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宁嫣十六岁。
一个如花似玉的年纪,像朵盛开的花般美丽的少女,日子像东流水般逝去,小女娃也长大了。
「寒梅,妳去那边摘几朵野菊花,回去可以泡茶喝哩。」
「好啊,公主在这边等著,寒梅很快回来。」
宁嫣眼光往河边望去,却见到河边草丛裡似乎有东西藏著,她心想可能又是受了伤的野兔或水鸟,便走近一瞧。
「寒梅!这儿有个人呢!」
「公主?怎麼回事啊……?呀!!是个死人!公主快走开些!」
「等等……他还没死呢!」
「天啊!他中了……一、二、三、……我的老天呀!他身上插了八支箭呢!」
「快叫侍卫们来帮忙吧,再不救他,他肯定会死的。」
「公主,这人好像是北方蛮子哩。」寒梅偷眼瞧著床上那长得十分好看的半死人,突然心裡意识到这人可是敌方的士兵啊!
「那又如何?」
「咱们不是正打仗打得兇吗?似乎不该对敌人伸出援手吧……。」
「虽然敌对,可是也不能见死不救啊,妳看,他一腿断了,身上又中了八箭,能眼睁睁看他死去而不救他吗?」
一个十二岁男孩应该是什麼样子的?
不管是什麼样子,都绝不该像格罕那样子。
他十二岁,杀过上百人,可是他一点都不害怕杀人,也从不会手软。
因為他的眼睛裡面只有充满恨意的光芒,尤其是看到他的阿爹、大妈、二妈、三妈、四妈和他们的孩子,也就是他的大哥、二哥、三哥、四哥、五哥那些禽兽不如的废渣和所有族人。
他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都宰掉,就像把蚂蚁狠狠踩扁,把蟋蟀埋进水裡淹死,把田鼠压烂后烧掉,把猪羊切碎断骨,或把雪貂狐狸活生生剥下一层皮,任牠们血肉淋漓地曝晒而死,听那些临死前的惨叫声,好像就能让他不再作恶梦,不再对这天下的每个人都觉得噁心作呕。
一股排山倒海的恨意,无时无刻在他心中蔓延沸腾!
原本格罕不是这样一个恐怖残暴的孩子,虽然他受尽长辈亲戚和兄弟姐妹的欺凌侮辱,閒来无事便挨得一阵毒打,身上没一吋光滑的肌肤,即使他从来没吃过ㄧ餐正常的饭菜,只能在羊圈旁孤独吃著冷硬的生肉,喝著腥臊的发酸羊奶,也从未得到父母该给的关怀疼爱。
他永远只能从阿爹那裡得到唾弃羞辱的字眼。
但他只是以為自己可能不够努力,可能不够乖巧听话,可能因為出生没多久阿娘就死了,所以他才不被人在乎,不被任何人需要。
但他生来就是好胜争强的性子,所以他比谁都努力,他比谁都用心认真。
可就算他做得再好,不管武艺骑射打猎战术方面他表现得再出色,比任何人都还要优秀,即使他以最低年龄成為族裡的第一猎人勇士,他阿爹也不会给他一点好脸色,他也得不到任何人的关心,反而是更无情的凌虐嘲讽,在应该是他最熟悉的家裡,他竟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
只有孤寂、痛苦和残酷在折磨他,无孔不入地侵蚀他的一切。
直到有一天,他还记得那天是火罗族草原部族的部主会议,北方草原上的二十一个部主都要出席的重大会议,阿爹是代表火罗族其中一个分支的布勒汗部主,当天一早就带著大娘和几个漂亮女奴,还有十八个死忠护卫出远门了,家裡只剩兄弟姐妹们和二娘等几个小妾。
那天晚上,格罕被使唤去洗战马和清理粪便,原本这是伯汉大叔的工作,不过因為他跟著阿爹去参加会议了,所以二娘想也不想就说:「这粗贱的活儿,叫那小杂种去干吧。」
格罕自然只能认命去马厩裡,他在寒风中不禁瑟缩著身子,用冰到可以冻死人的水仔细清洗马匹上的尘土,用手清理那些臭得可以让人昏倒的粪便。
其实格罕并不讨厌这工作,至少马儿灰黑的眼睛比那屋裡的每个人都温暖多了。
他手边正忙著,远远听到大哥诸贝、二哥法休、三哥喀多和四哥布隆的声音传来,他下意识地想要避开老是找他麻烦的兄长们,连忙找个地方躲了起来。
其实他身型比一般小孩高大许多,真要在这没什麼遮蔽物的马厩裡躲起来,想叫人不发现也难。
还好,诸贝等人似乎都没注意马厩裡面有无人影,又恰好这晚无星无月,黑夜裡实难分辨东西南北,更别说看出马厩裡藏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