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主要问题是:律师在推动案子的进展方面到底做了多少实际工作?律师住了嘴,给K一个讲话的机会,他或许已觉察到,K比往常更咄咄逼人;他看见K仍旧一言不发,便问道:“你今晚到这儿来,有什么特殊事情吗?”“是的,”K说,他伸出一只手,遮住烛光,以便把律师看得更清楚些。“我来告诉你,从今天起,我不需要你过问我的案子了。”“我没听错吧?”律师问道,他一只手撑在枕头上,微微欠起身来。“我希望你没听错,”K说,他坐得笔直,似乎处于戒备状态。“好吧,咱们可以围绕着这个设想商量一下,”律师停了一会儿说。“这不是设想,而是事实,”K说。“就算是吧,”律师说,“不过咱们用不着这么匆忙。”他用“咱们”这个词,好像不想让K离开他,如果实在不能当K的正式代理人,至少可以给K出几个主意嘛。“这不是一个匆忙作出的决定,”K说;他慢慢站起来,退到椅子后面,“我是深思熟虑过的,也许考虑的时间已经够久了,这是我的最后决定。”“既然这样,请允许我发表一点看法,”律师说,他踢开鸭绒被,坐在床沿上。他的腿上稀稀地长着白色的汗毛,他由于没穿裤子而冷得直发抖。他请K把沙发上的毛毯递给他。K拿起毯子说:“你没有必要这么冻着。”“我有充分的理由这么做,”律师说,他把被子技在肩上,用毯子裹着腿,“你叔叔是我的朋友,我也慢慢喜欢上了你。
我公开承认这点,没什么可难为情的。”K不愿意听这个老头抒发感情,因为这就迫使他不能不把话讲得更明白一些,而他则想避免这么做;另外,他自己承认,律师的话虽然丝毫不能影响他的决定,但也使他很尴尬。“我感谢你的友好态度,”他说,“你竭尽全力,做了你认为对我有利的事,对此我表示欣赏。不过,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慢慢懂得了,光有你的努力是不够的。我当然不应该试图把自己的看法强加给一个比我年长得多、有经验得多的人;如果我无意中似乎正在这样做,那就请你原谅我,可是——用你的话来说——我有充分的理由这么做。我相信,在我的案子中,应该采取比迄今为止强有力得多的措施。”“我理解你,”律师说,“你感到不耐烦了。”“我没有不耐烦,”K说,他有点恼火,因此不那么注意酌字斟句了,“我第一次跟叔叔一起来拜访你的时候,你就应该发现,我并不把我的案子当作一码事;如果别人不强迫我想起它,可以说,我早就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我叔叔坚持要我聘请你做我的代理人;我这么做了,为的是使他高兴。从那时起,我当然希望,这件案子在我心头的压力会减轻一些,因为聘请律师的目的就是要把压力匀一点给律师。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自从我聘请你做我的代理人以后,这件案子反而使我更加苦恼了。我独自一人时,什么事也不想干,但我几乎毫无忧虑;而请了律师后,我觉得条件已经齐备,只等发生一件什么事了。我日以继夜地等着你的干预,等得我心焦如焚;但你却什么事情也没做。我承认,你给我提供了许多有关法院的情况,这些情况在别处也许是听不到的。
可是这种帮助对我来讲远为不够,要知道案子正折磨着我,刺痛着我的心。”K把椅子推到一边,直挺挺地站着,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当一个人的活动到了一定阶段以后,”律师压低声音、心平气和地说,“就不会出现什么真正新鲜的东西了。我的委托人中,不知有多少也像你这样,当案子到了一定程度后,就到我这里来,站在我面前,脑子里转着同样的念头,嘴里说出同样的话!”“好吧!”K说,“这么说来,他们也和我一样是事出有因的。这并不能反驳我的论点。”“我不想反驳你的论点,”律师说,“我只想补充一句,我希望你比其他人理智一些,尤其是因为关于法院的活动以及我自己的做法,我对你讲的要比我通常对一般委托人讲的多得多。而我现在却不得不看到,尽管这样,你却对我不够信任。你没有为我创造方便条件。”律师真会在K面前低声下气!他丝毫不考虑自己的职业尊严;在这种时候,职业尊严最容易受到损害。他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人们的印象符合事实的话,他是一位阔绰的律师,登门求助的人很多;对他来说,失去K这么一位委托人,失去K的酬金,算不了什么。何况他身体有病,自己应该想到,少接受几个委托人是明智的。可是,他却紧紧抓住K不放!为什么?是因为他和K的叔叔有私人交情吗?还是因为他真的认为该案很特殊,他可以借为K辩护或通过讨好法院里的朋友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声望呢?后面这种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K仔细端详着他的脸,可是却发现不了任何迹象。人们几乎可以认为,律师故意装出一副冷若冰霜的表情,看看他的话会引起什么效果。然而,律师显然把K的沉默作了太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因为他接着说:“你大约已经发现,我的办公室虽然很大,但是我却不在助手。
前几年可不是这样,那时有几位学法律的年轻学生在我这里工作;不过现在就剩我一个人了。我作了这种变革,一方面是为了适应我的业务活动的变化,因为我渐渐地只过问像你这样案子了;另一方面是为了适应我心中逐渐形成和巩固的一种信念。我发现,我不能把过问这些案件的责任委托给其他人,否则肯定会使我的委托人蒙受不白之冤,使我已经着手做的事情冒失败的危险。但是,我决定把这种类型的案子全部接受下来以后,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这样的后果:我只好拒绝接受大部分委托给我的案子,只接受那些跟我有密切关系的案子。我可以告诉你,就在我家附近便有不少可怜虫,不管我给他们介绍哪个蹩脚的律师,他们都会急忙找上门去的。由于工作过度紧张,我的身体搞垮了。不过我并不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悔;我也许应该更果断一些,接受的案子更少一些。我应该专心致志地过问我所接受的那些案子,这种做法经证明是必要的,是有道理的。我有一次曾经读到过一篇出色的文章,介绍两类律师的区别:一类律师只过问一般法律权益问题,另一类律师过问像你们这样的案子。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手里拿着一条细线,牵着他的委托人走,一直到判决作出为止;后者则从一开始就把委托人扛在肩上,背着他走,从不把他放下,一直背到作出判决,甚至背到判决以后。确实如此。
但是,如果说我挑起这么重的一付担子而从来也不后悔,那也不大符合事实。比如说,在你的案子中,我的努力完全遭到误解了;这时,只是在这时,我才感到有一点后悔。”这番话并没有使K心悦诚眼,只是使他更加不耐烦了。律师讲话的口气提醒他,要是他让步的话,会面临什么后果:以前的那些规劝又会重复一遍,律师将再次介绍申诉书的进展情况和某些法官的谦恭温和态度,还会劝他别忘记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巨大困难——总之,那套陈词滥调又会搬出来,目的在于用虚幻的希望哄他,或者用同样虚幻的威胁折磨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应该到此止步,永远终结。于是他说道:“如果我仍旧请你做我的代理人,你打算在我的案子中再采取一些什么措施?”律师对这个挑衅性的问题居然也逆来顺受,他回答道:“我将继续采取我已经采取的那些措施。”“我早就料到了,”K说,“好吧,再谈下去等于浪费时间。”“我将再试一试,”律师说,好像有过错的是K,而不是他自己。“我有这么一个感觉:你在评价我的能力时大错特错了,你的一般表现也不对头,这都是由于你虽然是个被告,却受了太好的待遇的缘故。换句话说,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对你疏忽了,这是表面上的疏忽。
当然,他们这么做是有道理的:被告戴上镣铐往往比逍遥法外更感到安全。不过,我得让你瞧瞧,其他被告得到的是什么待遇,你也许能从中学到点东西。我现在就把勃洛克叫来;你最好去把门打开,然后坐在这儿,坐在床头柜旁边。”“好吧,”K说,他执行了这些指示,他一贯愿意学点东西。然而,为了慎重起见,他又问了一句:“你知道我要解聘你吗?”“知道,”律师说,“不过你如果想改变主意的话,还来得及。”他重新躺到床上,盖上毯子,一直盖到下巴上,然后转过身去,脸朝墙躺着。接着他按了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