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云:间亦有甚难为之事。
李云:虽有难为,赖贵国皇能听善言。
伊云:皇上圣明,当登极之时,即将从前习尚尽行变易,故有今日局面。
李云:如是则诸臣之志愿得舒矣!
伊云:此皆皇上圣明,故有才者得各展所长。现谈应办之事:停战多日,期限甚促,和款应从速定夺;我已备有改定条款节略,以免彼此辩论,空过时光。中堂两次节略,一则甚长,一即昨日拟改约本。中国为难光景,我原深知;故我所备节略,将前次所求于中国者力为减少;所减有限,我亦有为难之处!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
李云:难道不准分辩?
伊云:只管辩论,但不能减少。
李云:既知我国为难情形,地所求者必量我力之所可为。
伊云:时限既促,故将我所能做到者直言无隐,以免多方辩论;否则,照我前开约款所开,必须辩论到十日之久,方能减到如此。
李云:节略有无华文?
伊云:英文、东文已齐,但华文未全。
伊交英文,另有要款华文三纸。
伊云:只赔款、让地与占守地方三节,译有华文。
中堂阅后云:即以此已译三端开议;第一,赔款二万万为数甚钜,不能担当。
伊云:减到如此,不能再减;再战,则款更钜矣。
李云:赔款如此,固不能给;更钜更不能给,还请少减!
伊云:万难再减。此乃战后之事,不能不如此。
李云:前送节略,核计贵国开销之帐,相离不远。此次赔款,必借洋债;洋债为数既多,本息甚钜,中国将有何法以偿之?
伊云:前节略云:计二十年还清洋债;何不远至四十年?为期愈远,本息即不见重。此非我事,偶尔言及,切勿见怪!
李云:四十年拔还本息,尔愿借否?
伊云:我借不起;洋人借债,为期愈远愈妙。
李云:自开战以来,国帑已空;向洋人商借,皆以二十年为限。尔所言者,乃本国商民出借耳。
伊云:即非本国之民借债,皆愿远期。
李云:外国借债,但出利息;有永不还本者。
伊云:此又一事也;但看各国信从否?外人借债,皆愿长期;银行皆争愿借。
李云:中国战后声名颇减!
伊云:中国财源广大,未必如此减色。
李云:财源虽广,无法可开。
伊云:中国之地十倍于日本,中国之民四百兆,财源甚广,开源尚易;国有急难,人才易出,即可用以开源。
李云:中国请尔为首相如何?
伊云:当奏皇上,甚愿前往。
李云:奏如不允,尔不能去。尔当设身处地,将我为难光景细为体谅!果照此数写明约内,外国必知将借洋债方能赔偿,势必以重息要我;债不能借,款不能还,失信贵国,又将复战,何苦相逼太甚!
伊云:借债还款,此乃中国之责。
李云:不能还,则如之何?
伊云:已深知贵国情形为难,故减至此数;万难再减!
李云:总请再减!
伊云:无可再减。
李云:第一次款交清后,余款认息五厘;德之于法,固然如此。但中国自道、咸以来,三次偿给英、法军费,皆未加息;不过到期未还,始行认息。贵国岂能以西国之事来比!
伊云:如可全还,自不计息。
李云:但二万万实偿不起;如出息五厘,可允不还本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