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臭没良心的家伙!”
“我要是有良心,上次也不会跑那黑巷子里去找你们揍人了。”程小楠不在乎地笑了笑。
或许是心情使然,或许是人和人那种莫名相似的缘分使然,看到这个红头发,她不自觉就想起了自己的弟弟程小北。
曾几何时,他们虽然算不上亲近,但也至少每天朝夕相处,彼此见证着对方成长里的每一个脚印……
“这种事儿还是别时常挂在嘴边的好。”男生翻了个白眼,见瓶子里没酒了,干脆就直接叫了一听。
程小楠回过神来,顿时肉疼不已:“你这真不是花自己的钱是吧?”
“怎么,别告诉我,你这点儿酒都请不起啊?那天拿钱砸我们的时候,那可是……”
“行了行了,喝多少都依你行了吧!”程小楠赶紧举白旗投降。
男生这才给了她一个‘你狠懂事’的眼神。
两个人,虽然是第二次见面,但彼此之间却全然并不觉得陌生,就连向来不喜欢和人一起喝酒的程小楠,也不知不觉地彻底放开了。
可她毕竟是成年人了,在是非多出的酒吧里自然更是注意分寸,喝了两瓶之后,就不再继续了,而红头发年轻人则相对畅快一点。
只是畅快归畅快,他喝得其实也不多,第三瓶才刚开始,就被小伙伴的一个电话给叫走了。
临走前,他告诉程小楠,他的名字,杨宇。
程小楠也报了自己的名字,她本来无意干涉对方什么,但想着两人好歹喝了这几瓶啤酒,所以还是好心地提醒了她一句。
凡事不可强出头,也不可太冲动,太心狠。
那天,他打断刘经理胳膊的那一下,程小楠实在太记忆深刻了,那样的干脆利落,全过程甚至连眼睛也都没眨一下,那绝不该是一个年轻人该有的眼神。
杨宇走后,程小楠也紧着走出了酒吧。
本来整个人是有些醉意的,可是街上的冷风一吹,她整个人忽然就清醒了,而清醒之后这才想起来自己出来的主要目的。
找许言……
程小楠不自觉地叹了口气,捶了捶脑袋正思考着自己应该去哪里找的时候,马路边上的拉扯忽然引起了她的注意。
还是刚刚睡在马路边的醉汉,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清醒过来了,逮着一个路过的女孩子就搂搂抱抱了起来。
时值深夜,街道上的行人本来就少,再加上现在国人大多不管闲事,这种拉拉扯扯也就越发光天化日了起来。
程小楠也想闲事莫管,可她终究还是不知不觉地走了过去。
“放手,你个酒疯子,你要是再给我闹下去,姑娘我马上就把你弄局子里去吃夜宵你信不信?”
熟悉的嗓音,虚张声势的腔调,程小楠在听清的一瞬间几乎当场懵了。
她飞快反应过来,利剑般地冲到那两个拉拉扯扯的人身边,然后几乎是本能的,捡起路边一块石头就朝那醉汉的脑袋敲了下去。
噗!
鲜血四溅,伴随着那醉汉猝不及防的惨叫,整个黑夜顿时就像被闪电给劈了一下似的。
“楠楠?”看见程小楠,许言猛然怔了一下,然后马上就不受控地哭了起来。
看着上一刻还算坚强和倔强的人,在自己面前忽然哭得像个孩子,程小楠有些手忙脚乱的地抱着她,一边给她擦着眼泪,一边说没事儿了。
可是,真的会没事儿了吗?
止住哭声后,许言这才转身看向地上那个唉哟不停的醉汉,他似乎真的醉狠了,明明被人砸破了脑袋,可人还是没有清醒过来。
程小楠无奈,只得拨打了120。
不管她是出于何种情况动手的,她终究打伤了他,就算从道义上来讲不该赔医药费,但把人送进医院这还是起码的。
许言自然不会说不。
事实上,她刚刚冲动地跑出房间后就后悔了,她知道程小楠不是要和她绝交的那个意思,也知道她是在担心自己嫌弃她坏,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了。
也许是因为不被人信任,也许是因为觉得对方并不珍惜自己,反正她一冲出房间就发现自己犯了大忌。
这世上的感情是不能随意考验和怀疑的,不管是爱情,亲情,亦或者是友情。
等待救护车到来的日子,似乎格外漫长,程小楠见许言穿的单薄,便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了给她。
可许言却并未接受,她说一件衣服,不管谁穿都有一个人会冷。
程小楠见她固执,只好穿着衣服,将她整个人牢牢地包裹在了自己的怀里。
她向来就偏好这些宽松肥大的衣服款式,此刻衣服包裹下两个女孩子,居然也并没有太过于勉强。
许言好笑地直说她们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程小楠没有反驳,直到许言忽然开口:“再过几年吧,如果我还没有对象,你也没有对象,要不咱俩一起凑合凑合过得了?”
程小楠白了她一眼:“你取向是什么时候弯的?”
“什么弯不弯的,人家很正常好不好,我跟你开句玩笑你还真当真了,话说咱们腐女不应该都是很萌的吗?你怎么是这个样子啊?”
简直太给腐女丢人了,一点都不萌,一点都不可爱。
“这样不好吗?”
程小楠的话音落下,许言根本还来不及回答她的问题,那个先前一直在地上‘哎哟’的醉汉不知什么时候就从地上爬了起来。
此刻正步履蹒跚地朝着马路对面走去。
“我擦,不要命了!”醉了不说,走的还不是斑马线,许言当场绿了整张脸,正要上前去帮助,不远处拐角的一辆汽车就风驰电测地杀了过来。
嗤!
尖锐的刹车声响起时,那醉汉的身体也终于断线风筝似的飞了出去,两个女生顿时大惊,甚至都已经做好了那肇事司机即将潜逃的准备了,却不想那车门忽然打开了。
“怎么是他?”一见下来的是熟人,许言的眉头不自觉就蹙了起来。
世界真小,命运真巧,这种手眼通天的特权阶级,居然在大马路上就被他们遇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