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月满天
我见过穿开裆裤的杨光,见过换牙跑气漏风的杨光,见过嘴巴上边一层细毛的杨光,见过刚长出喉结的杨光——他说话的时候,喉结一动一动,我都不敢看……换句话说,杨光就没有什么样是我没有见过的,说不定我连他光屁股吃奶的模样都见过呢,只不过我自己不记得了。
无他,青梅竹狗故也——杨光属狗。我小他一岁,属猪。我俩一起长大。他还想叫我青猪来着,我嫌难听,以死相胁,他说:“那你叫我竹狗就不难听啦?”
“你是男生嘛,这么小气!”
“好好好,我小气。我不跟丫头片子一般见识。”他悻悻住嘴。
现在,杨光越长越帅了,学习又好,是全校女生心仪的偶像。不过她们都没戏唱。每天陪在杨光身边的,只有在下。
我们两家原来就住在一个楼里面。我家六楼,他家二楼。后来,他家有了钱,搬出去,也不过隔着一条马路,他家在西边的富人区买了一栋三层楼的小别墅,我家还住贫民窟,五十平米五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杨光的妈妈是开装饰建筑材料公司的,他偶然考试成绩不好的时候,会被妈妈拎着笤帚疙瘩揍。我妈倒是从来不打我,我这人就是不惹我我都可能暴起发飚,更哪堪被压榨乎?我妈说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把你惯成个狗脾气,我心里说你不惯有人惯。
这个人就是杨光。
不过我知道杨光每天接我送我是为了什么。虽然我喜欢他,不过我还没那么自恋到认为这么个帅男孩就看上相貌平平的我了,他就是喜欢听我讲故事罢了。我这个人严重偏科,语文成绩呱呱叫,编故事张口就来,一路走我就一路瞎掰,揉合上当前流行的武侠、言情等诸多元素,刚开始是讲短故事,送我一路,刚好讲完一个;后来就发展成章回故事了,讲到关键时刻正好到家,我就来一个“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气得杨光吹胡子瞪眼睛的,我就冲他嘻嘻地乐。他也蛮可怜的,我回家可以偷着读小说,而且还可以偷着写小说呢,我妈知道我成绩不好,也不怎么爱管我;他可不行,他妈为了让他努力学习,家里什么闲书都没的剩,全都打包卖给收废品的了。
所以说,我的小说可不是随口就来的,那都是事先打好草稿,做好准备,才能第二天形神并茂地演绎给杨光听。我费的心思大了。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写一首两首诗,那种隐晦得不行的,诸如“你的眼睛如星辰,如银河”、“深夜迢遥天女星沉,我能否于今夜入你轻梦”之类的,通篇都是“你”和“我”,就是打死不敢写“你”是谁,“我”又是哪个。
很不幸的是,我妈给我把这些东西翻了出来,从头到尾拜读一遍,然后气得吐血三升,等我放学回家,劈头盖脸给了我一顿鸡毛掸子。这还是我从记事以来,第一次这么挨揍呢。她一边打一边说:“我看我是管少你了,成天吊儿郎当的,毛儿还没长全就学会写情诗了,那个他是哪个,说!”
我一边挨揍,一边想,那能说嘛,那个“他”刚把我送回家,估计现在还没走到自己家呢。
此次泄密事件之后,我学了个乖,每次就买那种普通的小学生作业本来写故事和“情诗”,写完一本就随便撂在一个小箱子里,也不珍藏密敛了,我妈就警惕心倒没那么强了,说到底她也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就是因为我的本子太精致了,才招她起了好奇心。
不过,我还是备加小心。攒够三本五本的,就揣书包里交给杨光,嘱咐他:“替我搁你家里。不许偷看啊,不许偷看!”
“行行行,放心吧,我不偷看。”杨光好脾气地应承着。我心想:你这个傻瓜。
后来,杨光说,怎么办,你存我家的宝贝装满一箱子了。我想了想,说这样,你们家不是有一个搁杂物的阁楼吗?把它封存起来吧。如果我有一天车祸死了,这就是我的遗物,你要郑重对待。
杨光点点头:“好。”
我接着说:“那时候你肯定也有出息了,挣了大钱,那些都是我的心血,你可以拿它出版,赚了稿费买好吃的,就当我报答你这些年老是请我吃早点。”
杨光眼圈都红了,重重地点头,说:“放心。”
当然,这些小插曲外人是不知道的。包括我那一帮子闺蜜。她们只是看着全校第一帅哥每天和我同进同出,羡慕得要死要活。其中有一个叫妙婉的女孩,她很好。真的很好。我每次和杨光同进同出,别人起哄,她都替我辩解:“哎呀你们误会了,他们只是从小是邻居,所以关系亲近些,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啦。”
有一次远足郊游,杨光和一帮男生一起爬山,爬得累了,她还捅捅我的胳膊肘:“哎,你不给杨光送瓶水去?看他多累呀。”
我一看,果然,这家伙正坐在前边喘着气擦汗。
我把水瓶在手里转了转,有点为难,周围这么多双眼。迟疑了一下,还是说:“算了,我不去了。他肯定带着水呢。”
妙婉说:“你不去我替你去吧。我要给志龙送瓶水去,也顺便替你送了得了。”
“谢谢。”我感激地把水递给她。
她小步快跑到前面,把一瓶水递给志龙,一瓶水递给杨光。杨光感激地看她一眼,就拧开瓶盖大口大口喝起来,喉结一动一动,脸上的汗珠在阳光下闪着光。
妙婉又在他旁边说笑了两句,扭身走了回来。看见我,惊叫了一声,说哎呀,我忘了说那瓶水是你送的了,不行,我得去解释一下。
我一把拉住她:“解释什么呀,喝谁的水不是喝?坐下。”
有一天,我吃过饭,要到教室上晚自习,杨光本来就跟在后面,过了一会儿,我想和他说话,扭头一看,他却正走向小卖部的方向。
再回来的时候,他的手里多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遮遮掩掩,走到我身边,把把袋子往我手里一塞,就走了。
我莫名其妙,打开一看,脸腾一下就红了:是卫生棉。
我一下子猛省过来,慌慌张张地撕开一片往卫生间跑,果然。我哀叹一声。我穿了一条浅色的裤子,隐隐约约渗出一片鲜红。
我赶紧叫妙婉出来,一前一后,我在前,她在后,掩护着我,我俩遮遮掩掩往宿舍走。路上憋不住,我跟妙婉说了杨光的奇怪举动,妙婉的脸黑了一下,然后瞬间又吃吃笑了起来,说杨光真有意思……
再后来,我们都考上了大学。
杨光考的是重点,我考的是普通三本。妙婉的成绩足够读复旦,但是她不肯,执意要填报省重点,于是和杨光继续成了同学。
虽然距离远了,但是我的心和他们一点都没远。只是年龄越大越不好意思,感觉给杨光打电话挺别扭的,于是就在给妙婉打电话的时候,也顺道问问杨光的情况。我问她杨光在学校怎么样,是不是还保持着校草的地位以及风度,妙婉说是啊是啊,杨光很帅呢。我说追他的女孩子是不是很多?妙婉说你害怕啦?放心吧,你和杨光青梅竹马,不对,青梅竹狗。我呸了她一声:“杨光连这都告诉你啦?看回来我不收拾他。对了,你们这个礼拜回来不回来?咱们聚聚呗。”
妙婉那边静了一下,接着说:“好啊。我是肯定回去的,不过杨光我不知道,说归说,其实我跟他的接触也不多,又不是一个系的。要不你打电话问他吧。”
“行。”
结果杨光说:“我不敢确定。能回去尽量回去。”
结果两个人谁也没有回来。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在自小就熟悉的街上闲逛,又钻进一家鞋店,打算买双运动鞋。一抬头间,看到一个人影。
高高的,帅帅的,和一个娇小的女孩手牵手,分吃着一块小蛋糕。女孩子脸上的笑那么亮,那么甜。
杨光和妙婉。
我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妙婉,妙婉接起电话,“唔,谁呀?阿灵啊,对不起,我正吃午餐呢,早晨没吃饭,一直在帮导师做实验。所以对不起啊,只好失约了。对啊对啊,都没人陪我,好可怜。杨光?不知道啊。你没问他吗?”
我再打电话给杨光,手指直哆嗦,杨光在对面接起电话:“阿灵?不好意思,我和同学们在游园。下周就回家,一回去就找你啊。”
我举着电话,一步一步走出来,两个人在街对面目瞪口呆。
那天,我一拳打青了杨光的眼眶,差点让他变独眼龙。又和妙婉撕扯在一块,我们互有输赢。
我和杨光,三岁一起尿炕,四岁一起偷点心,五岁一起读幼儿园,六岁一起上学前班,七岁一起背着书包上小学,我煞费苦心给他编故事讲故事,还给他写情诗,写了整整一箱子,就等着有一天我嫁给他的时候,好亲自拆封,让我读给他听,或者让他读给我听。——我的心里,从来没有,不把自己,当成杨光未来的老婆的,时候啊。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坚信,我是杨光那个一直在等的人。他那么疼我,呵护我,迁就我,可是,原来都是错觉。我真是个傻瓜。
打完了,我抹抹鼻血,冲着他们笑了笑,说了两个字:恭喜。妙婉靠在杨光的怀里,被青了一只眼的杨光心疼地搂紧,也回了我两个字:谢谢。
杨光看着我,眼里是我分不清楚的情绪。
我转身离开。
大四。他们结婚了。乘的是允许大学生结婚的第一场东风。毕业后,我再也没有打听过他们的去向,只知道两个人去了南方,几经搬迁,离我这个北方小城很远,越来越远。
而我也已经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报刊的编辑,专门负责写些花边新闻。在这种沫沫唧唧的版块里耗尽青春。
转眼数年。
当我在街上见到杨光的时候,不禁怀疑起自己的眼睛。
他很瘦,一直在咳嗽。他的妈妈陪在身边。不见妙婉。
我问妙婉何在,他的妈妈恨恨地说:“别提了,杨光病了,她又搭上个大款,不要他了。”
“妈!别说了!”杨光嘶哑着嗓子虚弱地阻止。你还真是情长啊。
“杨光什么病?”
伯母欲言又止。
“肺癌。早期。”倒是杨光平静接话。我莫名惊诧。杨光不抽烟,不喝酒,生活习惯健康,为什么会得这倒霉的病?
“毕业以后,咳咳,工作压力大,烟抽得有点多……”我没话说了。那种城市金领的生活,不那么好过吧。
杨光妈妈说:“你们聊聊。那边有个熟人,我过去一下。”
我和杨光对看无言,心里有点酸软,我问他还记不记得那个我交由他保存的小箱子。
他说当然记得。
杨光家的阁楼上,那个箱子上的贴条痕迹宛然,透明胶带掩覆下的白纸上,是我和手印和他的手印,以此代表此箱封讫。真是幼稚的印迹。一颗心就这么全权托付。
我用小剪刀三两下剪开封口胶带。
一个个本子,一首首情诗。杨光以前从未读过,如今却显然一读就领教了玄机。他一边笑一边吭吭地咳嗽。我看着他,好像时光倒流,我和他仍旧是青涩年少,他还是我的青梅竹狗。
他叹了一口气,说:“你为什么当初,不让我看这些啊。”
我苦笑一下,“女孩子,脸皮薄。再说,我以为我不说,你也会知道。”
他揉揉我的头发:“我一直以为你看不上我。现在我知道了,可也晚了。”
“不晚。”我打断他的话,“不晚。”想了想又说:“只要我们在一天,就永远都不晚。”
杨光的妈妈在做饭,夕阳余晖下,我和他像老头老太一样并肩坐在床上,我给他盘算:“这样,你看,为了给你治病,你妈已经准备要卖别墅了,只好委屈你搬到我们家的蜗居。放心,虽然只有五十平米,也有地方给你睡。”
他乖顺地说:“好。”
我看着他,一阵心酸。这个男人永远那么和谐,那么阳光,那么乖顺,永远不暴戾,不尖刻,不猜忌人心。这样的人,有一颗这么美好的心灵,我哪怕拥有一天都是幸运。
他搂住我的肩:“我每天都想你,我觉得老天爷是听见我的呼唤,所以才让我得这么个病,好把我送回你的身边……”
“哈?”我惊了,“那你干嘛当初要和妙婉好?”
“我以为你不爱我嘛,整天接你送你你都没个表示,人妙婉光情诗就给我写了几百首……”
“你个猪头!”
“干嘛打我!”
“打的就是你,枉为我的青梅竹狗,你数一数,这么多本子,加起来有没有一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