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下学期,江煜哲突然觉得,混了几年,是该学点东西的时候了,向父母交代是小事,毕业后的饭碗问题最是关键。于是,他搬出了寝室,离开了那帮“足球王子”“飞车英雄”之流的哥们儿,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居民小区租了一个小套间,租金不贵,每月300元。
从出租屋到学校,要经过一条繁华的老街,沿路的店面全是木质结构的老房子,好又来包子店就是其中的一间,独特的风味加上老板的和气,为包子店招徕了好生意。每天早上,江煜哲都要来包子店买包子和热豆浆,其实他并不是很爱吃包子,只是站在热气腾腾的蒸笼架前,他就会想起在老家小镇上开餐馆的父母。
火灾是在国庆后一个毫不起眼的夜晚发生的,一直烧到第二天中午。老街在一夜之间化作了一堆惨不忍睹的瓦砾和灰烬,包子店也没有了。虽然这场火灾跟自己没有关系,经过老街时,江煜哲还是感觉很震惊。包子店老板夫妇和那个拣包子的女孩都是很不错的人啊,怎么就出了这样的事呢?江煜哲涩涩地想。
……
江煜哲!刚走到学校门口,江煜哲就被一个怯怯的听起来很陌生的声音叫住了。扭头的瞬间,江煜哲差点叫出声来,是她,那个拣包子的女孩!天啊,她还活着!江煜哲内心深处生起了一种莫名的欣慰和感动,颠颠地跑过去。
女孩显然还没从火灾的惊悸中摆脱出来,一脸的疲惫和迷惘,看上去很是可怜。她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的?江煜哲有些奇怪,却没有问。每次经过包子店,他将准备好的零钱递过去,然后接过女孩用塑料袋装好的包子就走,仅此而已,言语的交流几乎没有。
你没事吧?江煜哲很快就为自己的这句废话懊恼了,她好好地站在这儿,还能有什么事?他觉得自己简直不配是大学生,可又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语言。
女孩什么也没说就开始哭了,先是默默地流泪,接着嘤嘤哭出声来。江煜哲想安慰她几句,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觉得该为女孩做点事,就把她拉到附近的一家面馆,给她叫了一碗麻辣牛肉面。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拉年轻女孩的手,这是一双很有骨感的小手,只是有些冰凉。怎么就抓住了呢?他也弄不明白。
女孩的确是饿极了,也顾不得矜持,当着江煜哲的面,呼呼地吃得挺香。她告诉江煜哲,她是进城打工的,火灾那天晚上一个人去市中区看国庆焰火晚会,回来时老街已经烧起来了,她的衣服连同挣的2000多元钱全没了,连落脚处也没有,在街上转了一宿。说着说着,又伤伤心心地哭了起来。
江煜哲很可怜女孩,她是火灾的直接受害者,可她不是老街人,政府的一切救济和补偿都与她无关。他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何况还是一个弱小的可怜女孩,更没有理由置之不管。
……
江煜哲把女孩带回了出租屋,他把唯一的卧室让给了女孩,自己搬到了客厅的沙发上。他实在没有更多的钱为女孩添置衣服,就把自己的衣服拿给她穿。好在女孩身材很好,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像摸像样。
两个跟爱情无关的男女住在一块,总会有一些别扭。每天半夜,江煜哲都会看见女孩穿戴整齐轻手轻脚地摸向厕所,他虽然装睡,尽量不让女孩发现自己醒着,可接下来传来的奇怪的声音,无法不使他擅长联想的脑子描绘出一些令人面热心跳的画面。他是一个正常的又值年少的男孩,而女孩又那样漂亮,没有理由不去想。更要命的是,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坦胸露腹任被子掉在地上也可以不管,更别说穿着短裤无所顾忌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了。
有时候他也卑鄙的想,这么无谓地付出,自己如果强行占有她,她也无话可说的。可她只不过是一个农村来的打工妹,连做自己女朋友的资格都没有,说到底,自己只是同情她,仅仅同情而已,他还没有傻到要将自己陷在一桩没有结果的感情泥沼中去的地步。
女孩的心情渐渐好起来了,脸上也有了笑容。她说她叫黎泰姝,在这座城市没有任何朋友和亲戚,所以她当初找了他,她是从他胸前的学生证知道他的名字的。说这些的时候,她怪怪地看着他,看得他一头雾水。
……
没事的时候,女孩会极无聊的哼唱一些杂七杂八的曲子,坐在那台奔4电脑前,除了看电影和听音乐,什么也不会,就连最简单的拼音打字法,江煜哲教了不下10次,她依然不会,整个一木头脑袋。女孩说要去找工作,江煜哲自是赞成,不厌其烦地为她分析该怎样去求职,可她一直不见行动,后来再提找工作的事,江煜哲就不再言语了,反正说了也是白搭。
突然有一天,女孩说不想去外面吃饭了,还没自己弄的好吃,想自己弄,最主要是划算些。江煜哲想想也是,她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做点事。从此,江煜哲每天回来,女孩都做好了热饭热菜等着他,味道真是不错,比食堂好多了。江煜哲却不会因此而感激她,自己供她吃住,做这点事还不应该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江煜哲渐渐紧张起来,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她可不想做一辈子活雷锋,也不想那么高尚。
终于,女孩找到了工作,给一家写字楼做清洁,每月工资800元。令江煜哲不安的是,女孩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她已经把这儿当家了。江煜哲突然觉得女孩很烦,有好几次,他横眉冷目阴郁着脸坐在沙发里一言不发,故意做脸色给她。谁知,女孩却自得其乐地看肥皂剧,压根就不看他,即使一个一点也不可笑的镜头,她也笑得前仰后合。江煜哲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她是一个人,总不能像一只猫儿那样一脚踢出去吧。
……
女孩开始用自己的工资支付房租和生活费,她说她不能太多的依赖江煜哲。江煜哲听了,差点没晕倒,既然这样,那就离开呀。可他没有这样说。终于过了春节,温暖的阳光充满着城市的角角落落。一天早上,江煜哲一睁开眼就看见了女孩在阳台上的背影,阳光落在她飘逸的长发上,有一种令人着迷的静雅之美。江煜哲翻了个身,不去看她。不可否认,女孩的确很美,可他就是说服不了自己去爱她,哪怕一点点心动的感觉也不曾有过。
突然停电,目之所及的城市一片漆黑。半夜的时候,江煜哲听见了女孩的惊叫,以为出了事,急忙起来点亮的蜡烛。女孩不知被什么绊倒了,半倚着身子斜躺在客厅中央,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无助地看着江煜哲,楚楚堪怜,就想第一次在学校门口遇见时一样。江煜哲忽然有种莫名的冲动,熄掉蜡烛,紧紧搂住了女孩。黑暗中,那具睡衣紧裹的躯体微微颤抖着,像一只温顺的小猫,轻轻地靠在他身上。他的手贴着她瘦削的后背,能清晰地感觉出她的激动和渴望。他有亲吻的念头,想抚摩想象过无数次的胴体,但最终克服了躁动的情绪。不爱她,就不该毁了她,那太残忍了。
再次点亮蜡烛,江煜哲看见了女孩失望至极的眼神,看见了她无声流淌的泪。他什么也没说,默默地回到了沙发的被窝里,不再看她。我听见了你的心跳!女孩轻轻拉上了卧室门,扔下的这句话却让江煜哲反反复复直到天亮——听见了心跳,那又能代表什么呢?
……
英语过了六级,计算机过了国家二级,江煜哲终于成了一匹黑马。一家外资企业来学校招聘,他的优异表现令那位胖胖的副总大为欣赏,当即拍板,学期结束后他就可以去上班。兴奋之余,江煜哲想起了女孩,这些成绩,她应该功不可没。因为她的到来,才使得自己有了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就跟小时侯在母亲身边那样。可感激跟爱情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就像苹果和苹果树一样。
爱情好比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总会有人不小心撞上你。江煜哲受聘于外企,在小范围内自然就有了一点名气。他恋爱了,女朋友叫宋玮洁,外语系的毕业生。在那次招聘会上,他们是竞争对手,各自都有不俗的表现,结果,宋玮洁落聘了,两人却从此相互倾慕。
再后来,他们恋爱了。
宋玮洁不是很漂亮,甚至比不过女孩,可她天生丽质的高雅和涵养,却是女孩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爱的就是这种气质,这是江煜哲想了N次的结果。第一次来出租屋,宋玮洁惊异于居然还有一个比自己漂亮的女孩子跟男朋友住在一起。江煜哲解释,她便信了,因为他既然有勇气带自己来,就证明他是君子。可她不愿跟江煜哲住在一块,毕竟两个女人守着一个男人是一件绝对不可容忍的事。
江煜哲很为这件事恼火,自己有了女朋友,她不该再赖着不走。可她绝口不提离开的事,只是脸上的笑容少了,变得生硬了。真是不可理喻!
……
一天,来了一个约莫30岁,穿一套皱皱巴巴的西装的乡下男人。大吵一架后,男人颓丧的独自走了,女孩却躲在卧室哭了一下午。晚上吃饭的时候,女孩的眼圈红得很厉害。江煜哲觉得有必要过问一下,于是问道:那人是谁?
关你什么事?女孩猛地将饭碗搁在桌上,冲江煜哲没来由地喉道。江煜哲还从来没见过女孩发这么大火,本想狠狠说她一顿,以发泄这段时间来的愤懑,最终还是克制住了,因为他看见了女孩满溢的泪水。半夜醒来,江煜哲发现卧室的灯还开着,隐隐约约有女孩的哭声。他想去安慰几句,走到门边,想想还是算了,她那么怪,只有上帝才了解。
第二天傍晚回来,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却没有了女孩的身影。她突然消失了,这是江煜哲所期望的,可一时之间,他还是觉得有些不习惯。
终于上班了。江煜哲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公寓,宋玮洁和他住在一起。周末,他回原来的出租屋搬东西,准备退房。整理床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了被子下压着的一封信,是女孩留下的,字迹歪歪斜斜,甚至有些凌乱。
爸要我嫁给阿坚,他家开着商店,很有钱,可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所以我逃了出来。人海之中,遇见了你,我才知道爱一个人是多么幸福。你是大学生,不会看上我这个农村女孩,即便这样,只要能天天看见你,我就知足了。谢谢那场大火,使我跟你住到了一起,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讨厌我,所以我加倍努力,希望能改变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还是恋爱了,那个女孩没有我漂亮,你为什么要喜欢她而不喜欢我呢?为什么……为什么爱情总是离我那样遥远?我不该拥有吗?
我让阿坚来接我,我再也不想呆下去了。他来了,可我又不想走,我爱你,没有你,我不知道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江煜哲,我不能爱你吗?江煜哲,我不能爱你吗……
接下去全是这两句的重复,整整写了大半篇,泪水浸润的痕迹清晰可辩。江煜哲突然有种前所未有的心痛,就像那些伤感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