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多日,凤雪舞已带领着天策佣兵团护送辛可思商家,踏上海东大草原的边缘,不同於平日所见的景色。
  一条仅供一辆马车行走的草间小路,两旁皆是高及膝盖的野草,上头附上一层白色短绒,这是海东草原的独特植物白荻草,远远望去如铺上一层白雪,每当大风起,白短绒就会随风飞舞,彷佛满天风雪,银白一片。
  白荻草可是海东草原最丰富的资源,历代游牧的腾格部落所畜牧的牲畜,牠们的重要粮食,没有人类城市,只能逐水草而居,实行山季牧移的策略,其他的日常生活用品,就是靠着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以马牛羊来换取盐茶叶等。
  辽阔的大草原令人心旷神怡,大开眼界,这是人类城市中,所没有办法见到的景象。
  蔓延长达一公里的商队,佣兵分布在四周,心神摆在远方,危险随时会出现,海东大草原可不是观光游览的地区,草原上的魔狼可是会随时要人命,让人屍骨无存。
  凤雪舞与阿塔走在前头,流风在後方押队,诗玄禅、月怜暄等魔法师和後勤人员位於中队,混杂在商队之中,天策出动多达一千五人的佣兵,都是新招募的好手和暗黑一族的精锐,连一些暗间的佣兵都一并出动,以免他们在天策堡趁机破坏,充当内应。
  待在前头还有带路的辛可斯商家,名叫辛尼,曾来往海东大草原多次,也见过腾格部落族长几次面,算是辛可斯有心想要栽培的年轻好手之一,以往都是跟随的二把手,这次却被拔擢担任负责人,让他雀跃不已,出人头地的日子即将来临,最重要是可以将辛哈思的锋头压下。
  一路上笑容可没有停过,尤其见到凤雪舞如此英气勃勃却美貌动人的副团长,谈兴大盛,话语中对辛可斯和自己的推崇,不绝於耳,凤雪舞心中只道此人已经家族出卖犹不知,还在幻想如空中楼阁的绮丽未来。
  不过凤雪舞也从他口中套出不少有用的情报,至少这次交换货品的数量,更胜以往,其余并没有异样,而腾格部落那头并没有任何天灾,一切正常如昔。
  光凭这一条,就足以让凤雪舞大起疑心,虽然商家认定佣兵团的信誉和实力,但第一次合作总是要逐渐地建立互信,而如此大手笔与其说信任佣兵,倒不如说是欲盖弥彰。
  出发前已向诸位佣兵解释过海东大草原的严峻情形,几个暗间也不例外,这一着引蛇出洞,便是与诗玄禅再次商议所决定,瑞克大师生存下来的佣兵,全数都摆在天策堡护卫,由顾问鲁顿和太离虚坐镇,相信易守难攻的地形,会让别有用心,想要趁机混水摸鱼的人,有个意外惊喜,铩羽而归。
  天策佣兵的整齐干练,给暗间佣兵极大的震撼,要知道会当佣兵的人,都是桀傲不驯,向往自由冒险之辈,最不喜欢框架条列般的束缚,否则加入军队就好,不需要冒这舔刀头血的危险。
  不过天策佣兵令行禁止的纪律,着实令他们上了一课,无论佣兵新旧,一律参加如魔鬼般基本训练,那怕是资格老或武功高的佣兵,在不能使用真气或斗气的情形下,都被操得不成人形,骂声不断。
  不过一个月後,效果浮现,真气与身体控制取得更大的平衡,以往一些真气流转滞碍之处,无意间已畅行无阻,虽然真气没有提昇,但实力却已不可同日而语,连暗间佣兵都大大地受益一番,就这样大家就被绑在天策这艘船上。
  透过他们的眼睛,发现除了佣兵外还有两批人,一群是肩背长弓的年轻人,在佣兵团有达晤神箭之称,虽然没有看过他们的练习,但却能赶受到他们身上那股与生俱,来对於弓箭的灵性。
  另外一批则是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名号,神情漠然,每天只知道修炼再修炼,彷佛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其余佣兵算是被他们所刺激,才咬牙硬撑,否则说不定早就离开天策,这群是只有艾长老等人才知道的暗刃,专门为杀戮而生,暗黑一族最强力的一群。
  夜晚,大伙在辛可斯家族用心整理的营地上过夜,好几处篝火同时燃起,火光焰焰,映红深夜的黑,驱走大草原的寒冷。
  外围一圈简易的木栅栏,藜刺倒勾防止野兽冲撞,大桶的清水堆满整个小木屋,还有几处简陋的建筑物,在这荒凉毫无人烟的大草原,算是顶级的设施,也足见辛可斯对大草原经营的用心。
  辛尼道:“这里通常是我们第一夜的营地,在顺着黄金路而行,会有第二夜营地,不过第三天进入大草原的中央地带,就没有建设好的营地,一切都需要靠自己,通常也是魔兽横行的开始。”
  黄金路指的便是那条草原小路,因换完草原货物回来,可以赚取巨大的利润,因此辛可斯家族都称为黄金路。
  凤雪舞道:“草原没有马贼的存在吗?”
  盗贼不管在任何时代空间,只要有人就会有的产物,利益薰心,武力犯禁等诸多因素汇聚在一起,就形成盗贼这特殊的产物,当然盗贼也有分等级和属性,如草原称为马贼,长期在马上生活,来去如电驰光闪,令人望尘莫及,山中称为山贼,仗着对地形的熟悉,设伏埋陷阱,钻入山林如龙归大海,拿他莫可奈何。
  辛尼踌躇地道:“有,不过,不知为何马贼都没有袭击我们,可是往来的小商旅时有耳闻被掠夺的消息,或许是我们护卫较多的关系。”
  辛尼一迟疑,凤雪舞等人立刻知道这其中的猫腻,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为了打通与腾格部落的商业交易,奉献给马贼的钱财绝对不能少,否则光凭来去无踪的打跑战术,足以拖垮整个商队。
  流风顺势转换话题,道:“辛尼老哥,你来往这麽多次,有没有遇到什麽凶险的事?”
  “有!”一谈到辛尼的精神就来劲,道:“一年前,我第十三次踏上黄金路,也是在第三天,我们正在宿营的时候,忽然遭遇魔狼袭击,整个大草原都是火红的双眼,好像一团团的火焰,要将草原燃烧殆尽,於是我方护卫与魔狼开始生死搏杀,狼嚎在黑夜回荡,如同千军万马,魔狼彷佛不要命般地前仆後继,激烈的战况我现在想起来余悸犹存。”
  流风配合地道:“结果呢?”
  辛尼精光一闪,一脸崇拜沈醉地道:“那时候家主不知道从哪找来的一群护卫,硬是闯出一条血路,直逼狼王而去,在接近狼王之际,倏然,有名掩藏在其中的弓箭手,发出雷霆万钧的一箭,银光大盛连魔狼火红的双眼都失去风采,迅若流星,忽然狼王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嚎,掉头就跑,狼群也都跟着落荒而逃。後来听说狼王被射中左眼,不过自从这次之後,狼王就没有袭击过我们的商旅。”
  月怜暄适时流露出称赞的表情,然後惋惜地道:“这麽厉害的英雄,可惜见不到他们。”
  一见月怜暄的表情,辛尼立刻道:“他们已经跟家主到王城去发展,据说是某位大人物安排他们前来。”
  脸上保持平静,永远挂着一抹淡然微笑的诗玄禅,脑筋一转立刻明了,这群人是来观察腾格部落的状况,着手准备对付天策佣兵团,看来天宇左身旁不只是有二哥这位能人,还有一位专门出谋策划的谋士。
  至於辛尼讲得惊心动魄的经过,直接被诗玄禅简化成一连串的计谋,利用魔狼削弱天策的实力,再则与辛可斯家族关系暧昧的马贼,最後还可动用佣兵公会的压力,果然天下能人何其多,能想出这一系列计谋的人,丝毫不逊色於大哥诗湫湘。
  如同过去一般,第一、二夜相安无事,第三天开始路上已经看不清小路的痕迹,仅用枯萎乾瘪的野草来指引方向,有时辛尼更需要停下来,参考附近的地形地貌,作以判别方向的指标之一。
  进入大草原的核心地带,除了白荻草外,还有另一种特生植物狼牙草,高约一米,阔叶两旁长着锐利的棘刺,如同狼牙一般,加上狼群虽然是肉食性动物,但缺乏食物时,便可啃狼牙草充饥,因此而得名。
  海东大草原得天独厚的环境,让狼牙草生长非常迅速,自然地魔狼的死亡率就会跟着降低,这也是小型商队不敢轻易冒进的原因之一,至於马贼更是利用大草原当避风港,至於腾格部落为何能在魔狼横行的大草原生存,只恐怕只有他们才知道。
  天苍苍,地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在海东大草原应该改成风吹草低见魔狼,一路上魔狼时有所见,三三两两,立在远方眺望,彷佛是在侦查凤雪舞一行动态,虽然只能看见魔狼隐约的身影,但还是能感觉。
  凤雪舞疑惑地问道:“魔狼都是这样吗?”
  辛尼道:“是的,这些都是魔狼的探子,每当我们经过时,牠们就会出来溜达溜达,不过因为我们人多势众,牠们都仅是在观望。”
  “魔狼发动攻击,大都会选在什麽时辰?”对於一无所知的大草原,确定敌人有阴谋之後,让凤雪舞更加小心谨慎。
  “魔狼是属於夜行性动物,一般活动都在夜晚,不过我们这麽多人,牠们是不会来袭击我们的。”辛尼乐观地道。
  凤雪舞不可能这麽轻松以对,吩咐佣兵传令下去,分批休息,晚上守夜人手加倍,刀剑不离身。
  佣兵当然要刻苦耐劳,利用时间休息,可是佣兵的一门绝活,否则没有足够的体力,要如何面对接下来的战斗。
  对於凤雪舞的小心翼翼,辛尼不置可否,在他看来有点多此一举,魔狼根本不会袭击这麽庞大的队伍,只是他陷入一个思考谬区,魔狼不袭击他们,不是因为人多,而是队伍之中有令魔狼恐惧的事物存在,辛尼因为层级不够根本不知,话说回来,都被派来当炮灰,重要性可想而知。
  深夜,大伙驻紮在一个小山下,还有个内陆湖水源,草原辽阔宽广的地形,实在无法发挥地形的防御效果。
  幸亏这次货物的数量胜过以往,利用马车作为简陋的阻档物,争取更多的时间,另外巴布图打造地藜刺,对魔狼而言可是最具杀伤力。
  晚风吹过白荻草发出窸窣声,凭添一分寂寥的气味,蕴绕在黑夜中,倏然,远方浮现诡异的火红小点,一对,两对,不消一会儿密密麻麻地布满整个空间,彷佛万家灯火般。
  狼袭!守夜的佣兵一声大喊,吹起警戒的号角……
  呜!低沉悠扬的号角声,回荡在幽黑之中,好似魔狼进攻的信号一般,火红小点忽然开始迅速移动,直接朝临时营地扑来。
  和衣而睡的佣兵,在号角响起的那一瞬间,起身取剑出帐篷,列阵各守其位,有条不紊,第一次面对四面八方而来,如蝗虫过境般的火红双眼,内心忍不住产生恐惧,双手微微颤抖,但身躯仍牢牢地钉在地上,脚步没有移动半步。
  临危不乱,遇险不退,这批新手在心理素质,已经可以胜任佣兵一职,只要经历几场战斗洗礼,相信他们会脱胎换骨,变成翱翔於天的雄鹰。
  新手的心理变化,诗玄禅了然於胸,走到众人面前,高举从次空间取出的风系魔法杖,开始低声念起咒语。
  倏然!狂风猎猎,带着布帛旗旌飞扬不已,众人嗅到一股天地异常的变化,就连魔狼内心也感到不安,但这并没有让牠们停下脚步。
  五十丈,三十丈,二十丈,狼群狂奔越来越急促,几十丈的距离眨眼即过,众人都可以看到最前方的魔狼样貌。
  火红双眼,散发出残暴血腥,锐利獠牙,如刺客手上的利刃,一旦刺上非死即残,前後利爪一弓一挺,充满爆发力,疾速狂奔下,风顺着身形将牠们的狼毛梳理整齐,恰似进餐前的贵族,需要一丝不苟地整理好仪容。
  相较於魔狼的快,诗玄禅的咒语却是越来越慢,但狂风越来越强,并且不停歇地阻碍魔狼的速度,弄乱牠们的狼毛,使得牠们狼狈不堪。
  诗玄禅吟咒声一停,原本吹拂毫无定向的狂风立刻汇聚成龙卷风,其中隐约有条龙形,定神一看,是由如星罗棋布的风刃组成。
  风卷龙残!风系魔法的禁咒,诗玄禅在与太离虚交流多时,境界终於又再次突破,若是这样还不足以为奇,只见他星目一开,手中魔法仗如开天辟地般向下一划。
  风卷龙残居然一分为二,如同两只洪荒猛兽拔腿狂奔而去,无数的魔狼闪躲不及,立刻被龙卷风卷入其中,瞬间被龙形风刃肢解,剿成肉屑,顿时哀号声不断在大草原中回响,血肉碎片将龙卷风染得鲜红艳丽无比。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两条血龙的脚步,机警的魔狼立刻绕道而行,避过龙卷风的行进路线,再往营地急奔而来。
  辛可斯的人手承受不住如此残酷的血腥画面,纷纷作呕,新手佣兵也觉得胃中翻腾不已,不过还是强压下体内的不适,如风中苍松地屹立着,不过诗玄禅这一手屠杀,大大地提振众人的士气,魔狼不再让牠们感到畏惧。
  凤雪舞明了诗玄禅的用意,毕竟只有魔法才有这麽大规模的杀伤力,道:“诗大哥先回到中央休息。”
  诗玄禅也不硬撑,虽然没有人去楼空的萎靡,施放禁咒对他的负担颇大。
  要说风卷龙残让众人消弥恐惧,接着月怜暄的祝福术则是让大家安心,一道道圣洁白光笼罩在自己身上,忽然绝得力量满载,勇气倍增,可以徒手撕虎裂狮。
  咻!达晤箭手第一波攻击揭开战斗的序幕,直到现在辛尼还一脸不敢置信,喃喃自语地道:“怎麽会这样!”
  魔狼可不会因辛尼的意志而有所改变,时间伴随着战斗也不会停下,狼嚎喊杀不绝於耳。
  从开始的陌生害怕,到狂热麻痹,这群新手佣兵正处於一个战火鲜血的洗礼,假如战争之後还能生存,便是羽化成蝶的蜕变,不过这一切都需要捱得过魔狼的杀戮。
  同伴的血混杂着狼血,斑迹点点,四处飞洒,没有人有任何空隙去理会其他人,只晓得手起刀落,血如涌泉,在他们眼中彷佛如树木小草般,不会引起他们的任何反应。
  如果时间拉回一个小时前,第一次劈下狼首,血如浇铸,淋得满身鲜红,顿时他们脑筋一片空白,毕竟他们只是刚训练完的佣兵,这样的战斗强度对他们而言还是难以承受。
  但是同伴牺牲生命的教训,几个队长的挽救训斥,让他们立刻清醒,立地顿悟,杀戮仅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活下去,并没有想像中的恐怖可怕。
  一小时的强力战斗,刀已经不知道砍劈多少次,达晤箭手的箭已经射光,正拿着猎刀填上防守圈的空隙,暗黑一族的精锐如同幽灵一般,飘荡在内圈,猎杀闯过第一层防守圈的魔狼。
  这时众人终於可以体会训练时所说的一句话,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种拉锯战显示基本功的重要性,虽然众人已经疲惫不堪,但长期训练的韧性犹存,尽量以避开要害换取魔狼的性命,减缓自己体力的消耗。
  压力最大还是几个顶在最前头的凤雪舞等人,靛冰枪如冰山雪柱,透露出无比寒意,被刺中的魔狼无一不冻成冰柱,再由夜瞳一爪将牠拍碎,已经升格为座骑的牠,虽然敛起野性,但凶猛程度不下於其他魔狼。
  流风阿塔等人浑身是血,杀气腾腾,面目狰狞,挥动刀剑的力量仍是虎虎生风,不让魔狼专美於前,不过被魔狼层层包围的他们,无暇多想只能凭藉着本能战斗。
  要说现在还能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的人,非诗玄禅莫属,当众人被汹涌的魔狼淹没时,他手中风刃未歇,但眼睛已经瞄向远方的狼王,如一轮孤月遥挂天际,霸者身影傲立於巅。
  斩首战术在诗玄禅心中浮现,不二人选便是有座骑的凤雪舞,何况其余人自顾不暇,根本无法突破魔狼的包围,将话利用传音术,传入凤雪舞的耳中,道:“我用魔法替你开道,右前方,狼王!”
  简短的话交代一切,凤雪舞闻言,毫不迟疑地向右前方拼杀而去。
  斩马刀是骑兵追杀敌人最恐怖的武器,长枪绝对是突破重围的利器,尤其是带着冰系的魔法枪。
  嗤嗤!疾枪划破虚空,舞若游龙,天马行空,没有任何华丽招式,一切简化成杀人要素。
  只要凤雪舞一经过,前後左右必定会留下一尊尊活灵活现的狼型冰雕,在夜瞳爪下裂成碎片,让牠真正感受到什麽叫如履薄冰。
  轰!前方狼群中忽然一声巨响,瞬间无数风刃四射,魔狼死伤一片,顿时情形大乱,这是诗玄禅替凤雪舞创造的机会。
  目送凤雪舞进入狼群之中,诗玄禅的魔力真的完全耗尽,凭着一丝毅力还挺立着,
  这边战斗以陷入绞杀,体力快速流失,让佣兵无法以伤换命,纷纷被击中要害,暗黑一族已经递补上伤重者,让他们能迅速接受月怜暄的治疗。
  苍白而汗流满面的小脸,圣洁光芒从未间断,咬着牙那怕自己的魔力榨乾,也要再次挥动皓生之杖,一次次将伤重者从地狱拉回。
  损失人手的多寡,便看凤雪舞对上狼王,假如尽快解决,那还能保持大部分的人手,拖越久折损越多。
  没有理会伤残的魔狼,凤雪舞心知她现在与时间赛跑,背後的同伴们正面临一波波的死亡威胁,忽然觉得魔狼的包围力道减弱,不像刚刚前仆後继般猛烈,仅有三三两两的零星攻击。
  一只魔狼从正面奔来,张大狼口,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凤雪舞改持为握,奋力一掷,靛冰枪瞬间贯穿魔狼的脑袋,连尾随其後的那只,也不能幸免於难。
  一枪两命!
  夜瞳急步来到靛冰枪旁,凤雪舞拔起靛冰枪,枪尖指向立於小山丘的狼王,模样清楚可见,几乎是夜瞳的翻版,差别在牠左眼变成一个空窟窿。
  结合辛尼所说,凤雪舞立刻知道狼王的身份,难怪会如此气愤,但是牠怎麽知道要攻击我们,这疑问留在心中。
  正当凤雪舞要夜瞳奔上前去之际,夜瞳忽然不听凤雪舞的指挥,迳自放缓脚步,缓缓地来到狼王面前。
  两狼相视,互不相让,坐在夜瞳上的凤雪舞明显地感受到两狼爆发出来的滔天战意。两只狼中霸主心中不屈人下的霸气,在这一刻如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嗷呜!两狼同时仰天长嚎,回荡在整个黑夜,原本疯狂激昂的魔狼,纷纷停下脚步,掉头就往狼王这边而来。
  佣兵一头雾水,内心杀戮激昂和思考麻木一消去,立刻发现全身酸痛不已,彷佛连举手持剑的力气都没有,自然无法去了解那头到底发生了什麽事。
  博览群书的诗玄禅忽然明白,狼王的气息可以互相感应,一旦踏入狼王领域,便被视为挑战狼王的权威,接下来便要进行生死决斗,来取决何者成为新的狼王,刚刚的狼嚎便是约战讯号,所有魔狼都要回去观看,等待新狼王的出现。
  凤雪舞虽然不懂,但她从夜瞳的动作便可知道,牠需要一场没有外力的协助,属於自己的自由战争,这是狼的传统天性,不容置疑和违抗。
  群狼自动围成一圈,凤雪舞解除夜瞳座骑的装备,还牠一个自由身,凤雪舞往外踱步而去,黑压压的一片狼群,饶是艺高人胆大的凤雪舞,心中不免惴惴然。
  两只魔狼见凤雪舞的形态不是同类,抱持着宁杀勿放的态度扑向她,倏然,在凤雪舞还没有动作之前,一阵强风掠过抢在她之前,电光火石间,将要袭击凤雪舞的魔狼扑杀在地,头颅破裂留下利爪的痕迹,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足见时间多麽短暂。
  嗷呜!夜瞳再度发出狼嚎,锐利的眼神盯向其他魔狼,众魔狼立刻散开一个空间,让给凤雪舞。
  凤雪舞若无其事地走到空间,转身对夜瞳道:“不用担心我,好好地放手一搏。”夜瞳用狼首拱拱凤雪舞的手,表示知情。
  望着夜瞳转身的身影,凤雪舞内心则是起伏不已,刚刚夜瞳那一扑,在凤雪舞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原来牠的能力已经超乎自己所想像,反倒是成为狼骑兵的自己,限制了夜瞳的威力,假如能与夜瞳配合默契再提昇,相信实力会迈上另一个台阶。
  夜瞳刚刚的表现着实给狼王一个下马威,不过现实不容许牠後退,狼群对待外敌进退皆宜,但牵扯到狼王争夺只有一种结果,便是场上永远只有一个胜利者,这意味着失败者死。
  狼王争夺仅靠狼的天性在战斗,虽然魔狼王本身会施放魔法,但骨子里崇尚力量的血液,热血沸腾的撕咬扑打,鲜血淋漓的畅快,都是晋升狼王不可或缺的一环,否则群狼就不会服从狼王。
  忍受不住夜瞳的挑衅目光,狼王壮硕的身躯扑向夜瞳,利爪獠牙净现,夜瞳没有丝毫回避的意思,迎面扑上,爪碰爪,牙对牙,拼得是速度力量,狼的凶猛野性展露无疑。
  这场万众瞩目的狼王之战,注定要让满心期待的群狼们,大失所望,因为双方的实力根本不在同一档次。
  双方碰上的那瞬间,狼王根本承受不住夜瞳的冲击力,立刻倒飞出去,碰!巨大的撞击让狼王来不及翻身减缓力道,直接摔落在地,显得狼狈不堪。
  夜瞳可没有礼让谦逊的的美德,比狼王大上一号的身躯,如狮子扑兔,露出獠牙狠狠地扑向狼王,狼王的眼睛力刻出现恐慌,眼底居然反射出夜瞳的獠牙。
  嗷!狼王凄厉的叫声刚响起,便如突然断掉的琴弦,声音哑然而止,牠的咽喉已被夜瞳所咬破。
  假如魔狼有手的话,他们一定会用手揉揉自己的眼睛,然後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只是个幻觉,从来没有狼王争夺这麽快就结束。
  等到夜瞳仰天狂啸,众狼终於清醒,原来这一切都是真实,众狼立刻引吭狼嚎,庆祝新的狼王诞生,意谓着天策这次受到的魔狼袭击可以到一段落。
  夜瞳缓缓踱步来到凤雪舞面前,一付王者风范,让凤雪舞感触良多,夜瞳亲昵地用狼首触碰凤雪舞的手臂,眼中净是骄傲,彷佛再告诉她,我才是夜狼之王。
  凤雪舞用手轻轻婆娑着夜瞳的狼毛,刚刚的战斗让她发现夜瞳应该有更宽广的天空,牠应该要尽情在草原上奔跑,而不是让局限在自己的身边。
  凤雪舞轻声地道:“夥伴,你想要带着狼群尽情在大草原奔跑吗?”
  狼王有着牠应尽的责任,必须带领牠的子民,寻找食物和安栖之地,而子民会表示对狼王的臣服,令行禁止,绝不违背,哪怕是战到最後一匹狼,牠们也会死战不退,从这角度来看,牠们比军人更像军人,服从烙印在牠们灵魂的深处,无法磨灭。
  夜瞳虽然不能说话,但是能感受到凤雪舞的心情,农农地不舍却又不愿让牠局限住。
  用狼首顶了顶凤雪舞的身体,似乎再与她道别,转身便带着魔狼离去。
  凤雪舞眼眶湿润,夜瞳终於还是选择狼王的使命,但处於离情依依情感下的她,并没有发现她与夜瞳的契约并没有中断,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心灵联系。
  收拾战局,所有带伤的人通通交由月怜暄处理,死者剪下一段头发,系上红带,上头写着姓名,带回青水滩供奉在英烈祠之中,至於魔狼当然不能错过他们的魔核,这都是弟兄们用性命拼来的战利品。
  战况之惨烈,连辛尼也都吓了一大跳,这规模比起上次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凤雪舞低落的神情,让旁人想要问刚刚怎麽一回事,为何魔狼会退走,话却说不出口。
  佣兵的性命如雪花,可以短暂的绚烂美丽,可以坚若磐石,硬如冰山,无须哀伤,生存者必须要前看齐。
  旭日东昇,捎来稍稍暖意,但猛烈的火焰,燃烧着逝去佣兵的遗体,清酒随风洒下,却给众人浇下一股沁凉,无法感受太阳带来的温暖。
  一口气折损近三百名佣兵,这代价天策实在承受不起,可是偏偏这又是成长的代价,不过看到经历魔狼战役厚的佣兵,身上那股无形的杀气和剽悍,默然而发,连辛尼都看得出他们气质的丕变。
  所有人准备收拾行李,该整修、放弃、合并的货物分门别类地整顿好,伤者的安顿,最为重要。
  凤雪舞、诗玄禅和辛尼则来到一旁,凤雪舞首先道:“辛尼,你上次遇到魔狼群有这麽庞大吗?”
  辛尼摇摇头,道:“依照目测,数量足足多了三倍以上。”
  另外两人眼神不禁一凝,严肃的神情透露出这件事的不寻常,辛尼也发现这次魔群好似已经埋伏好,等着商队的到来。
  凤雪舞与诗玄禅两人眼神交会後,有些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凤雪舞语出惊人地道:“假如你还想要活命,我们任务想要完成,请诚实告诉我们,腾格部落的正确位置。”
  辛尼被凤雪舞的话所惊吓,脸色突然大变,沉闷将近好几分钟,神情转为凝重,要是辛尼再猜不到这是场精心谋画的陷阱,那他可真的是脑残一个。
  其实有问题不只是魔狼,可以当它是个意外,但是熟知辛可斯家与腾格部落交易的辛尼,对於之前的种种豁然开朗,以往都是在固定时间,而这次却属於临时交易,家族怎麽能确定腾格部落一定会在交易处呢?
  腾格部落对外界异常谨慎,以往交易的时间和地点都是固定,从来没有更改过,这次自己是被天上掉下来的狂喜冲昏头,都忘记这最重要的事。
  如今凤雪舞一提起马贼,辛尼忽然有种直觉,马贼现在应该交易处等着众人,而这次交易的东西便是给马贼的供奉。
  一想到这,辛尼背後刮起一阵阴凉,心头好似被插上一把利刃,正不停地淌血,幻想是包装着美丽外衣的毒药,现实是凄凉而残酷。
  既然家族不仁,别怪他不义,辛尼道:“不用问,现在交易的地方应该是马贼在那守株待兔。”
  辛尼将猜测全盘托出後,两人相视一眼,这步棋果然走对了,有了辛尼的合作,自己总算不是瞎子摸象。
  “我需要马贼的资料!”凤雪舞道。
  “当然!我知道一定毫无保留。”辛尼顿了一下,问道:“既然知道马贼,难道还要继续任务吗?”
  凤雪舞露出淡然笑容,道:“完成任务是佣兵的信念,也是我们的责任,无论多危险困难,相信我们的夥伴,佣兵的可贵和情谊不就是来自於此。”
  辛尼瞬间被凤雪舞的气度所渲染,脸上神情显得慎重庄严,两造相比之下,辛可斯家族好似一滩和在烂池塘里的淤泥,天策就如同清香白连,高洁尊贵无比。
  虽然内心还在担忧马贼,但辛尼内心自知他与天策已经在风雨飘摇的同一艘船上,生死与共,没有任何第三种结果。
  诗玄禅那双洞悉人心的双眼,直接将辛尼的内心想法赤裸裸地成现在他眼底,轻松地拍拍他的肩膀,道:“有心算无心,马贼占不到什麽便宜,重点是消灭马贼後,如何找到腾格部落,完成我们的交易。”
  辛尼内心一震,想不到他们居然还在想要完成任务,望着诗玄禅笃定而轻松的神情,在旭日为背景的烘托下,身影显得巨大无比。
  看诗玄禅儒雅随和,原本以为他是个行政或谋士,但昨晚刚开始,他那手风卷龙残,想不到略为单薄的身体,居然可以施放出如此恐怖的魔法,简直就是绞肉机,所经之处此寸草不生。
  这些震惊仅在心中,辛尼道:“假如你们可以清除马贼,我便可以尝试寻找腾格部落。”忽然疑惑地问道:“既然知道辛可斯家族要对付你们,为什麽还要替他们完成任务?”
  辛尼不是刚出道的雏儿,两人一点明,他便知其中的猫腻,诗玄禅淡淡地道:“天策的精神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辱我,我必以十倍还之,我希望在与腾格部落交易时,你能将我们这次的过程毫不保留地告诉他们。”
  吸!辛尼心中倒吸口冷气,浑身感到发凉,与腾格部落接触几次,他知道大草原的男儿都是重守信诺,热情澎湃之辈,假如他们知到这些过程,辛可斯以後就别想与腾格交易,好狠的釜底抽薪,等於断了辛可斯的根基。
  辛尼会觉得家族用心狠毒也有部份是因此而来,如此一块大肥肉,谁都不想松口,偏偏腾格人异常固执,加上大草原情况险峻,旁人才无法分杯羹,辛可斯更不可能放弃如此庞大的利润,所以他们注定是要被牺牲的一群。
  当然辛尼的想法仅到此为止,诗玄禅口中的十倍还之,可没有如此简单就放过辛可斯家族,假如腾格部落知道此事,中止与辛可斯的交易,天策便可联手滢月商家承接过来,多年来相信辛可斯不知从中获得多少暴利,豪爽却不精明的腾格人在滢月商家公道的交易下,更能明了辛可斯的欺瞒,进而与天策合作才会更加密切。
  另外一点便是断绝辛可斯的後路,以及他们能供天宇左使用的筹码,没有腾格交易固定的获利,辛可斯如同一只病恹恹的老虎,只能吓唬人,没有任何威胁性,这样的家族,天宇左不用振臂一呼,自然有人会投到麾下,如此一来,没有多大用处的辛可斯就会摒弃在门外,最终只能尖担两头脱,消失在基坦王国之中。
  正当这一头摆脱魔狼的袭击,另外一边的青水滩外,正迎来一群不速之客,身着破烂不一的盗贼服装,但眼神凌厉,气质剽悍,彷佛一把斩天利刃,直刺天际而去。
  “报!”一名汉子急奔来到一位彪形大汉面前。
  “说!”大汉声如洪钟。
  “据暗探表示,目标已由副团长凤雪舞带一千五百名佣兵离去,离开时间已经五天,内部剩下五百名佣兵驻守,还有一群老弱妇孺。”
  “库曼城情形?方圆五十里呢?”大汉继续问道。
  另一名年轻人道:“皆无异常动静。”
  大汉右手一挥,道:“不留活口!”
  喔!众人口中发出如野兽咆啸的吼声,便冲向天策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