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对这段时间其实并不深,甚至,我已经想不起我们之间到底经歷了哪些事,又是哪些事是他知道而我被矇在鼓里的。
而,真正深刻的是在灵魂,因为他是我真正爱过的人。
我用我的灵魂,去记住了他灵魂的样子,狂野而不羈的,那就是他。
而曾经,在那段时间,有某个时间点,我们,是爱过的,双方面的那种。
说过,对他的面貌已经模糊,但他身上的特征就是在反映他的个性:
他的髮赤红的像烈日,和他的内心一样,对谁都大方放送着来者不拒的热情;
他的眼嫵媚的往上勾,和他的天性一样,妖绕绝魅,不论谁都会被他吸引;
他的语调不时的飘移,和他人的感觉一样,捉摸不定,喜新厌旧。
明明,他给人的印象都是这样的鲜明,看过一眼绝对不会忘记;
明明,我闭上眼睛都还能想起他脸上的妆到底是左边星星还是右边是星星,
可是,无论怎样我就是无法把他的脸完整的在我记忆里拚凑起来。
或许吧,是身体本能的排斥掉有关他的一切,因为他太喜欢带给人伤害。
所以,记住他的不是我引以为傲的脑袋记忆,而是那个虚幻到外太空去的灵魂,记住他,然后,想起他时,会有些感伤,不甘、怀念。
激情的余韵过后,就只剩这样的悲凉了。
大概就是我和他之间,剩下唯一的联繫方式,会想念对方的,大概也只有我,因为我知道他,他是个遗忘过后就再也不会想起的男人。
无情,可能大家都会这样形容他,因为我也是。
可是,我却没有一次,打从心底真正的恨过他。
我连恨他的念头都不曾有过。
感觉就是很蠢,所以我们结束在这个属于蠢人的日子,在适合不过了。
你就是那个天才,而我就是那个笨蛋。
而天才和笨蛋就只有一线之隔而已,可是这条线,就像那条深到地壳里去的马里亚纳海沟,完全隔开了我们的距离。
我,看着你,隔着那条线,遥望。
那是个接近夏天的季节,春末夏初,我跟着他已经好几天了,并不是我多爱当变态狂,因为这是委託,这是工作,我就是靠跟踪这事糊口的。
我已经摸清了他的作息:
白天当个战斗狂人,扑克牌一天不沾血他就一天浑身不舒服,每次遇到别人就戏称为小果实,越美味的,他身体难耐的颤抖就越剧烈,格老子的一整个就变态了。
晚上,他卸下那毕卡索艺术的小丑装,换上了正式西服,被髮腊高高竖起的头髮也随意的放下,卸掉白粉的他还是白,却跟那种画出来的病态白差了十万八千里,好像那种白色,天生就是为他而存在。
他是头一个皮肤虽白,但不会让我想到零号还是娘开头什么砲的字眼的男人。
他最常出没的地方是城市里各地的PUB,聚集最多人潮最受欢迎的也好,老旧的也罢,他真的就像个小丑,有好几张脸,去应付好几个不同的环境。
高贵、粗鄙、优雅、虚假、卑劣、多情……
这些都是我在他身上看到的他,但我怀疑,这还不及他全部性格的十分之一。
他是念能力者,我也是,也因为我的『绝』功比大多数人都还要好上几倍,我才会选择干情报蒐集这一行,但是,他显然的,不包括在”大多数人”这里面。
这就是我们的差距,我看他像巨人,只能仰望;
而他看我像小蟋蟀,兴致一来时养在盒子里像宝贝似,新鲜期一过,毫不犹豫的丢弃,翻脸比谁都还无情。
只是当时我还太天真,始终没能看清。
“嗯哼~可爱的小姐要躲到什么时候呢?这样我的隐私都曝光在你眼下了呢。”
他狂欢后的夜晚,已经半夜两点多了,我正打着瞌睡,我才没兴趣看活春宫现场LIVE版,而他这句话彻底的吓醒了我,周公什么的都被我拋诸到脑后去。
“再不出来,我就要过去找你了喔~呵呵呵呵呵~”
疯癲的笑声传进我耳膜,这句话我听过很多次了,只是没想过,有一日,他针对的会是我。
我看过他杀了很多人,所以我很容易可以猜到这句话的可信度大概在哪,从树上旋身一转,我降到了他面前,只是这个简单的动作,我的额头便已经沁出了汗,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不想,或者是害怕跟他对望,我的视线只敢水平的一直线望过去,很巧的,正好落在他胸口一处若隐若现的吻痕上,我记得今天晚上他的女伴有张弧度微翘的刚刚好的樱桃小嘴。
轻易的,他发觉了我的视线,瞬间,他移动到我面前,我能清楚的感觉到,他温热的鼻息喷在我的额头的碎髮间,为之飘动。
明明都跟女人廝混在一起的,他身上却没沾染上半点女人身上该有的味道,从第一天起我就发现了,他身上一直没有味道,或许,空气就是他的香水也说不定。
他声音微微沙哑,又总爱带上那么一点慵懒,撇开那怪里怪气的语调不谈,他嗓子的音质其实很好听:
“好了,现在,该告诉我,你的目的了吧?”
其实跟踪期早已结束,而我却私心的一直跟到了现在,只是,想多了解他一点,看看,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这样的话,说出口恐怕会笑倒他吧?
“你认为呢?杀人那么多人?就不会有人想上门来寻仇?”
轻轻的,我说,连我自己都被自己语气里的坚决和淡定给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