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间,欲易太子,不爱官爵以悦臣下,一时名器太滥。时人为之语曰:“满朝皆太保,一部两尚书。侍郎、都御史,多似境山猪。”
前史所记:更始时,“灶下养,中郎将。烂羊头,关内侯。”唐武后时,“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之谣,与此相类。
天顺八年(1464)宪宗初即位时,南京刑科给事中王渊等上言五事,其疏传布四方,冠得而录之,谨识其略如左:
一曰览史书。
史书之有益于天下国家尚矣,求其明白切妥,可为万世之法者,莫如《通鉴纲目》一书。近年以来,经筵唯以五经四书进讲,而不及此,盖恐其间有所触犯故尔。
昔唐仇士良尝语同列曰:“人主慎勿使之读书。彼见前代兴亡,心知忧惧,则吾辈疏斥矣。”今日之事,殆亦类此?乞命讲官兼讲《通鉴纲目》其中所载治乱兴亡,不得避讳。仍取一部置于便殿,万几之暇,朝夕观览。或时召儒臣与之从容讲解,必欲见古之君德何为而明,何为而暗。政治何为而得,何为而失。群臣何者为贤良,何者为邪佞。然后以其善者为法,恶者为戒。仍观左右大臣孰可比古之贤良而当亲,孰可比古之邪佞而当黜。如此则德无不修,政无不善,臣无不良,而天下治矣。
二曰开言路。
皇上嗣登大宝之初,屡下求言之诏矣,然给事中、御史所陈之言,事体不一。其有当行者,大臣以不便己,私托以它故,妄奏不行。或有施行,亦不过苟应故事,致使言为虚文,事无实效。言者见其然,皆曰:言既不行,不如不言。此言路所以不能常开者,一也。
至有权奸在位,于进言之人多方箝制,或指为轻薄,或目为狂妄,或索其瑕疵。凡有更张,则曰变乱成法;凡有荐举,则曰专擅选官;凡有弹劾,则曰排陷大臣。或明加谴罚,或阴为中伤。言者见其然,皆曰:非徒无益于国,适足自祸其身。此言路所以不能常开者,二也。
乞敕所司,凡言有当行者,即为之施行,务臻实效,不为虚文。有言不当理者,尤望宏天地之量,宽斧钺之诛,置之不问。如此则言路常开,事无壅蔽,大平可计日而待矣。
三曰重大臣。
所谓大臣者,非才德纯全,心术正大,宽平而识大体,廉洁而不顾己私者,不足以当之。是故未用之先,当重其选。既用之后,当重其人。乞敕吏、兵二部,自今如尚书、侍郎、都御史、大理寺卿、五府都督及在外布政使、按察使、镇守、总兵等官有缺,宜会同内阁大臣、六部、都察院等诸司正官,以公推举,各荐所知,较其优劣,不限资格。公举即定,然后本部具奏定夺。其有荐举不公,许科道纠劾,治以欺妄不忠之罪。盖选用文武官员,固吏、兵二部之事,但大臣非群臣可比,一非其人,则为害不浅。是故一人所知,不若众知者广;一人所举,不若众学者公。
然选文既重,待之尤不可不重。近年以来,大臣有犯公罪者,辄系累下狱,褫衣受刑。不数日,寻复其任。彼方为群僚之表率,使之何施面目以处人上乎!要当视为一体,加以礼貌,其有小过,置之不问;若有大罪,则或黜之为民,或赐以自尽,不可辱于市朝。必元恶大奸然后戮之无赦。然此非为其人惜也,所以重朝廷之名器也。如此则为大臣者,必皆知所以自重,竭力效忠,以酬千载之遇矣。
四曰选良将。
近年以来,在京在外总兵者,或以外戚至亲,或以内官姻党,或以贿赂而得,或以奔竞而进,率多庸碌鄙夫,粗鲁悍卒,不识韬略,罔知筹算。在内者训练无法,在外者守备无方,卖放军士,办纳月钱,差占军丁应当私役。致使士卒内怨,夷狄外侵,皆由将不得人之所致也。
然选举将官皆由兵部。今兵部尚书马昂,庸才下品,素不知书,怙宠恃思,矜已傲物,既无素定之策,又无应变之才。方且拓贤嫉能,张威作福,边方奏请者,则不问言之当否,而妄行参驳,使巡抚等官不得行其职。出征报捷者,则不审功之有无,而妄奏升赏,使冒报功次者得以售其奸。至于总兵缺官,正当广询博访,豫求真才,顾乃任情徇私,苟且塞责。致使仗钺者多驽骀之才,搴旗者乏熊罴之士,猝有警急,委任何人?
伏望先将马昂黜退,别选忠良以充是任,俾兵部得人,则总兵者皆得其人。总兵得人,则战胜守固,而朝廷无回顾之忧矣。
五曰保全内臣。
自古人君禁廷侍御,未有不用内臣者。内臣出入左右,能勤谨顺承,奉迎意旨,多为人君之所亲爱,遂委以国政,授以大权,操舍与之询谋,刑赏任其憎爱,致使坏乱大事,几败国家,然后治以重刑,戮于市朝。远览赵高、李辅国之徒,近观王振、曹吉祥之辈,皆始爱之,而终杀之,非所以为保全之道也。
今之内臣有管军者,则私役军丁。管匠者,则私役人匠,放闲在外,办纳月钱。乃其事迹发露,未免治以重刑,此不能保全之一也。
又有起造房屋,置立田产,乃无籍之徒投为义男家人,或总兵等官,送与小厮伴当,俱各悬带匠人牌面出入内府,在外则假借声势,放肆百端,虐害小民,甚[至]有不轨如曹钦者。及其事迹发露,未免治以重刑,此不能保全之二者。
其在京文武官员、僧道人等,多与之交结。甚[至]有无耻大臣,或行叩头之礼,或有翁父之称。内臣因而嘱托,鬻狱卖官,擅作威福。及其事迹发露,未免治以重刑,此不能保全之三也。
伏望悉遵太祖旧制,今后内臣不许在外管军管匠,亦不许置立田产房屋。其家人义男,悉令所司究其来历,发回原籍当差。亦不许文武官员、僧道人等,与之私相交接。凡朝廷事,无内外,政无大小,悉断自宸衷,及与馆阁大臣计议,不可使内臣得与其谋。然此非欲疏之也,正欲保全之耳。至于侍奉左右,亦惟择谨厚者为之,厚其赏责,使之丰足有余,无复外望。如此,非惟天下睹清明之政,蒙至治之泽,而宦官亦享悠久之福,无诛夷之患矣。保全内臣之道,岂有加于此哉!
渊字志默,绍兴之山阴人。后复与同官王徽等疏论太监牛玉,因极言内臣与政之害,谪四川茂州判官。(王渊,《明史》有传)
成化间,无锡杨璇巡抚荆襄,恐流民为变累己,因为危言以动朝廷。诏遣大臣往察其变。自巡按御史及藩臬守巡官,皆附璇议,遂迁发诸流民还其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