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玉藻》注云:“袪,袂口也。”但袂是总名,得以袂表袪,故云袪袂。
“夏,公孙兹如牟”,娶焉。因聘而娶,故传实其事。○娶,七喻反,本又作取。
会于首止,会王大子郑,谋宁周也。惠王以惠后故,将废大子郑而立王子带,故齐桓帅诸侯会王大子,以定其位。
[疏]注“惠王”至“其位”。
○正义曰:二十四年传曰:“不谷不德,得罪于母氏之宠子带。书曰?天王出居于郑?,辟母弟之难也。”如彼传文,则襄王与子带俱是惠后所生,但其母锺爱其少子,故欲废大子而立之。《周本纪》云:“襄王母早死,后母曰惠后,生叔带。”与传不同,《史记》
缪也。七年,惠王崩,襄王畏子带,不敢发丧。知此时有废大子之意。故齐桓帅诸侯会大子,定其位,安王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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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辕宣仲怨郑申侯之反已於召陵,宣仲,辕涛涂。故劝之城其赐邑,齐桓所赐虎牢。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孙不忘。吾助子请。”乃为之请於诸侯而城之,美。楼橹之备美设。○“美城之”绝句。橹音鲁。遂谮诸郑伯曰:“美城其赐邑,将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为七年郑杀申侯传。
秋,诸侯盟。王使周公召郑伯,曰:“吾抚女以从楚,辅之以晋,可以少安。”周公,宰孔也。王恨齐桓定大子之位,故召郑伯使叛齐也。晋、楚不服於齐,故以镇安郑。○“秋诸侯盟”,本或此下更有“于首止”三字,非。女音汝。郑伯喜於王命,而惧其不朝於齐也,故逃归不盟。孔叔止之,曰:“国君不可以轻,轻则失亲;孔叔,郑大夫。亲,党援也。○轻,遣正反,下同。失亲,患必至。
病而乞盟,所丧多矣。君必悔之。”弗德,逃其师而归。丧,息浪反。
楚斗谷於菟灭弦,弦子奔黄。於是江、黄、栢方睦於齐,皆弦姻也。姻,外亲也。道国在汝南安阳县南。柏,国名,汝南西平县有柏亭。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
晋侯复假道於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玩,习也。○复,扶又反,下六年经、注同。一之谓甚,其可再乎?为二年假晋道灭下阳。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辅,颊辅。车,牙车。○车,尺奢反。
[疏]注“辅颊辅车牙车”。
○正义曰:《易·咸卦》:“上六,咸其辅、颊、舌。”三者并言,则各为一物。《广雅》云:“辅,颊也。”则辅、颊为一。《释名》曰:“颐,或曰辅车,其骨强,可以辅持其口。或谓牙车,牙所载也。或谓颔车也。”《卫风·硕人》云:“巧笑倩兮。”毛传云:“好口辅也。”如此诸文,牙车、颔车,牙下骨之名也。颊之与辅,口旁肌之名也。盖辅车一处,分为二名耳。辅为外表,车是内骨,故云相依也。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大伯、虞仲皆大王之子,不从父命,俱让适吴。仲雍支子别封西吴,虞公其后也。穆生昭,昭生穆,以世次计。故大伯、虞仲於周为昭。○大音泰,下及注同。昭,上饶反,注同,后昭穆放此。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王季者,大伯、虞仲之母弟也。虢仲、虢叔,王季之子,文王之母弟也。仲、叔皆虢君字。
[疏]注“王季”至“君字”。
○正义曰:大伯、虞仲辟季历适荆蛮,若有适庶,不须相辟,知其皆同母也。《周本纪》云:“古公有长子曰大伯,次曰虞仲。
大姜生季历。”如《史记》之文,似王季与大伯别母,马迁之言疏缪耳。此言“虢仲、虢叔,王季之穆”,《国语》称“文王敬友二虢”,故亦以为文王母弟。母弟之言,事无所出。仲、叔皆文王之时虢君字也。据传文,郑灭一虢,晋灭一虢不知谁是仲后,谁是叔后。
贾逵云:“虢仲封东虢,制是也。虢叔封西虢,虢公是也。”马融云:“虢叔同母弟,虢仲异母弟。虢仲封下阳,虢叔封上阳。”案:
传上阳、下阳同是虢国之邑,不得分封二人也。若二虢共处,郑复安得虢国而灭之?虽贾之言亦无明证,各以意断,不可审知。
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於盟府。盟府,司盟之官。
[疏]注“盟府司盟之官”。
○正义曰:《周礼》:“司盟掌盟载之法,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既盟则贰之。”郑玄云:“贰之者,写副当以授六官。”唯言会同之盟,不掌勋功之事。而得有二虢之勋藏在盟府者,凡诸侯初受封爵,必有盟誓之言,《檀弓》云:卫大史柳庄死,公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书而纳诸棺,曰:“世世万子孙毋变也。”其言即盟誓之辞也。《汉书·功臣侯表》记高祖即位八载,天下乃平,始论功而定封侯者一百四十三人,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其誓即盟之类,事必有因於古,明知以勋受封必有盟,要其辞当藏於司盟之府也。
将虢是灭,何爱於虞?且虞能亲於桓、庄乎,其爱之也?
[疏]“其爱之也”。
○正义曰:爱之谓爱虞也。虞岂能亲於桓、庄乎,其当爱此虞也?服虔“其”作“甚”。注云:“爱之甚,当谓爱桓、庄之族甚也。”
爱之若甚,何以诛之?且文势不顺,又改字失真,缪之甚也。
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偪乎?桓叔、庄伯之族,晋献公之从祖昆弟,献公患其偪,尽杀之。事在庄二十五年。○偪,彼力反。
[疏]注“桓叔”至“五年”。
○正义曰:庄伯之族,从父昆弟也。桓叔之族,从祖昆弟也。唯言从祖昆弟,举疏者而略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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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以宠偪,犹尚害之,况以国乎?”公曰:“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据犹安也。○享,兴两反。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书》,逸《书》。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馨,香之远闻。○闻音问,又如字。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黍、稷、牲、玉,无德则不见飨,有德则见飨,言物一而异用。○繄,乌兮反,是也。
[疏]“周书”至“繄物”。
○正义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蔡仲之命》文也。“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君陈》文也。“人不易物,惟德其物”,《旅獒》文也。杜不见古文,故以为逸《书》。此传与《书》异者,“其”作“繄”,师授不同,字改易耳,其意亦不异也。“民不易物”者,设有二人,俱以物祭,其祭相似,不改易此物。唯有德者繄,此乃是物无德而荐,神所不享,则此物不是物也。
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弗听,许晋使。宫之奇以其族行,行,去也。○冯,皮冰反,下注同。使,所吏反。
[疏]“以其族行”。
○正义曰:《晋语》云:“宫之奇谏而不听,出谓其子曰:?将亡矣。吾不去,惧及焉。?”以其帑适西山。韦昭云:“西山,国西界也。”
曰:“虞不腊矣,腊,岁终祭众神之名。○腊,力盍反。
[疏]“虞不腊矣”。
○正义曰:《月令》:“孟冬腊门闾及先祖五祀。”腊之见於传记者,唯《月令》与此二文而已。《秦本纪》:惠王十二年初腊,始皇三十一年更改腊曰嘉平。蔡邕《独断》云:“腊者,岁终大祭,纵吏民宴饮,非迎气,故但送不迎。”应劭《风俗通》云:“案礼,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汉改曰腊。腊者,猎也,田猎取兽祭先祖也。”此言“虞不腊矣”,明当时有腊祭。周时猎与大蜡各为一祭,秦汉改曰腊,不蜡而为腊矣。
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不更举兵。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上阳,虢国都,在弘农陕县东南。问於卜偃曰:“吾其济乎?”
对曰:“克之。”公曰:“何时?”对曰:“童谣云:?丙之晨,龙尾伏辰;龙尾,尾星也,日月之会曰辰。日在尾,故尾星伏不见。○谣音遥。见,贤遍反。均服振振,取虢之旗。戎事上下同服。振振,盛貌。旗,军之旌旗。○均,如字,同也;字书作袀,音同。振音真,注同。鹑之贲贲,天策焞々,火中成军,虢公其奔。?鹑,鹑火星也。贲贲,鸟星之体也。天策,傅说星。时近日,星微。
焞々,无光耀也。言丙子平旦,鹑火中,军事有成功也。此巳上皆童谣言也。童龀之子,未有念虑之感,而会成嬉戏之言,似若有冯者,其言或中或否。博览之士,能惧思之人,兼而志之,以为鉴戒,以为将来之验,有益於世教。○鹑,述春反,又常伦反。贲音奔。焞,他门反。说音悦。近,附近之近。上,时掌反。龀,初问反,又耻问反,毁齿也。嬉戏,许宜反。中,丁仲反。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以星验推之,知九月、十月之交,谓夏之九月、十月也。交晦朔交会。○夏,户雅反,下同。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是夜日月合朔於尾,月行疾,故至旦而过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疏]“童谣”至“时也”。正义曰:《释乐》云:“徒歌谓之谣,言无乐而空歌,其声逍遥然也。”於时有童稚之子,为此谣歌之辞,故卜偃取以对公也。夜之向明为晨,日月聚会为辰,星宿不见为伏。言乙日夜半之后,丙日将旦之时,龙尾之星伏在合辰之下,当是之时,军人上下,均同其服,振振然而盛。旗者,晋军旗也。而往取虢,故云“取虢之旗”。南方鹑鸟之星,其体贲贲然见於南方。
天策之星近日,焞々然无光耀,甚微也。鹑火之次正中於南方,尔时其当成军事也。虢公其当奔走也。既引童谣之言,乃复指其时日,在夏之九月、十月之交乎?谓九月、十月晦朔之交也。十月朔,丙子之日,平旦时,日体在尾星,月在天策星,鹑火正中於南方,必是时克之。
○注“龙尾”至“不见”。
○正义曰:东方七宿皆为苍龙之宿,其龙南首北尾,角是龙角,尾即龙尾,故云:“龙尾,尾星也。”“日月之会为辰”,昭七年传文。於时日体在尾,尾星与日同处,共日俱出入,故常伏不见也。“丙之晨”者,《说文》云:“晨,早昧爽也。”谓夜将旦,鸡鸣时也。
○注“戎事上下同服”。
○正义曰:《周礼·司服职》云:“凡兵事,韦弁服。”郑玄云:“韦弁,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今时伍伯缇衣,古兵服之遗色。”
然则在兵之服皆韦弁。“均服”者,谓兵戎之事,贵贱上下,均同此服也。
○注“鹑鹑”至“世教”。
○正义曰:南方七宿皆为朱鸟之宿,其鸟西首东尾,故未为鹑首,午为鹑火,已为鹑尾。鹑火星者,谓柳星张也。“天策,傅说星”,《史记·天官书》之文。《庄子》云:“傅说得之,以骑箕尾。”傅说,殷高宗之相,死而讬神於此星,故名为傅说星也。傅说之星在尾之末,合朔在尾,故其星近日,星微,焞焞然无光耀也。《说文》云:“龀,毁齿也。男八月齿生,八岁而龀。女七月齿生,七岁而龀。”童龀之子,未有念虑之感,不解自为文辞,而群聚集会,成此嬉游遨戏之言,其言韵而有理,似若有神冯之者,157
其言或中或否,不可常用。博览之士及能惧思之人,兼而志之,以为鉴戒,以为将来之验,有益於世教,故书传时有采用之者。文三年传曰:“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能惧思之人”,谓孟明之类也。
○注“是夜”至“在策”。
○正义曰:以《三统历》推之,此夜是月小馀尽,夜半合朔在尾十四度,从乙夜半至平旦,日行四分度之一,月行三度有馀,故丙子旦日在尾星,月在天策,鹑火之次正中也。《月令》:“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七星,则鹑火次之星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不书,不告也。周十二月,夏之十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秦穆姬,晋献公女。送女曰媵,以屈辱之。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於王。虞所命祀。
[疏]“虞所命祀”。
○正义曰:虞受王所命之祀,谓天子命虞使祀其竟内山川之神也。既灭其国,故代虞祭之。
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且言易也。○易,以豉反。
卷十三僖六年,尽十四年【经】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新城,郑新密,今荥阳密县。
秋,楚人围许。楚子不亲围,以围者,告诸侯遂救许。皆伐郑之诸侯,故不复更叙。
冬,公至自伐郑。无传。
[疏]“公至自伐郑”。
○正义曰:二十八年公会晋侯云云于温,诸侯遂围许,二十九年公至自围许;此年会伐郑,遂救许,不称“至自救许”,而云“至自伐郑”,与温会反者,《释例》曰:“诸若此类,事势相接,或以始致,或以终致,盖时史之异也。此事当由公至自告庙,所告不同,史依告而书,不为义例。”
【传】六年,春,晋侯使贾华伐屈。夷吾不能守,盟而行。(贾华,晋大夫。非不欲校,力不能守,言不如重耳之贤。)将奔狄,郤芮曰:“后出同走,罪也。(嫌与重耳同谋而相随。○郤,去逆反。芮,如锐反。)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乃之梁。(以梁为秦所亲幸,秦既大国,且穆姬在焉。故欲因以求入。○近,附近之近。)夏,诸侯伐郑,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首止盟在五年。围新密,郑所以不时城也。实新密而经言新城者,郑以非时兴土功,齐桓声其罪以告诸侯。
[疏]注“实新”至“诸侯”。
○正义曰:密是邑名,郑人新筑密邑,故传称“新密”。经不称围新密,言“围新城”,传云“郑所以不时城也”,解经言“新城”之意。
郑以非时筑城,违礼害民,齐桓声其罪以告诸侯,故书“新城”,以“新城”为郑之罪状。刘炫云:“先王之制,诸侯无故不造城,造城则攻其所造。《司马法》曰?产城,攻其所产?是也。”
秋,楚子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乃还。
冬,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於武城。楚子退舍武城,犹有忿志,而诸侯各罢兵,故蔡将许君归楚。武城,楚地,在南阳宛县北。○见,贤遍反,罢,皮骂反,又皮买反。宛,於阮反。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绖,士舆榇。缚手於后,唯见其面,以璧为贽。
手缚,故衔之。榇,棺也。将受死,故衰绖。○衰,七雷反。绖,直结反,注同。榇,初觐反。贽音至,一音置,如字。缚,如字,旧扶卧反。楚子问诸逢伯,逢伯,楚大夫。对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微子启,纣庶兄,宋之祖也。
[疏]注“微子”至“祖也”。
○正义曰:案《宋世家》云:“微子开者,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纣之庶兄。周武王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於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於是武王乃释微子,复其位。成王诛武庚,乃命微子代殷之后,国於宋。”《史记》之言,多有错谬。微子手缚於后,故以口衔璧,又焉得牵羊把茅也?此皆马迁之妄耳。
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祓,除凶之礼。○祓,芳弗反,徐音废。《说文》云:“除恶之祭也”。
[疏]注“祓除凶之礼”。
○正义曰:《周礼》:“女巫掌岁时祓除。”谓之“袚除”,明是除凶之礼也。襄二十九年称“公临楚丧,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此亦当以桃茢祓之。
158焚其衬,礼而命之,使复其所。”楚子从之。
【经】七年,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子来朝。无传。郳犁来始得王命而来朝也。邾之别封,故曰小邾。
郑杀其大夫申侯。申侯,郑卿。专利而不厌,故称名以杀,罪之也。例在文六年。○厌,於盐反,传同。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母。高平方与县东有泥母亭,音如甯。○母,如字,又音无,注同。
方音房。与音预。泥,乃丽反,又音甯。王,奴兮反。
曹伯班卒。无传。五年同盟于首止。
公子友如齐。无传。罢盟而聘,谢不敏也。
冬,葬曹昭公。无传。
【传】七年,春,齐人伐郑。孔叔言於郑伯曰:“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於病??(竞,强也。惮,难也。○惮,徒旦反。
难,乃旦反,下及八年经、传并同。)[疏]七年传“心则”至“於病”。
○正义曰:竞,强也。言心则不能强盛,则当须屈服於人,何得难於屈弱之病,而不下齐。
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疏]“吾知其所由来矣”。
○正义曰:孔叔既请郑伯下齐,公初欲下齐,不知何事而来得说於齐。后更云,吾知其说齐所由来矣,谓由杀申侯说齐之事得来矣。
姑少待我。”欲以申侯说。○下,户嫁反。对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朝,如字。
夏,郑杀申侯以说于齐,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涛涂谮在五年。初,申侯,申出也,姊妹之子为出。有宠於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从我取,从我求,我不以女为罪衅。○女音汝,下皆同。
疵,似斯反,又疾移反。衅,许靳反,下文同。后之人将求多於女,谓嗣君也。求多,以礼义大望责之。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无适小国,将不女容焉!”政狭法峻。○狭音洽。既葬,出奔郑,又有宠於厉公。子文闻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己。”
“秋,盟于甯母”,谋郑故也。管仲言於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携,离也。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於诸侯,诸侯官受方物。诸侯官司,各於齐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
[疏]注“诸侯”至“之物”。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云:“侯服贡祀物,甸服贡嫔物,男服贡器物,采服贡服物,卫服贡材物,要服贡货物。”郑玄云:“祀贡者,牺牲之属。嫔物,丝枲也。器物,尊彝之属。服物,玄纁絺纩也。材物,八材也。货物,龟贝也。”如彼《礼》文,诸侯所贡之物,皆以服数为差。《尚书·禹贡》:“任土作贡。”皆贡土地所生,不计路之远近。然则《周礼》虽依服数,亦贡土地所生,不宜远求他方之物以贡王也。王室盛明之时,每国贡有常职。天子既衰,诸侯惰慢,贡赋之事无复定准,故霸主总帅诸侯,尊崇天子,量其国之大小,号令所出之物。传言诸侯各使官司取齐约束,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言其一听齐令,美齐侯能以礼服诸侯。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於会,言於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三族,郑大夫。○泄,息列反。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以郑事齐,如封内臣。○去,起吕反。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守君命,共时事。○奸音干。共音恭,注同。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於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子华犯父命,是其衅隙。○隙,去逆反。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总,将领也。子华奸父之命,即罪人。○覆,芳服反。郑有辞矣,何惧?以大义为辞。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列奸,用子华。
[疏]注“列奸用子华”。
○正义曰:经书“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母”,则已列於会矣,管仲方云“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者,桓公列之於会,直是列其身耳;管仲言“列奸”者,谓将用其奸谋。故杜云“列奸,用子华”也。不受子华之请,即是会不列奸,他国无事可记,齐史无所不隐。故下句言他国记奸,则废君盟;齐之隐讳,则损盛德也。
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位,会位也。子华为奸人,而列在会位,将为诸侯所记。君盟替矣。替,废也。○替,他计反。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举必书,虽复齐史隐讳,亦损盛德。○复,扶又反。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159
为大子,而求介於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介,因也。介音界。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於郑。
冬,郑伯使请盟于齐。以齐侯不听子华故。○堵,丁古反,又音者。间,间厕之间。
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大叔带之难,襄王,惠王大子郑也。大叔带,襄王弟,惠后之子也,有宠於惠后,惠后欲立之,未及而卒。○恶,乌路反。大音泰。叔,又作卞。惧不立,不发丧,而告难于齐。为八年盟洮传。○洮,他刀反。
【经】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王人与诸侯盟,不讥者,王室有难故。洮,曹地。)[疏]注“王人”至“曹地”。
○正义曰:《公羊传》曰:“王人,微者,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谷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弁冕虽旧,必加於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释例》以为,中士称名,下士称人,此言“王人”,是天子之下士也。诸侯相与为盟,所以同奖王室。天子之臣,不与诸侯同盟。《释例》曰:“未有臣而盟君,臣而盟君,是子可盟父。故《春秋》王世子以下会诸侯者,皆同会而不同盟。”是言王臣正法,不与诸侯盟也。二十八年践土之盟,传称“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杜云:“王子虎临盟,不同歃,故不书。”宣七年传曰:“诸侯盟于黑壤,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杜云:“王叔桓公衔天子之命以监临诸侯,不同歃,尊卑之别也。”哀十三年传曰:“公会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于黄池。”杜云:“平公,周卿士也。不书,尊之,不与会。”此三者,王臣皆不与盟,是其正法然也。若天子初立,王室不安,命臣使结盟诸侯,以安王室,虽非正法,事势宜然,既无褒美,亦无贬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