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印度胡椒2,500,000磅??041英镑13先令4便士每磅2便士?
丁香150,000磅?
每磅9便土?5,626英镑?
肉豆蔻干皮150,000磅??2,500英镑每磅4便士?
肉豆蔻50,000磅?
每磅8便土?1,666英镑13先令4便士?
靛蓝200,000磅?
?11,666英镑13先令4便士每磅14便士?
中国生丝107,140磅??中国生丝107,140磅每磅7先令?
各种白布50,000块??15,000英镑平均每块7先令?
(人们希望每年从东印度运回我国的部分产品。)100,000英镑所有上述产品经常按照上面的价格或者接近上面的价格买卖。从我们方
面来讲,我们希望除了在波斯进行生丝贸易外,每年能从印度进口上面的各类产品,数量价格不变(希望国玉陛下能按照同荷兰人签订的协定条款保护
和保障我们的利益,协定规定荷兰人不得违反协定妨碍或损害我们的利益)。这些产品在英国都能按(我认为)下述价格出售。
在英国胡椒2,500,000磅?
?208,333英镑6先令8便士每磅20便士?
丁香150,000磅?
每磅6先令?45,000英镑?
肉豆蔻干皮150,000磅?
?18,750英镑每磅2先令6便士?
肉豆蔻50,000磅?
每磅6先令?15,000英镑?
靛蓝200,000磅??50,000英镑每磅5先令?
中国生丝107,140磅?
?107,140英镑每磅20先令?
各种白布50,000块?
?50,000英镑平均每块20先令?
(人们希望每年从东印度运回我国的部分产品)
这样,这里的货币又是我们自己的了,此外,我国的货币总量还增加了三十九万四千二百二十三英镑六先令六便士。虽然东印度公司需将增加货币中的绝大部分以进口税的形式交纳给国王陛下和支付给代理商、公司工作人
员和水手作为工资,还要支付航运期间用的干粮、燃料、弹药、保险等费用,但是除造船用的材料外,所有这些只是使王国的财富改变了形式而没有使之
减少。(使王国货币增加的数量。)然而如果有人反驳说:“那些上面提到过、运送回英国的商品要么在国内消费了,要么被运往外国换成其它货物,但是我们不要别的,仍要我们的
十万英镑现金。”(把上述所有货物从东印度运送回国只需二千五百船舶吨位。制造这些船只的材料大约价值一万五千英镑。)回答是:
1.首先,在这样的争论中,上述商品必须被认为对王国毫无用处,而只是为了贸易本身的需要。
2.其次,我们必须考虑到,虽然上述货物运到国外后换回的是外国的其它商品,但是,购买外国商品是要经过谈判的,而谈判的目的是增加并且也
的确增加了上述货物的总数,另外还为王国的臣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最后,如果要通过一项决议来停止这项贸易的话,谁会怀疑它的全部价值仍会以现金的形式很快回到我国来呢?因为在那些出售这些货物最能赚钱
的地方,如意大利、土耳其等地,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把货币自由地运
出去。(印度商品将会把现金带回我国。)这里假设,用于东印度贸易相当于十万英镑的现金(如上所述),是通
过向外国出售我国商品换来的,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然而印度产品也能为王国获得现金。因为有商品便有货币,请大家都不要怀疑这一点。货币是商
品的价格而购买商品是货币的正当用途,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紧密和不可分割的。如果法国人和威尼斯人对此有任何怀疑,他们是不会如此心甘情愿地批
准每年把价值六十万英镑的货币——按西班牙里亚尔和元计算还要更多,从他们的国家运到土耳其去。仅是购买波斯生丝就至少花掉了这笔钱的四分之
三。他们很快在其它国家把波斯生丝卖掉,用赚来的钱再来进行这项贸易,从而大大增加他们的财富,并且也为这两个国家的人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
会。在结束这一问题的讨论时,我只想补充说,仅此东印度贸易一项为王国赚得的货币(尽管没有别人能象我在上面所作的那样对此进行充分的阐述)
就超过了王国目前所有共它贸易赚得的货币之和。(我们除了通过进行贸易和出售商品来获得货币外别无它法。)(法国人和威尼斯人每年将价值六十
万英镑的现金运往土耳其。)(贸易使一些没有多少其它方法生财的国家变得非常富裕。)所以,当我们出口商品的价值超过王国进口和消费所有外国产品的价值
的时候,如果的确是这样的话,我们多运出去的那部分货物必然会为我们换回货币。我相信,通过不断实事求是的探讨,人们会发现我们所有其它贸易
的总出超也不会大子东印度贸易这一项给我们带来的巨额出超。(如果王国
每年的出口贸易总值大于进口,我们的货币就会增加。)让我们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如上所述,运出相当于十万英镑的货币
可以使我们从东印度进口价值相当于五十万英镑的产品,但是我们必须知道,这些产品中确实可以称为进口产品的,即那些在我国消费掉的产品的部
分,大约每年只相当于十二万英镑。剩下的三十八万英镑以我们的棉布、铅、锡或任何其它本地产品的形式出口到外国去,如果我们正确地理解了进行东
印度贸易的具体方式,我们便知道,这样做大大增加了王国的物资和货币。
(东印度贸易等于每年出口四十八万英镑,进口十二万英镑,出超为三十六万英镑。)
人的所有行动都有其目标和目的。人们在东印度的尝试必然也是有目的的,而只有当王国获得好处,当我们把远渡重洋多运到外国去的产品换成货币,当这些货币应当可以自由带出国境而不受法律或禁令的限制,这时这种
尝试才可以说是完成了。(每个人的行动应当可以认为是有其目的的。)正象很多人所知道的那样,货币是靠在土耳其、利戈内、热那亚、荷兰、马赛和其它地方出售印度产品获利而赚来的。然而,如果上述所有赚来的货
币,或其中的一部分又要被从我国运出,用于新的贸易或事业,我们仍然应当说,购买印度货物的最终目的是赚取货币。我不想再进一步论证这个问题,
因为我已经阐述得十分清楚了。我将结束对于第一种反对意见的讨论,并试图对第二种反对意见作出回答。(人们把东印度的产品运往海外出售,最终
是为了获得货币。如果我们的其它各项贸易不用掉它的话,货币就以这样的方式运回我国。)第二种
反对意见为满足东印度贸易的需要,每年要造大批船只,浪费了很多船骨、船壳板和其它材料。结
果这些材料的价格上涨了。而国家在需要的时候根本无法使用这些船只,因为它们或者是出海了,或者是即使远航归来也已破旧不堪无法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