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个满街泥泞的下午,我们只想对上流社会走马看花似地浏览一番。它和大法官庭既然是大同小异,所以我们不妨从大法官庭那一场面,直接转到上流社会这一场面。上流社会和大法官庭一样,什么都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的,这好比那久睡不醒的里普·范·温克尔和睡美人这一流人物;前者曾在那雷鸣似的隆隆声中玩那奇异的游戏,后者有朝一日总会被骑士弄醒,到时候厨房里所有停着不动的烤肉铁叉又要大忙特忙
这个社会并不大,甚至比起我们这个同样是范围有限的世界来(等阁下度过这一生,到了另一个世界就会明白),还是非常渺小的。它有许多好处}它有许多贤良公正之士;它有它一定的地位。然而糟糕的是,这样一个社会,却被珠宝商用的棉花和纯羊毛包得太严密,听不见那些比它大的世界熙熙攘攘的声音,看不见那些世界环绕太阳旋转的情景。这是个垂死的社会,由于缺少新鲜空气,它的发展往往是不健康的。
德洛克夫人已经回到她京城的公馆,几天以后就要到巴黎去,准备在巴黎呆几个星期;再以后,她的行踪就没有一定了。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这样说,是为了消除巴黎人那种渴望的心情;这些时髦人士对什么时髦事儿都知道。要是不知道这些事儿,那就算不得时髦了。德洛克夫人曾经去过林肯郡,住在她通常说的那所“邸宅”。林肯郡洪水泛滥。猎园里的那座桥有一个桥洞被水冲毁,而且被冲走了。邻近半英里宽的洼地成了一条死水河,萧萧的树木就成了河中的小岛,竟日不停的雨把整个水面打得千疮百孔。德洛克夫人的“邸宅”十分凄凉。多少个昼夜以来,霪雨连绵,就连树木都湿透了;樵夫砍下的柔条嫩枝掉到地上时,一点声响也没有。湿淋淋的野鹿经过的地方,留下了一个个的泥塘。枪弹在这雨天里失去了锐音,它的硝烟象一朵小云彩,向那青青的山冈缓缓飘去;在这个杂树丛生的山冈衬托之下,这场雨显得格外分明。展现在德洛克夫人窗前的,不是一种阴沉沉的景色,就是一种黑魃魑的景色。前边的石板道上,有几个石坛子,整天接着雨水;大点大点的雨,滴答、滴答、滴答,通宵不停地打在宽阔的石板路上,这条路很早以来就叫“鬼道”。礼拜天,猎园里的小教堂有一股发霉的气味,橡木讲道坛流着冷汗,到处弥漫着一种好象德洛克家祖先从坟墓里散发出来的气息。黄昏时分,德洛克夫人(她无儿无女)从卧室眺望着看守人的小屋,看见格子窗上映着炉子里的火光,烟从烟囱袅袅而起;又看见一个小孩(后面追着一个女人)冒雨跑出,向一个正从大门口走进来的浑身裹得紧紧、被雨水淋得闪闪发光的男人迎去。这一切,不免使德洛克夫人大发脾气。夫人说,她已经“厌烦得要死”了。
因此,德洛克夫人离开了林肯郡那所邸宅,昕任霪雨施威,听任乌鸦、野兔、野鹿、鹧鸪和野鸡称霸。管家走过那些古老的房间关上百叶窗以后,德洛克家的先人画像就显得那样意气消沉,似乎在那潮湿的墙上消失不见了。至于那些画像将来什么时候才会再度出现,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他们象魔鬼似的,对过去和现在无所不晓,而对未来却一无所知——还说不上来。
累斯特·德洛克爵士只是一位从男爵,但是哪一位从男爵也不如他那样了不起。他那古老的门阀世家,历史悠久,名望却比山岳还要高得多。他有一个概括的看法,认为这个世界没有山也不碍事,没有德洛克这一家可不行。一般说来,他承认“大自然”这个玩意儿还不错(如果缺少一堵猎园围墙的话,那就可能粗俗一点了),但是要使这个玩意儿趋于完善,那就少不了他们那些高贵门第。他是一个非常耿直的人,不屑干任何卑鄙龌龊的事;你高兴让他怎么死,他都可以马上照办,但他就是不愿给人什么把柄,让人指责他不正直。他是一个又体面又固执、又正直又暴躁、成见极深、毫不讲理的人。
累斯特爵士比夫人整整大了二十岁,他已经年过六十五,也许过了六十六,甚至还过了六十七。不时闹痛风病,走起路来不大灵活。他长得仪表堂堂,须发有点花自,衬衣褶边漂亮,背心洁白,蓝上衣老是扣着,扣子闪闪发光。他彬彬有礼,神气十足,
无论什么时候,总是对夫人殷殷勤勤,对她的魅力推崇备至。他那种殷勤的态度,从当初向她求婚的时候起,就没有改变过,这可以说是他那风流天性的唯一表现。
他当然是为了爱情才跟她结婚的。有些人直到今天还背后私议她娘家门第微贱;好在累斯特爵士的门第已经够高,无须多求,因此也就不加计较了。夫人美丽、庄重,自负、果断,她这些优点,拿来分给多少名门闺秀也还是绰绰有余。再加上财富和地位,很快就使她扶摇直上,这些年来,德洛克夫人已经成为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的中心,登上了上流社会的顶峰。
当年亚历山大曾为了走到世界尽头、再也找不到供他征服的地盘而伤心落泪,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至少时至今日,不知道也应当知道了,因为这已经是一件脍炙人口的事。可德洛克夫人征服了她自己的世界以后,非但没有洒下热泪,反而变得冷冰冰的。她虽已筋疲力尽,却也磨练得镇定沉着,虽然困顿不堪,却也变得心平气和;虽然神志萎靡,却也显得泰然自若,无论什么高兴得意的事儿她都不动心——凡此种种,就是她的胜利果实。她的涵养功夫可真到家,哪怕明天就能升天成仙,料想她也不会欣喜若狂。
她依然很美,不说芳华正茂,也还不到迟暮之年。脸蛋儿很优雅——这张脸本来说不上美,不过是不讨人厌而已,多亏后来学会了上流社会那一套尽态极妍的功夫,才日渐变得端庄典丽。她身段苗条,给人一种修长的感觉。其实并不如此;鲍勃·斯特布尔斯阁下就常常用一种赌神罚咒的口吻断言说,她不过是“善于把自己所有的妙处都挥发出来罢了”。这位权威人士认为她打扮得十分讲究,对于她的头发更是推崇备至,夸奖她是她们那一群中梳理得最好的一个。
德洛克夫人带着她的所有优点。离开林肯郡的邸宅,来到京城(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拚命在打听她的消息),准备过几天就到巴黎去,打算在巴黎盘桓几个星期}以后行踪如何,还不一定。在这个满街泥泞、漫天迷雾的下午,她城里的公馆里来了一位老派的老绅士,他是个律师,也是高等大法官庭的律师,同时还担任德洛克家的法律顾问。他的事务所里放着许多生铁制的保险箱,箱子外面都标明着“德洛克”字样,好象这位从男爵原是魔术师变戏法用的一个小钱,常常被他放在这套箱子里耍来耍去。老绅士穿过大厅,步上楼梯,沿着一条条的过道,踱过一个个的房间——这些地方在社交季节里金碧辉煌,在平时则阴森可怕;供人参观算得上是个神仙境界,住家度日则是片荒凉之地——由一个戴扑粉假发的“使神”陪同着来到夫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