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我说:“为什么不用第三人称写,而用第一人称。”我想用第一人称写可能更顺口些吧,我用第三人称写起来别扭,这可能和性格有关。我写不出虚实的人和事。这书中人物多数在生活中存在,只是不方便打扰他们的生活,有些是真名有些是化名。
写了很多很多细节,在动笔之前总想着豁然了再本来重新修改一遍再删除一些细节,等到完成了心里又不想重新回忆一遍。几经折腾想想这是是什么事啊!!反正给人读的同时也算是写给自己在以后的某个岁月自己翻阅纪念自己的青春。
这文一写就整整写了半年多,把这些经历写出来,我发现这是一贴良药。很多苦很多痛就随着岁月淡淡变化着也忘记了怨和苦难,生活沉淀着我的心情,所有的苦和痛都是幸福的。这么多情和爱让我知道爱情是泪中甜蜜,我把我和乔的这段爱情叫“牛皮糖的爱情。”
爱情成为一种习惯。有人为爱付出了许多,却收获那么少;有人被爱得很多,甚至被爱到感觉累了,所以选择逃避、逃跑。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原来也是那么地爱着他,那个曾经以为很讨厌的男人,再也离不开他特有的男人温柔,爱已经成为一直习惯。
爱情哲学简单,在生活的点滴里。你如果始终不能适应一个人、适应他的所有习惯,那说明你没有爱他或者说你还未到爱的境界,因为爱就在点滴里:比如他衣服的烟草味,比如他干净的衬衣,比如他半夜起来看球赛。
爱本身没有理由:要爱,就真爱,就给予,就无私,就全心全意,哪怕一无所有;爱是非理性:爱的死去活来,爱的天翻地覆;爱情的真正得到,是一种真正情感交流,真心交溶。不靠外力得到。他并不是真正的爱你,他爱的更多是你的身体。男女之间性爱结合很正常,但如果有一方没有意愿的情况下,就得尊重对方选择;性爱只是情感一部分,爱你不一定就要给你。
爱情比较平实。有人说,一生只跟一个人睡觉很幸福,是最高最美的境界。我在床上,饭在锅里,米歇地.里面蕴藏的是平实的感情。生命是一项随时可以终止的契约,爱情在最醇美的时候,可以跨越生死。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他们的感情有多深,有多轰轰烈烈。无论平实淳朴,仰或热烈奔放,形式不同,实质一样,其最高境界是真、纯、久。
曾经沧海过眼云烟,只要心中有爱,有信念和信仰,绕点弯算什么,人的一生注定要吃苦。同样人生五味我也尝尽,事事经历了我也看清很多事。我最后没有什么心愿,过了年也没有目标没有计划,如果有就是等待着乔带我披上婚纱步入婚姻殿堂,执子之手,共度余下细水长流的岁月……
记得那首我和亮亮在电话里对唱的《薰衣草》片尾曲《幸福的瞬间》那首歌有一段我最喜欢的词:“停留在发生的那天不肯走,看时光的残酷,舍不得被遗忘,这命运我很满足,有你陪伴的幸福……是哭过也挣扎过心让痛碾过,等那一天落叶静静飘眼前,已不再伤悲,永恒终于相信了幸福的瞬间,为你打开时间的锁,让爱自由不被它束缚每一秒都不后悔我陪你体会,过去未来轻轻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