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莱人女
东莱人有女死,已葬。女至冥司,以枉见捕得还,乃敕两吏送之。鬼送墓中,虽活而无従出,鬼亦患之,乃问女曰:“家中父母之外,谁最念汝?”女曰:“独季父耳”一鬼曰:“吾能使来劫墓。季父见汝活,则遂生也”女曰:“季父仁恻,未尝有过,岂能发吾冢耶?”鬼曰:“吾易其心也”
留鬼守之,一鬼去。俄而季父与诸劫贼发意开棺,女忽従棺中起。季父惊问之,具以前白季父。
季父大加惭恨。诸贼欲遂杀之,而季父号泣哀求得免,负之而归。
郑会
荥阳郑会家在渭南,少以力闻。
唐天宝末,禄山作逆,所在贼盗蜂起,人多群聚州县。会恃其力,尚在庄居,亲族依之者甚众。会恒乘一马,四远觇贼,如是累月。
后忽五日不还,家人忧愁,然以贼劫之故,无敢寻者。其家树上忽有灵语,呼“阿你”,即会妻乳母也。家人惶惧藏避。
又语云:“阿你,不识会耶前者我往探贼,便与贼遇,众寡不敌,遂为所杀。我以命未合死,频诉于冥官,今蒙见允,已判重生。我尸在此庄北五里道旁沟中。
可持火来,及衣服往取。”家人如言,于沟中得其尸,失头所在。又闻语云:“头北行百余步,桑树根下者也。
到舍,可以谷树皮作线。挛之。我不复来矣,努力勿令参差”言讫,作鬼啸而去。
家人至舍,依其挛凑毕,体渐温。数日,乃能视,恒以米饮灌之,百日如常。
王穆
太原王穆,唐至德初。
为鲁旻部将。于南阳战败,军马奔走。穆形貌雄壮,马又奇大,贼骑追之甚众。
及,以剑自后砟穆颈,殪而陨地,肋骨俱断,唯喉尚连。初,冥然不自觉死,至食顷乃悟。而头在脐上,方始心惋,旋觉食漏。
遂以手力扶头,还附颈,须臾复落,闷绝如初。久之方苏,正颈之后,以发分系两畔,乃能起坐,心亦茫然,不知自免。而所乘马,初不离穆,穆之起,亦来止其前。
穆扶得立,左膊发解,头坠怀中,夜后方苏。系发正首之后,穆心念:“马卧方可得上。”
马忽横伏穆前,因得上马,马亦随之起,载穆东南行。穆两手附两颊,马行四十里,穆麾下散卒十余人群行,亦便路求穆。见之,扶寄村舍。
其地去贼界四十余里,众心恼惧,遂载还昊军,军城寻为贼所围。穆于城中养病,二百余日方愈。绕颈有肉如指,头竟小偏。
旻以穆名家子,兼身徇王事,差摄南阳令,寻奏叶令。岁余,迁临汝令。秩满,摄枣阳令,卒于官。

汤氏子
汤氏子者,其父为乐平尉。令李氏,陇西望族,素轻易,恒以吴人狎侮。尉甚不平。
轻为令所猥辱,如是者已数四。尉不能堪,某与其兄,诣令纷争。令格骂,叱左右曳下,将加捶楚。
某怀中有剑,直前刺令,中胸不深,后数日死。令家人亦击某系狱。州断刑,令辜内死,当决杀。
将入市,无悴容,有善相者云:“少年有五品相,必当不死,若死,吾不相人矣。”施刑之人,加之以绳,决毕气绝,牵曳就狱,至夕乃苏。狱卒白官,官云:“此手杀人,义无活理”令卒以绳缢之。
其夕三更,复苏,卒又缢之。及明复苏。狱官以白刺史,举州叹异。
而限法不可,呼其父令自毙之。双于州门,对众缢绝。刺史哀其终始,命家收之。
及将归第,复活。因葬空棺,养之暗室,久之无恙。乾元中,为全椒令卒。

李强友
李强友者,御史如璧之子。强友天宝末为剡县丞,上官数日,有素所识屠者,诣门再拜。问其故,答曰:“因得病暴死,至地下,被所由领过太山,见大郎作主簿,因往陈诉。
未合死至,蒙放得还。故来拜谢。”
大郎者,强友也。强友闻,惆怅久之,曰:“死得太山主簿,亦复何忧!”因问职事何如,屠者云:“太山有两主簿,于人间如判官也。傧従甚盛,鬼神之事,多经其所”后数日,强友亲人死,得活,复云被收至太山。太山有两主簿,一姓李,即强友也;一姓王,其人死在王下。
若自论别,年尚未尽,忽闻府君召王主簿,去顷便回,云官家设斋,须漆器万口。谓人曰:“君家有此物,可借一用,速宜取之,事了即当放。”此人来诣强友云:“被借漆器,实无手力”
强友为嘱王侯,久之未决。又闻府君唤李主簿,走去却回,谓亲吏曰:“官家嗔王主簿不了事,转令与觅漆器。此事已急,无可致辞,宜速取也。”其人不得已,将手力来取,拣阅之声,家人悉闻。事毕,强友领过府君,因尔得放。
既愈,又为强友说之。强友于官严毅,典吏甚惧,衙后多在门外。忽传赞府出,莫不罄折。
有窃视,见强友着帽,従百余人,不可复识,皆怪讶之。如是十余日,而强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