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月亮欺负的女人
还记得我曾跟你说过,我如何把一只巴西龟杀死的故事吗?
那篇故事名叫《我的弟弟》。那只名为小杰的巴西龟,在我的童年时代发挥了作为弟弟的功能。而它也是我在童年时代唯一的朋友。应该有一点印象了吧?
在小夕把《我的弟弟》从我的旧日遗迹中挖出之后不久,她为我安排了一次难忘的约会。
某天晚饭后她问我,可否抽空陪她跟弟弟见面。
“他说他想看看你。”她这么说。
“怎么我从来没听说过你有弟弟?”我惊讶极了。那时候我跟她已经同住了差不多两年,但连她到底有几个兄弟,都还未搞得清楚。
直到跟尊尼碰面时,我才发现自己堕进了小夕的圈套。
小夕根本没打算要来。而尊尼似乎本来就知道,这会是一次单对单的会面。
我们单是开场白就谈了约一个小时。尊尼比我想像中更加成熟,他知道我是理科出身后,也谈了一点自己在普林斯顿做研究时的事情。
他曾参与一个以份子生物学家,和理论物理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他们曾用数学推算出,人体内各种黏膜的份子构成,相当类似于几十亿年前的地球表面,那将要孕育出生命的“原始之海”状态。
后来他被一间美国知名的药厂挖角,才退出了那个据说极有机会赢取诺贝尔奖的研究项目。
他在药厂的主要任务,是开发新世代的感冒药。简单地说,他正在研究如何阻止感冒病毒,渗透进人体的黏膜内进行袭击。
“你知道,没有黏膜的话,流行性感冒就不可能”流行“了。”他这么说。“当然,没有了黏膜的话,人类根本就不可能繁殖吧。”他又补充道。
我们为这黏膜笑话碰杯了。
他是一个健谈而开朗的人(不代表有趣),浑身充满了热情,尤其是对工作领域的热爱和投入,令我印象深刻。
整体来说,我是喜欢他这个人的。唯一有些不满的是,他是小夕的弟弟,而且怀着不明目的接触我这一点。
想到这里,我就产生了疑问。我唐突地问他今年几岁,他回答我到秋天就满三十了。
“但是,小夕告诉我你是她的弟弟...”
“小夕是我的妹妹。天,你连她有几个兄弟都不知道,就跟她同居了呀?”
提起生化笑话,我在几年前曾听说过这么一些。
在广东俗语里,会把凝固了的鼻涕,称为“鼻屎”。
我在初中时代曾跟其他同学一起,不断地取笑一位同班女生为“bcY”,因为她喜欢偷偷地把“鼻屎”倒黏在自己的桌面下。
“bcY”为“鼻屎怪”的谐音。
半年后,“bcY”因不堪被取笑而转校了。
不不不,我还未开始说笑话。
我曾听说过这样的一个理论:
人类的本体,其实是鼻孔内的“鼻屎”,而肉体只是寄生的壳。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类在白天里,都表现得像一具具行屍走肉。因为人类每天早晨都舍弃自己的本体,在晚上时才让它偷偷跑回鼻孔内睡觉。
而这就是人类的生存目的。
说完了。就是这样。
我还从报章中读到过这样的一个理论:
“鼻涕”其实是一种拥有独立生命的附生生物,以吸食空气中的浮游细菌为生,跟人类有互惠共生的关系。而“鼻屎”则是“鼻涕”的屍体。
说了这么多不雅的笑话,失礼了。
弄清楚尊尼先生的身份后,我对他的成熟就不再感到突兀了。
他很有礼貌地询问我的家庭状况,然后再把矛头指向我本人。他很惊讶地发现我还只是个大学生,而且在经济上并没有独立的能力。
“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能否了解,”他困惑地说,“你是说,阿夕不只在跟你同居,她根本就住在你家,是吗?”
“我想我已完全把她当成自己的家人,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那么,生活的费用方面,都是由你的家人负担吗?”
我说我们各自都有兼职,足够应付日常的开销。而除了房租之外,也几乎没有花父亲的钱。
“那么说,你们打算一直都住在那里吗?呃,我是说...”
“你是想问我们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是的。”
我便坦白对他说,我们二人都还未决定,毕业后会往哪个行业发展。但无论如何,两个人各自找份工作,维持简单的生活并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对目前的生活十分满意。
其实我并不肯定,小夕对目前的生活是否十分满意。但为了向尊尼装腔作势,我认为有必要表现出坚定和自信。
听了我的话后,他紧绷的表情好像放松下来了,用语再没有那么拘谨,渐渐又变回那个擅长黏膜笑话的好尊尼。
我们又聊了好一会儿天,最后几乎是依依不舍地告别。他要赶搭当天晚上的班机回美国工作。
最后他这么对我说:
“虽然有点惊讶,但你似乎是个能让阿夕信赖的对象,”他说,“虽然我并不了解为什么。”
“请相信我并不是在揶揄你。”他连忙补充说,“自从我到了美国之后,跟阿夕不常见面,即使见了面也没什么话说。但我相信自己仍然了解她,我知道她需要什么...”
他停顿下来,努力想要造出下一个句子。而我则在这空档自问:她到底需要什么呢?
“但既然阿夕选择了跟你过平凡的生活,”他说,“想必你一定给予了阿夕,一些她更加需要的东西吧。”
他对我笑了笑,然后我们就道别了。
回家的途中,我在心里不断地想着同一句话,而且越想越生气。
“他根本没把我当成是男人。”
回家后我问小夕,为什么要把尊尼说成是自己的弟弟。
“我想你讨厌他嘛。”她说。
“你知道他把我当成了傻瓜吗?”
“你知道,你有哥哥情意结。我就害怕你对他处处忍让,让他以为你是个软弱的人。”她说,“我只是想,如果你对他有少许反感的话,便会尽力维护我。他在质疑你时,也不会轻易认输吧。”
可想而之,我在《我的弟弟》中虐杀小杰的场面,给小夕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我说真的。如果你出手打他的话,他会对你更有好感。他喜欢坚强的人,觉得这样的人可以保护我。”她说,“你真的没有打他吗?”
“那你为何不早说?”我说。
再来一个生物学笑话。这是我在某大学生的个人网站上摘录下来的:
“人类其实是无腿的。我们看到自己的所谓”双腿“,其实是一种寄生虫,它们以吸食人类的移动欲望维生。用猛火烧烤双脚约三小时,它们会自行脱落。建议将此对生物的残骸捐赠予慈善机构,或随意抛掷在邻居的门前。无腿的人类,其实会飞。”
楚宁和小夕曾在同一屋檐下相处过几个月。那时候加西亚的葬事办完了,楚宁没其他地方可去,而她的家人又不断劝她回纽约团聚。
在某天晚饭时,楚宁像说家常话般,对小夕说出这么一句话:
“他就跟他的哥哥一样,总是喜欢无家可归的女孩。”
小夕盯着楚宁的眼睛看。楚宁笑起来了,然后小夕也笑了。她们握着对方的手笑了好久。
在未来的几个月里,她们相处得非常融洽。
但当时的我,则被这句话吓得喷了饭。
如果父亲也在场的话,他可能又会豪爽地仰天狂笑,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说,这种品味一定是源自他的遗传。
事实证明,我们三父子都各自捡了个无家可归的女孩带回家。这不是遗传是什么?
母亲决定跟父亲在一起后,就跟娘家断绝了关系。楚宁和加西亚的情况,几乎跟他们一模一样。
小夕和我的故事,则有少许不同。小夕在认识我之前,就已经没有了“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