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常到这里,找一块草地,或躺或卧,听波涛抬击边的哗哗声,数夜空里的星星。
这时,他也常常感到内心的孤寂。
有一天,他迷迷瞪瞪地在草地上睡去,却感到有人摇他。他睁
他在看电视时常想,那些歌星们真的那样貌美?是摄像机、舞台灯光、电光技术便她们变得那样美若天仙,还是她们真有那样倾城倾国之貌?再三他相信了。因为白燕离他如此之近。他坐的那个位子,就紧挨着歌台。明亮的霓光灯的光柱,就打在白燕的身上,鲨鱼觉得,只怕杨钰莹、毛阿敏也不过如此了。铜鼓呼砰地敲,电子乐声如潮如浪,如长江之水,如黄河之浪,白燕随着这乐声,这鼓点,动情地唱,那歌声如泣如诉,荡气回肠,她唱的恰是他最喜欢的《在雨中》:在雨中,我见过你。在夜里,
我送过你。在春天,
我拥有你。在冬季
我离开你。有相聚,
也有分离。有欢笑,、
也有哭泣。人生的苦难与悲怆
不知谁能躲得过去?你说人生艳丽
我没有异议,你说人生忧郁
我没有言语。我只有默默地承受这一切,
数不尽地春来冬去!我流着泪祈祷上苍
幸福不要将我抛弃…
他听得那样动情。她唱得、那祥投入,那样伤感,那样痴迷。他真的醉了;醉得不能自抑,甚至忘了鼓掌。
他一直认为,人的感官享受的极品是两样东西:一样是性,一样是毒品。
可现在,此时此,刻,此情此境,这理论全坝塌了。
无论是毒品还是性,能使人如此如痴如醉、忘乎所以能给人以这样一种使人超脱、使人升华的享受?
他迷上她了。
他无论走到哪里,耳边总响着她的歌声,眼前总显现她的笑靥。
他更加离不开那家酒店了,可她只有晚上才来,呆一个小时唱五六首歌。
那些天,他天天晚上都在酒店度过。那里有了他固定的座位
她若不来,他便怅然若失,呆呆地坐在那里,看那蓝玻璃的窗上流淌的雨水。
他每天晚上都带一束红玫瑰,等她唱完,让服务小姐给她送上去。花里有一张印制精美的他的名片。
有天晚上,她没有来,她没有来,他坐在他的座位上,怅怅地喝闷酒。正是雨季,哪天都要下上三场五场雨,这雨,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对她,他从来不也有什么奢望,他只有远远地欣赏她的份儿,他不也爱她,她太遥远,太神秘,太高不可攀了。他听说,她在好几家歌厅唱歌,唱一支歌才十块钱,不过,照这样算,她一晚上也能收入一二百元,当然,挺辛苦,这边唱完了,立刻“搭的”,再赶到另一家去。她唱得那么好,长得又那样美,足以让那些大牌歌星黯然失色,可怎么就在这种地方唱歌,收入又如此微薄?太委屈她了。他想自己也既非大腕,又非大款,如若占一样,一定要捧红她。
歌星是捧红的。
今天,她没来唱歌,是病了,还是…他对着流淌雨水的蓝玻璃,一个人独斟独饮。正饮着,有人飘然而至,在他对面坐下。他举目望,不禁愕然一一是她!
“可以吗?”她问。“你!”他受宠若惊,不知该如何是好,口张舌结了。他顿时觉得这天、这地,连这舞厅都明亮了起来。“怎么?今天你没唱?”她今天穿了便装,一件短袖汗衫,一件中学生似的牛仔裙,她一下子变得他几乎不认识了。可这副打扮却他觉得她一下子亲近了许多,不但不再神秘,不再遥远,不再高不可攀,甚至亲近得像是他的小妹,或是邻居家的孩子。
“我感冒了,你听不出来?”
真是,说话那声音都哑哑的。
他高兴了,她可以陪他至少坐一会儿了。他打个响指,要小姐给他送几杯鸡尾酒来,要“世纪之花”、“冰美人”和“女伴”、“依恋。”一共四杯。她微笑着对他说:“谢谢你的花。”他也很得体地回答:“谢谢你的歌。”
“你最喜欢哪一首?”
“《在雨中》。”
“为什么?是因为这首歌的伤感,还是失落?”
“不,都不是。”鲨鱼沉思着说,“是因为这首歌星的酒精。”她笑了,她觉得,这个男人的内心不像他的外表那样粗鲁,她甚至有点喜欢他了。她忽然觉得他有点像谁?
哦,对了,像申军谊,身上有股子匪气,也留着短短的寸头。她想,他刚剃过头是个什么样子。这几年,男儿崇尚光头。陈佩斯、葛优、孙国庆,这些光头们不都大红大紫嘛。
“你平常是剃光头的””她不觉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又自觉失言,忙又说,“对不起,如果这个问题不使你难堪。”
“哪里的话。”他一阵大笑,“小姐,我们别这么彬彬有礼好不好?我们能放松点儿吗”我可是个水手,轮机长,大碗碣酒,大块吃肉的粗人。”
“好,好。”她也笑了一阵,“这才是个男人。唉,人活在世上,累不累呀。”
小姐将酒送来了,那酒调得确实漂亮。鲨鱼将酒一杯杯酒摆在她面前,说:
“这酒,是我特地为您点的,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