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文体也很特别,对话、自白与叙述语不加区别,大部分篇幅是像诗行一样排列的短句子,大段的排比,经常性的复沓,其风格像《等待戈多》
或某些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又像电影的分镜头剧本。确实“别扭得特别”。
他那篇名叫《句子》的小说,通篇只写了一个长达10页的句子。
尽管“黑色幽默”的作家们在文体上已经花样翻新,但约翰·巴思还是能别出心裁。他对贝克特和博尔赫斯推崇备至,认为应当像他们那样在形式上进行实验、创新,其短篇小说《迷失在开心馆中》的第三人称叙述中,常会突如其来地插入作者关于结构安排的议论,并列出图表来探讨弗莱塔克①的戏剧结构“金字塔”理论,有时一句话说到中途便打上句号,有时会在一句话的某个字词上口吃起来。着名批评家哈桑对巴思充满文字游戏、“只有一点依稀可辨的幽默”的那部分作品颇不以为然,而纳博科夫则声称,《迷失在开心馆中》是他心目中最伟大的几个短篇之一。1979年巴思又出版了一部耗时十年写成长达700余页的小说《信件》,大多数评论家认为此书无法卒读。这种反应使巴思惊异不已,因为他进行小说实验的初衷就是要超越贵族化的现代派文学与通俗文学之间的壁垒,使自己的作品“在第一次阅读时就传达出其见解和欢乐”。①7.精神流浪的足迹——犹太文学犹太人自公元70年被赶出耶路撒冷后,漂泊了两千年,如今近一半人居住在美国。犹太人有着以圣经为代表的悠久的传统,以上帝的选民自居,失去家园,散居各地,更激起文化凝聚的倾向。但作为异乡人,又怕遭受排斥,②伊哈本·哈桑《当代美国文学》中译本,第98页。
①居斯塔夫·弗莱塔克:19世纪德国批评家、剧作家,其《双剧技巧》(1863)一书对戏剧创作颇有影响,其金字塔模式是对剧情进展过程的设计:开场→上升情节→高潮(顶点)→下降情节→结局。
适应当地社会与保持民族特色成了无法解决的矛盾。因而,孤独、边缘地位、自我本质危机、异化与沉沦等等便成了犹太文学的基本主题。
犹太作家在美国当代文坛占有不小比例,但犹太文学特指那些以犹太人为题材、自觉维护或关注犹太传统的作家。他们主要是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1904~),伯纳德·马拉默德(1914~)、索尔·贝娄(1915~)和菲利普·罗思(1933~)等几位。
辛格是犹太作家中最执着于民族之根的人,他甚至从不用英语写作,而是使用下层犹太人的口语,已濒临消亡的意第绪语,以至有人不把他看作美国作家。实际上,机智风趣,带有自嘲意味的意第绪语言使辛格的创作受益匪浅,并对“黑色幽默”文学产生一定的影响。
辛格生于波兰,他的作品主要写波兰犹太人的命运。长篇小说以《卢布林的魔术师》(1960)和《庄园》(1967)为代表。前者写一个性好渔色的波兰魔术师浪子回头改邪归正的故事。主人公雅夏·梅休尔流浪卖艺多年,名利一到手,便放纵享乐,他屡次抛妻弃子与别的女人勾搭,还撬人的保险箱,摔折了腿。后来旧情人死的死,堕落的堕落,他潦倒无奈,回到家乡,在妻子的感召下战胜邪念,成了虔诚的赎罪者。情欲与理智、责任与私念和善与恶的冲突在雅夏身上有生动具体的反映。这部小说是美国社会公认的杰作。《庄园》也以波兰为背景,写新时代与旧观念冲突中犹太人的悲剧命运。
辛格的短篇小说也极有分量,《傻瓜吉姆佩尔》、《市场街的斯宾诺莎》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
1978年,辛格由于“热情洋溢的叙事艺术,不仅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中汲取了营养,还栩栩如生地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而获诺贝尔文学奖。
贝娄是俄裔犹太人,9岁随父母从加拿大移居美国。他在大学执教,也曾编过《大英百科全书》,是学者型的作家。1976年他以“作品中对人类的了解和对当代文化的精湛分析”而获诺贝尔文学奖。
贝娄的创作以长篇小说见长,已出8部,主要作品是《晃来晃去的人》
(1944),《受害者》(1947),》《奥吉·玛琪历险记》(1953)《雨王汉德森》(1959)、《赫尔索格》(1964)、《塞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洪堡的礼物》(1976)几部。
《奥吉·玛琪历险记》是写自我意识和个人自由的典型作品。贫民窟的犹太少年玛琪自小就受到周围环境的牵引:流氓要教他做贼,富人要他做温顺的仆人,祖母想让他成为绅士,同时又教他撒谎。玛琪在苦闷中发现只有真理、爱情、和谐能使他实现自我,但他最终却成了个掮客。这种讽刺性结局透露着玛琪这种“边缘性人物”的人生悲凉感。
《赫尔索格》中的同名主人公是生活丰裕的大学教授,但在动荡混乱的现实中找不到安身立命的精神支点,历经种种挫折磨难后在自然环境中才得到宽慰。玛琪曾想去格陵兰的冰峰上实现自己的理想,“雨王汉德森”逃离美国去了非洲丛林,他们都相信自然具有使人的精神得到抚慰和新生的力量。
《赛姆勒先生的行星》以一个犹太移民的眼光从旁观者的角度描写60年代美国动乱的社会,表现作者对现代文明和人道主义的忧虑。小说基本不涉及人的潜意识,但对意识流手法的运用却十分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