是真心要离开这个地方的。它留给我的不止是伤心,还有更多的祸患。可能到了以后的某一天,我会在这里做出连我自己都无法控制的事情出来。
别墅里面的杂物间,都比我的放间要大,采光要好。我稍微整理了一下。在地上铺了个棉絮,又安了一块木板,差不多可以做张床便好。躺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心有些别扭。
可是,不得不去习惯和适应。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真的断掉家中的一切念想。我需要独立,在我大学毕业之后,我必须用双手描写自己的人生,其实这一切,都不难。我亦相信,我可以坚持下去。
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的快乐。
明天还有一天假期,为了高额房租,我想了想,有些不安,还是爬起来,上个网,找找有没有哪里请临时工。关于攒钱这个概念,其实我比谁都要明白。早在很早以前,在我刚进入大学的时候,我就已经攒下了不少钱。在进入大学之后,我又攒下了不少钱。不少加上不少,就等于比较多。
再加上我的兼职,要付的起这个高额房租,看来还勉强可以做到。
等到第二天晚间的时候,我看差不多也应该是幻岚要回来的时间点了,我很认真地将整个屋子打扫了一遍。等到晚上七点半的时候,门铃响起,我估摸着,开始我还有些疑惑,后来我恍然记起,幻岚将他的钥匙给了我,于是我立马收好扫把,屁颠屁颠跑过去,帮他老人家开门。住在人家的家里面,还是要学会拍马屁才好。
门一打开,我原本想要大声说声欢迎回家的,可是却被幻岚身后的一些人,给生生住了嘴。幻岚看到我的眼神,倒也算好,没有太大的波澜。就是他身后的一群人,脸上好像有些尴尬。
其中一个男人哈哈干笑了几声,又说,“没有想到幻总家里还藏着人啊。”
我有些不知所措,看了一眼幻岚,发现那人脸上平静得很,这便好,他不急,我自然就没什么可急的。
“幻总,我刚才看了下,其实在不远处倒有家小旅店”漂亮美女刚走上前来,开始还笑眯眯地同幻岚说话,温柔得不成样子,在看到我之后,立马就变了天,“这位是?”
她指着我的脸,这让我很不爽。好像在看一个流浪汉。
幻岚这次没说什么,带着他们一起走进屋子,又关照我说,“这是我的同事,回来晚了,到家里睡一晚。”
我想了想,他完全没有必要同我这样说。之后,我又想,这家伙,当初我死求活求,都没能够让他同意和我合租,这会子,他的同事,一下全住他家里面来了。不是说洁癖么?
看来,在幻岚心里头,他的同事远远比我要重要。
不过这也不能说明什么,我同幻岚认识的天数,还不足以到达他和他同事认识的十分之一。而这样的交情,他已然能把我从火车站带回来,允许我住在他家中,我应该感恩戴德了。
“晚饭吃过了?”幻岚一个人走在前头,我也不知道他到底问谁,就低着头,没有回答,慢慢跟在他身后。安全感这种东西,真是会让人轻而易举就迷恋上,单是跟在这个高大身影的背后,我都已经能够感觉到,满满的安心。
当他回来的时候,屋子才是满的。
“问你话,怎么不回答?”
“哦,还没吃呢。”现在才晚上六点我准备去泡个面,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晚饭。我看到幻岚的眉头小小地皱了一下。
难道是因为我给他带来了什么困扰么?
“你们先坐吧,既然大家都没吃晚饭,不如叫酒店送点来,一起将就一下,可好?”
我看见一整群人都连连点头,颇有奉承之嫌疑。
幻岚的同事?难道在B市,幻岚还是一个公司职员?可我想想,这也不对啊,哪里有公司职员,一天到晚呆在自己开的咖啡屋里面的?
“不好意思,小妹妹,你怎么会住在这里?”我还傻站在那儿想问题,这边肩膀又被人给拍了一下,我抬起头一看,尼玛,不就是刚刚那位温柔的美人儿么?
她问我为何住在这里,我要怎么回答呢?呃,难道说因为幻岚看我可怜,所以十分不爽的情况下,还是同意我和他一起合住,当然我得付高额房租。
美人一双桃花眼紧紧盯着我,在她的眼睛里面,我可以看见小小的自己,令我惊讶的是,我看到了紧张与惶恐。
“据我所知,幻岚一般不会带女孩进来住,你是他的女朋友?”她这不是旁敲侧击么,我很难回答这个问题倒是真的。
万一我说不是,那她又回到原来的点上,问我不是你为何住在这里,那我该怎么办?若我说是,自己良心又过不去。
万般无奈之下,我决定这样回答,“其实,我是来投奔表哥的。”乱认亲戚这种事情,我到底是不喜欢做的,不过比起被人缠着脱不开身儿来,我小小地乱认一番,倒也不错。
反正幻岚亦不知道,我把他错认成表哥这个事情。
果然,我这番一说,那小姐立马就眉开眼笑,拉着我的手,又是亲热,又是温柔。我觉此番说辞甚好,以后要再有女人到这儿来,问我这样的问题,我这么回答,估摸着可以弄到不少好处。
想到这里,我不禁扬起了嘴唇。
“看来,你心情挺不错啊?”谁知,一回头,幻岚正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微微上翘的眼角,里面装着的不仅是云淡风轻,还有轻微的戏谑。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过来一起吃。”
没多久,等到酒店将饭菜都送上门的时候,幻岚叫我一同坐上桌,美女自然是挨着幻岚坐,而我,在慌张急措的情况下,被挤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旁边。也不知道是谁,不过,是个年轻的男人。长相倒是端正,可看上去有些娘。
酒店是五星级,饭菜还热着,看上去十分美味可口。我是个天生的吃肉族,其实看到桌上这么多肉,早就已经忍不住。偏偏这群人,就喜爱唠叨。你说,吃饭便吃饭吧,他非得整出些有的没有的,一边闲聊一边喝酒。我一个人只能默默吃着眼前的小盘青菜。
可真不爽。
“不如大家干一杯如何?想来,能够在幻总家里吃饭的机会也不多。”不知是谁提出的这个建议,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喝酒。碰巧,大姨妈在昨天降临,鉴于我最近越发疼痛的现状看来,我得好好保养我的身子,在这个重要阶段,烟酒绝对不碰。即便是冷水和微微辣,我都不想碰。
可,要如何才能让我脱身于这人情世故之中呢?
尚未想出办法之际,大家都拿起了酒杯,我偷偷看了幻岚一眼,被他发现了。他盯着我的酒杯,然后我只可以乖乖拿起来。
“pong!~”一个响声之后,每个人都喝光了杯中的酒。当然不包括我,我的杯中,还剩下一大半。
“妹妹,你这可不行,大家一起干杯的时候,怎么可以不喝光呢?”美女可真是唠叨,看着我的酒杯也罢,偏偏还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一群人精聚集在一起,自然有折腾的。不多时,桌上其他人也叫道,对啊,这么一小杯酒,不喝光,倒真的说不过去了。
我去你妹的。
平生我最忌讳喝酒,不到万分惆怅之时,我不轻易沾酒。我看着身边这个小娘娘腔的男人,竟然也跟着起哄,一时生气,就想将酒杯直接倒在他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