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中午,在买午餐与回住处的途中,方巧柔渐渐意识到更多问题。
  当方巧柔不好意思再磨蹭一餐,所以藉口要回去休息。铁荒紜很妙,并未挽留她,而是近乎强逼地把綾罌与老赵留下吃饭。儘管没有证据,方巧柔仍有一种他们会继续讨论她的直觉,甚至是很明确的感觉。
  只是,究竟会谈论什麼问题,方巧柔还觉得有点模糊……
  不过,铁荒紜很有同理心,并未向方巧柔讨那道护身符,而是等到白元、鹰王都到场后,才会请她携符而来。虽然方巧柔并不确定鹰王记忆復甦后,会為中土世界带来什麼样的风波,但是她相信綾罌,而綾罌相信铁荒紜,所以她答应铁荒紜的请求,等候通知。
  既然答应,所以方巧柔沿路所沉思的,就不是纠结於是否以符相助鹰王一回的这件事,而是铁荒紜这一家。因為,素来自认直觉不差的方巧柔,此时却觉得直觉失灵了。
  不见对方,便不曾想对方;见了对方,也不曾想对方,但在不见时,赫然发现自己与对方相处得如此融洽,到了理所当然、无须说明的地步。问题是,那种貌似要数百年、数千年才培养得出来的融洽感,有可能发生在方巧柔身上吗?她今年也才十八岁而已啊!更别说,相识至今也才第五天!如此时间的感受,实在太诡异了……
  百思不得其解,方巧柔回到住处,正待上楼之际,不禁一愣,停下脚步。
  只见楼梯口站著一名女子,别红花、披白围巾,捲髮堕马髻,乍看下是有些俗艳,但很耐看,很是青春活泼、率真无邪。再加上腰间宝剑,使得她的娇容更加笑嗔两宜。
  方巧柔认真思索,便想起对方的身分,确认四下别无他人后,便连忙上前行礼:「姝影小姐,您好。」
  女子——姝影一笑,箇中媚气实在连女子都会酥软:「妳还记得我?」
  方巧柔点点头,却意识到自己的闽南语能力普通,听是普通,说是勉强,所以有点尷尬地先用国语问:「我能说国语吗?」
  「可以。」姝影先指著自己,后指著方巧柔:「北京话我听有,但是我不会讲;闽南语妳听有,但是妳不会讲。好家在拢是听有,哪是听无,我就要找翻译的郎来这囉。」
  方巧柔鬆了一口气,一方面是姝影很通情达理,没刁难她讲闽南语;一方面是姝影的语调很轻鬆,看来心情不差,应该是没什麼难题。
  不过,姝影接下来的话,还是将方巧柔狠狠震撼一把……
  「现在开始,我要跟妳住作伙,一直到找到我的尪婿為止。」
  姝影很理所当地说出这句话,方巧柔一整个倒退了两步。
  不错,姝影看起来应该是一位非常和善的姊姊,甚至有时候可能会傻裡傻气到很可爱的地步,但问题是方巧柔没有与室友同处一个屋簷下的经验啊,特别当那位室友还是一名厉鬼!
  当然,方巧柔适应力还不赖,过去十几年都在家中与家人相处,现在為了上大学却一个人住,还住得很习惯,那麼适应与室友共处的困难程度,估计也就是当下会错愕,日后不用多久就习惯了。
  可是,厉鬼,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儘管对方是很耐看的美女,不论是长相或性别,都不会造成方巧柔的困扰,但是与鬼同居,想想都会怕,更何况是与厉鬼同居!
  拜託,眼镜镜片被加持过天眼通,不代表方巧柔就想整天到晚见鬼。仙佛神灵、妖魔鬼怪都看过,更不代表方巧柔已经培养出与厉鬼同居的胆量!
  眼见方巧柔如此反应,姝影却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向前三步,双手叉腰后微微弯身,足以让诸多男性痛苦弯腰的身材就此展现出来:「妳惊我?」
  「也不是这麼说啦……」眼看对方的眼神那麼清澈与无辜,方巧柔下意识地不想伤到对方。
  「不想要跟别人住?」
  「是……是不太习惯了啦……」
  「简单啊,我尽量在妳面前消失,有必要时再现身。」姝影一笑。
  明明知道那一笑,是自认為找到不错的方法,所以开心地一笑,毫无恶意可言,但是方巧柔仍被雷得不轻,连忙再退三步,一整个都到了楼下大门。
  ——开什麼玩笑!知道自己与鬼同居就够恐怖了,这位鬼还要玩消失,这是想吓死谁啊!
  「好哇,别再考虑啊。」姝影手一牵,就牵住方巧柔的右手小臂。
  方巧柔被牵著走,一开始自然是被吓到,很是紧张,但是不一会儿,便意识到不对劲……
  姝影的手,竟然是柔软而温热,与常人无异!
  对此,方巧柔不禁讚嘆一声:「妳的手好温软,与我想像的刚好……」
  这「相反」两字还没说出口,方巧柔便意识到不对,连忙打住。毕竟,因為对方是厉鬼,就认為对方的手就是死人手,尸体的一部分,会冰冰冷冷的,这样其实并不太有礼貌。
  不料,走在前头的姝影有点一顿,虽未回头,但声音多了几分萧索:「哪是可以,我还希望自己的体温是冷的。」
  方巧柔一呆,一整个这是什麼样的思想。
  幸好,估计是知道方巧柔的疑问,姝影低声说:「伊的体温是冷的。」
  不知道為什麼姝影口中的「伊」為何体温是冷的,但是从那低声听来,姝影所思念的「伊」,肯定就是她现在要找的丈夫。不消多说,方巧柔在听到答案的那一瞬间,便觉爱情的力量,实在大於所谓的理智。
  上了楼,进了房间,方巧柔一边吃,一边与姝影聊了起来。
  其实,因為姝影很健谈,方巧柔说的话很少,但仍与姝影聊得很开心。内容聊哪些呢?聊的是姝影丈夫的故事。
  姝影的丈夫,名唤「一夕羽」。当然,这是外号,不是姓名,然而之所以用外号,而不用姓名,是因為一夕羽本是一名流浪的剑术高手,相当孤僻,在认识姝影之前不曾接受过人情温暖,完完全全凭藉自己的求生本能活下来。
  当年,一夕羽初遇姝影时,是下雪的傍晚,空山无人,一剑悬於崖壁,一夕羽在栈道上对剑沉思。毫不夸张地说,姝影彻底被一夕羽的气质吸引住,於是两位一照面,便是相打一场再说……结果,是姝影赢了。
  姝影会赢,倒不是她仗恃精怪的能力,也不是仗恃宝剑的优势,更不是一夕羽故意相让,纯纯粹粹是因為姝影两世练剑,实力累积比身為凡人的一夕羽还要高,这根本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他们两位却不这麼想。
  在姝影的眼中,一夕羽的剑法已经寂寞到一种独一无二的境界。
  在一夕羽的眼中,姝影的剑法已经热情到一种独一无二的境界。
  非关胜负,更非关生死,只关係到天平上的两个极端相遇,让他们双方很直接地认识对方的本质。
  姝影决定,在保有一夕羽的孤寂境界前提下,她要成為能使一夕羽活泼的唯一例外。
  「那他呢?」方巧柔很好奇一夕羽的决定。
  「当时,伊当然是一直闪避我,惊我影响了伊,毁害伊的孤寂。」姝影笑得很甜,差不多是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其实啊,我根本无想要毁害伊的寂寞境界,那个境界,是属於伊的!我想要做的,是要霸佔伊的寂寞,无愿意让其他女子跟我同款,沉迷在伊的世界。」
  如果从理性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想法其实有点不太尊重到一夕羽本身,甚至无视别人的权利。但是方巧柔明白地点点头,因為这是最直觉、最真挚、最诉诸感性,也最感人的一种情感……
  「后来呢?你们是怎麼走在一起的?」回过神来,方巧柔更好奇地追问。
  「哈哈哈……」姝影非常得意地笑,好一会儿才说:「当然是我的美丽让伊动心啊。」
  虽然姝影笑得很真诚,表示这份开心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眼尖的方巧柔却注意到姝影的双眼闪过黠慧,显然她笑而乱答,有所保留。
  也是,只属於两人的世界,何必定要向他人说分明呢?
  可惜,这对情侣不顾阴阳差异,成為结髮夫妻后,可没有像美丽的童话故事那般,让欢乐驰向永远。
  天真又浪漫的姝影,素来不喜欢去记不快乐的事情。但是,当一夕羽被南尘打伤接著又失踪后,姝影形寿尽灭,转世成鬼。转世成鬼,还不是姝影最不开心的事情,让她最不开心的,是近三百年来,她一直找不到一夕羽。
  姝影上闯天界,下闯地界,人界也晃得差不多,甚至去过不少世界,打出一代魅剑之名,但是,找不到,就是找不到。难得有一次,姝影遇上一位气质跟一夕羽很像的男子,但是几度交手后,便觉这名男子不是一夕羽,也不是一夕羽的转世,所以继续踏上追寻之路。
  最近,铁荒紜為了请姝影助阵,冒险地与姝影交手一番。在姝影还算认可铁荒紜的剑术修為后,铁荒紜提出请求,姝影提出条件。
  「其实,本来我无想要答应那个姓铁的。」姝影嘴唇微翘,不满的情绪非常明显,但也很可爱:「要救人,当然是要自己去救,哪会去求别人?」
  方巧柔一听,不禁满脸尷尬。
  不错,站在弱者的角度来看,找到专家帮忙解决困难的事情,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站在强者的角度来看,事情当然是要自己解决才有意思。儘管方巧柔明白姝影没有自恃其能的意思,但是比起她坚强地寻夫,自己确实是没什麼好说的……
  「但是,姓铁的跟我讲故事,确实给我真感动。」姝影微笑地说:「所以我就破例一回,帮助姓铁的,也是帮助妳。」
  「非常感谢。」方巧柔连忙行礼,连连道谢。
  「免客气,姓铁的有开出条件,说道妳会帮我找到我的尪婿。」
  且听姝影这麼豪气的一笑,方巧柔一愣,旋即苦笑不已:「可是我……」
  「别跟我说妳无办法!」姝影立刻摆手:「我知影妳能力有限,但是妳要相信妳的好运。」
  方巧柔傻眼,好一会儿才说:「运气是运气啊……」
  「对别人而言,运气是摸不著的东西。」姝影摇摇头:「但是对妳来讲,好运就是妳的实力。」
  方巧柔更加傻眼,虽也曾听过别人说「运气是实力的一部分」,但是真回到自己的身上来看,她可不敢冀望自己的运气能发挥到什麼程度,哪怕她的运气确实是一直都算不错。
  用餐后,姝影躲到不知道哪个角落,方巧柔整理笔记。
  之前两个礼拜发生不少事,笔记抄得零零落落,所以整理起来颇费工夫。不过还算用功的她,在忙一个下午后,总算是忙得差不多。
  然而,正当她把笔记上传到綾罌架设的论坛时,忽闻楼下一阵巨响!
  被吓了一跳的方巧柔,连忙从阳台往楼下看去,且看长长的队伍穿街过巷而来,只看得到最前头,完全看不到最后头。
  再仔细一看,那队伍是一群头戴钢盔、身穿战术背心、身后大揹枪、边向前走边唱歌答数的英魂。且听他们的歌声、答数声,没有谁赶了拍子,也没有谁慢了拍子,近乎是只有一位,但是那音量却明显是成千上万,显得非常同步,士气高昂,简直是举世稀有的素质。
  更要命的是,他们唱完〈军纪歌〉后,接著精神答数,接著〈夜袭〉,接著长答数,接著〈老兵〉,接著对齐答数……一首歌接一段答数,估计足以震盪整个台北市的声浪未曾断绝!
  本来,方巧柔一直以為对齐、唱歌、答数等等,只不过是场面的功夫,没有什麼实战作用,但如今这一看,这一听,整颗心臟都快被这阵声浪给震爆的方巧柔,这才明白过去所看的军教片、战争片都做不得準,至少人类的导演拍不出这种三曹中也未必多常见的劲旅。
  正当方巧柔越看越胆寒,心臟越来越难以承受时,忽然听到一阵音乐,不禁一奇,忘却楼下的壮盛军容,而是回头,循声一看,轻飘飘地飘来的,正是平常时不知道躲到哪去的姝影。
  只听那首曲子的开头,便是一段女子的细吟,轻飘飘的柔和,如虚似幻的嫵媚,听者不分男女老幼,皆是筋骨酥软,显得相当危险,又相当美丽……
  接著,却似笛似簫,哀,而不过於哀,令听者心疼,却又有种希望不灭,缓缓走向未知。在迷迷濛濛的电吉他元素、午夜梦迴般的女吟伴奏下,这份催人泪下的情感,真挚,不由分说!
  方巧柔听得满心震撼,完全没想到一个女孩子的印象曲,竟能保有美感的前提下如此妖异。
  姝影倒是一愣,耳尖的她听到声音是从方巧柔眼镜的镜腿传来时,便不再注意,显然她明白这是加诸其上的天耳通。
  只见姝影来到方巧柔的身边,看向阳台下,回想起往事,似是低喃,又似是讲给方巧柔听:「真久以前,我曾有求於冥姑。」
  方巧柔一愣,没想到会从一位女性高手的口中听到另一位女性高手。
  且听姝影继续说道:「冥姑当时有意统一地界,所以率领麾下殭尸,四处征伐。当时,伊遇上一名敌手,战他不过,所以与我谈条件,伊延迟我精怪之身的形寿,我助她战过一回。」
  方巧柔不禁好奇地问:「妳赢了吗?」
  「哈,当然是赢了。」姝影一笑:「虽然当时的我形寿将尽,但是出道以来未曾一败,那一阵当然也无漏气。」
  方巧柔不禁一凛:能够出道以来未曾一败,虽说可能是一直没遇到够格的对手,但也绝对是很有一番实力的。
  「后来,我跟尪婿四处流浪,听讲冥姑战败,受伤退隐。」姝影有些陷入回忆中:「当时,伊的士兵跟楼脚这些士兵差不多精良……」
  方巧柔瞳孔一缩,很是吃惊:「像这样的军容还会败,那对手究竟是有多强悍啊?」
  姝影摇摇头:「不知影。」
  儘管姝影是非常了不起的剑客,但军事显然超出她的所学范围。
  一同欣赏这恐怕已经破十万的壮盛军容,方巧柔大概体会到老赵所说的。
  老赵说过,佟爷他们為了募兵伤脑筋,差不多是看到汉人都想谈谈他们守护中土世界的理念了。
  一开始,方巧柔还以為那只是单纯的乡愁作祟,有点像是《庄子》所提的寓言「越之流人」。但是如今看来,佟爷他们练兵是练真的,募兵也是募真的,如此军容,真的已经不是如何提升质的问题,而是如何提升量的问题了。
  甚至,方巧柔都怀疑楼下的马路并不怎麼宽敞,那一条穿透重重车水马龙的英魂队伍,该不会是為了她而经此绕路……
  忽然间,队伍停下。
  若非答数声嘎然而止,这集体同时停步,确实呈现出这隻队伍的非凡。但是既然嘎然而止,显然前端发生了很严重的情况。
  究竟是谁,胆敢阻挠这怕是不下十万的大军?
  姝影这位非常典型的行动派,立刻拉著方巧柔,这便要穿墙而飘,幸亏方巧柔连忙一蹬,总算没用脸撞墙壁。
  姝影一呆,显然忘了方巧柔是个大活人,受限於人间世界的法则,不可能无视重力的牵引,更不可能无视物质的障蔽,於是嘮叨了几句,便乖乖带著方巧柔从房门冲出去。
  这一路冲得很快,不多时便冲出数条街之外,几乎都是台北闹市中两个捷运站的距离,冲得方巧柔气喘吁吁。
  姝影却很无奈,因為她是用飘的,还刻意放慢速度,若不是感觉到方巧柔的心肺功能不敷使用,有点不耐烦的她还真想沿途加速……
  好不容易,这一人一鬼冲到一处十字路口,正是英魂部队的最前端。
  只见车水马龙,纵向、横向都好几线道的十字路口,是在人类所知道的人界时空,但是与此时空重叠的另一个时空,却上演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
  方巧柔定睛一看,挥舞大刀的那一位,正是穿回军服的老赵。而与老赵交锋的那一位老头,方巧柔是不知来歷,姝影则是皱起眉头。且看他秃尽髮根、乾乾瘦瘦,其貌不扬,却又身穿石青色的清代蟒袍,显得来歷非同小可,至少时代上比民国以来的高手还古老。
  可怕的是,那名老头双掌气势磅礡,手无寸铁还不落下风,多次把老赵的攻势硬生生地逼散,这让方巧柔很有些心惊。
  更要命的是,方巧柔的镜腿除了传来老赵的印象曲,还传来另一首乐曲,音量上还旗鼓相当。且听那首乐曲的一开头,主旋律充满电子曲风,诡譎万分,怪异非常,不时穿插著尖锐而不规则的金属声响,实在刺耳到邪气凛然的地步。儘管接下来是弦乐,但是那使人又畏又厌的印象挥之不去,甚至加深,使得方巧柔下意识地讨厌那名老头……
  「天堂吾不知,地狱吾不知,迷途谁自知?天地皆不知。」老头的嗓音沙哑难听,有如金属强割强摩,语调更是呆板,使听者不忍耳闻。不过,不容否认的是,老头这似诗似咒的念诵,竟使那对双掌更加重如山岳,掌风之强连旁观者都胆战心惊。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老赵高声哼曲,用的是明朗大调,唱的是沸腾口号,那大刀砍的套路更是简单明瞭,强行压制住对方的攻势。
  「顺吾者全尸,逆吾者残尸;全尸犹有尸,残尸转无尸。」老头双掌套路一变,转刚猛為轻柔,将对方的刀路连消带打,渐夺上风。
  「全国武装的弟兄们!抗战的一天来到了!抗战的一天来到了!」老赵虽是唱著激昂,步法却走躺泥,尤其强横的刀法一变,竟是游身八卦,一点被捉摸的机会也不留给对方,而是狠狠地割破了对方衣物数回。
  「朝夕命一丝,取捨念一丝,善恶千万丝,生死无半丝。」老头虽然面不改色,但是衣物被割终究丢了顏面,所以时而左刚右柔,时而左柔右刚,刚柔不时切换,突破对方的游身攻势,转居上风。
  「前面有东北的义勇军,后面有全国的老百姓;咱们军民团结勇敢前进,看准那敌人,把他消灭,把他消灭!冲啊!」老赵面对刚柔兼备的打法,也很有一番心得,於是立刻转身一挥,刀路暗合五行之势,木火土金水循环相生,五种基本拳路转换成五种基本刀路,再由五种基本刀路搭配出成千上万的变化,成功地再度压制住对方。
  然而,正当老头準备再出奇招,老赵也準备应付时,本是观战的姝影却忽然俏目一寒,拔剑而出,不及眨眼间便剑刺老头……
  「敢害我见不到伊,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