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颖),祝、文、魏本作(颖)。(川),文本作(州)。
(120)(颖),祝、文、魏本作(颖)。(川),祝本、魏本作(州)。
(121)(杲),魏本作(东)。今按:许杲,许敬宗子。见《元和姓纂》卷六。
(122)
(劝),原本作(勤)。朱熹云:(《勤》,或作《劝》。下同)祝、文、魏本及《册府元龟》卷六九四均作(劝)。两唐书《张万福传》及《通鉴》卷二二四亦作(劝),据改。下同。
(123)朱熹云:(《拥》,或作《权》。)文本作(权)。
(124)朱熹云:(《女》,或作《人》。)
(125)(护),原本及诸本均作(获)。方成珪《笺正》:(《获》当作《护》,笔误矣。)今按:《册府元龟》卷六九四正作(护)。据改。
(126)(固),祝、文、魏本并作(因)。
(127)(船),文本作(舡),下同。
(128)(勑),魏本作(敕)。
(129)(卒)字上原有(元和元年)四字。诸本并同。魏注:(孙曰:《元和元年》字误。盖贞元二十一年五月卒。)今按:《旧唐书》本传:(贞元二十一年,以左散骑常侍致仕。其年五月卒,年九十。)今删。
(130)(均),原本及诸本并作(垍)。《通鉴》卷二三六、《册府元龟》卷二五九并作(均),据改。
(131)朱熹云:(《一日》,或作《日百》。非是。)文本(书诏)作(诏书)。魏本(一日)作(日百)。
(132)(己),诸本作(巳),惟祝本作(己)。今按:此处两(巳)字,皆当作(己)。(巳),当为形近致讹。
(133)(词),文本作(辞)。
(134)(回),文本作(回)。
(135)(人),文本作(夫)。
(136)文本无(议者咸以为德宗)七字。
(137)(惟),祝本、魏本作(唯)。
(138)(竢),祝、文、魏本并作(俟)。
(139)(参),祝本、文本作(叅)。下同。
(140)文本无(置)字。
(141)
(岁)字,原本及诸本并无。今按:(以)字上,《唐会要》多一(岁)字,《册府元龟》多一(年)字。《新志》语同《唐会要》,两传作(每年置选),是。此据《唐会要》、《册府元龟》增入。
(142)文本无(常)字。
(143)文本无(所)字。
(144)(与)字,原作(以)。朱熹云:(《以》当作《与》。)魏注:(《以》,一作《与》。)据改。
(145)朱熹云:(《皆》,或作《多》。)文注:(一无《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