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痛恨的父亲断绝关系后,小夕跟哥哥分别寄住在不同的亲戚家里。
小夕的母亲无法为自己和两兄妹提供一个家,只能独居着拼命工作挣钱。
她常常跟两兄妹说,只要能够储下一笔钱,她们一家三口很快便能再度一起生活。
小夕把自己对这番说话的信任,当成是她一生所上过最大的当。
小夕的母亲在她八岁时死去。照顾她的亲戚什至没有带她出席葬礼。
什至连母亲死亡这件事实,也是在她下葬几个月后,小夕从大人们交谈的零零碎碎中,才慢慢拼凑出来的。
她开始做恶梦。然后,她就永远没有做梦了。
“究竟做梦的感觉是怎样的呢?”小夕问我,“我忘了。”
她告诉我,自从小时候种过梦之后,便再没有做梦了。
“因为小时候的我经常会做恶梦,每天晚上都不断不断地惊醒。有老人家对姨父母说过,这样不行呀小孩会养不大的,所以他们便决定把我的梦都种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除了在一棵大树下挖个小洞之外,程序跟一般的”拜神“也差不多。”
“但你还记得那时候的恶梦吗?”我问她。
“我自己一点记忆都没有,可是姨母曾经告诉过我一些。她说小时候的我在每个晚上,都会突然出现在她们的床边,哭着说自己”被月亮欺负“。
我当时的表情一定非常可怕吧,听说姨父差点被我逼得发疯了。他在三十多岁时便已经满头白发了。完全银白色的噢。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自己每晚都做美梦。一定要非常非常美妙的,美妙得在半夜里爆笑醒过来那种。
那样的话,我或许可以让姨父的头发”笑“回黑色也说不定。这样想是不是很蠢?”
“对你来说,还不算。”我说。
“如果每晚都做流血的梦,会不会让姨父的头发变红色呢?做色色的梦便会变黄色吧。”
“那么,做初夜的梦,一定会变成橙色。”我和应着她说。
当她的哥哥考取了奖学金,要前赴美国留学时,小夕认定这是她一生中所遭受过的最大背叛。
而除了这个寄居在别的亲戚家里,不常见面但非常亲切的哥哥之外,小夕就没有任何她所认同的亲人了。
她的哥哥大学毕业后,曾多次劝说小夕,要她前往美国跟他和妻子同住,但都被她拒绝了。
小夕一直为没有使用过哥哥一分钱而自豪。
拥有如此倔强的性格,再加上曾让姨父一夜白头的事件,不难想像小夕对于寄住在姨父母的家里,感觉绝对不会舒畅。
小夕成长中的另一个转捩点,是她放弃了到奥地利进修钢琴的机会,尽管她在当时考取了全额奖学金。
因为在她的生命里,出现了第一个男人。
他们开始同居时,小夕还未满十七岁。
她只零零碎碎地告诉过我一些前男友的事。大部分都是关于他们如何争吵,如何互相伤害的过程。
从小夕口中得知,他是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而且醋劲很大,生气时就会说些伤害她的话。
他最喜欢说的是,如果他抛弃她的话,她就会无家可归,没有男人会愿意照顾她。而小夕就会回嘴道:
“你想要离开我的话便尽管走,我才不会死抓着你不放。你也不用担心什么,因为维也纳永远在等着我。相比起来,你更像个无家可归的人。”
那个男人也喜欢对小夕使用暴力。在每次出手之后,他都会真心诚意地向她认错,对她说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好之类的话。
如果我说,小夕也是个音乐天才,你不应该感到惊讶。
除了父亲和我自己之外,我认识的每个人几乎都是音乐天才。连那个曾被我踢破睾丸的雷朋,也是出身于钢琴世家,什至还有一点作曲天份。
不过,颇为邪门的是,我所认识的音乐天才中,没有一个人能够成为音乐家。
“摸摸看,”小夕经常要我轻柔地抚摸她的手,然后问我,“是不是很滑?”
当我对她点头微笑,或提起她的手亲一亲时,她就会红着脸笑得好甜蜜。
她常常对我说,她是为了保护这双柔软嫩滑的手,才决定放弃钢琴的。
“我在小时候曾摸过几位钢琴老师的手,天呀,简直像鸟爪一样嘛。”她皱着眉头对我说,“她们才二十几岁,就已经这样子了。”
有时候,我会赌气地坚持说“不滑”。她的手就会像鸟爪般掐住我的颈,然后把脸哄过来再问我:“你再摸真一点,是不是很滑?”
有钢琴底子的人,手指都非常有力。所以千万不可让这种女人掐住你的颈,除非你是个没有颈的专业摔角手,又或者说你是一只能够缩颈的巴西龟。
虽然一直跟小夕同居,但我几乎没有听过她弹的钢琴。而她对我拉的小提琴也完全不感兴趣。
“既然你也说自己没有才能,那就不要拉嘛。”她说。她宁愿坐在我的身旁,为我打电动破关而紧张地打气。
小夕对我说,如果不是跟初恋男朋友分手的话,她根本没有想过要进大学。
恋情破裂后,小夕立即申请重考,并于次年成功考进了我校声誉卓着的新闻系。
“如果不进有名的学系,读大学根本就没意思嘛。”她说。
毕业之后,她进入了全城规模最大的公关公司任职,并兼职修读由全城最着名大学所举办的,全城最热门的硕士课程。
她总是很清晰地知道自己要什么。对我来说,这反而是她最难以理解的一点。
在我跟小夕邂逅时,她跟初恋男朋友已分手接近半年,但她还是继续住在他的家里。到跟她熟稔一点时,我曾对此婉转地表示困惑。她就这么回答我说:
“我为什么不能住在那儿?那儿是我的家,妈妈她疼我。”
“但你又没有嫁进他们家,又已经和她儿子分手了...。”
“那又怎样?妈妈就是妈妈,跟他没关系。”她说。
“只能全盘接管这一切,否则就碰也别碰这烂摊子。”雷朋替我这么分析道。其实我跟他的想法完全一样,只是无法像他那般,将全盘局势精要成一个句子。
跟小夕发生了关系之后,我再无法忍受她继续住在前度男友的家。我惟恐他们余情未了,而雷朋也一直在这一点上吓唬我。
“无论她所用的藉口是什么,事实始终是事实:他们还住在一起。”雷朋说,“但是,你要她搬出去,她又可以搬到哪儿去呢?”
我决定了,要把小夕带回家。
那一天,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情急之间,我只能一直盯着她的眼睛看。
“今天怎么了?看起来像个傻瓜似的。”她笑着问我。
“你可不可以...别穿袜子了?”
“不行,脚会被新鞋子咬痛的。”她说,“你怎么了?有话要说吗?”
“我舍不得你。你可否不要离开我...”
“拜托,我回家而已,又不是永别。”她说,“你不想我回家吗?那我先打个电话--”
“不是这样...”
“唔?”她侧过头来,疑惑地看着我的脸。“你今天好古怪啊...”
“我想你一直留在我身边...”
“可以呀,所以说让我--”
“我想你把这儿当作自己的家。”说出来了!我说出来了!
她盯着我的眼睛,问我:“认真的?”
“你不要再回那儿去了...”
“...那我总要回去收拾行李吧。”她说。
我从没想过父亲会反对这件事,而一如所料,他爽快地答应了。他本身就惯于收容各种无家可归的女人,什至在当时已成为了他的事业。
我们照办煮碗,为父亲做了一顿家常便饭。他说的台词竟然跟五年前一模一样!
“连老爸我都想要娶小夕当老婆呀。”父亲拍着小夕的肩膀说,然后豪爽地大笑。而我们和应着笑了。
“如果小夕肯嫁进我们家的话,每天晚上我一定会准时回来吃饭。”
说是这样说,但无论是楚宁还是小夕住进我家时,父亲都几乎没有回家吃过饭。不管这个家里住着个怎么样的女人,又或者根本没有女人也好,他都不会回家吃饭的。
在这几年间,小夕偶尔也会跟“妈妈”见面,有时什至会上他们家吃晚饭。每当我提出抗议时,她便搬出这句老话来应付我。
“那又怎样?妈妈就是妈妈,跟他没关系。”
我从来没有见过小夕的“妈妈”,当然也没见过她的初恋男朋友。小夕曾说过要我跟她见见面,但我想也不想便拒绝了。
“你逃不了的,反正结婚典礼当日也一定会见面的。”她撒着娇说。
“到时候再说吧。”
我在之前说过,这次匆促的同居决定,其后遗症是残留在我内心的,无法驱散的焦虑。
而对于这个一旦决定了便无法回头的提议,小夕竟然这么爽快地便答应了,这也让我感到意外。
她总是很清晰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难以理解,这种内心的清晰感,是怎么能够做到的。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这么对我说:
“你想分手了也不要紧的,你不必为我担心。因为维也纳永远在等着我。”
“为什么要这么说?”
“不知道...”
“你想要分手吗?”
“不是,”她烦厌地回应着,但又立即软化了,“完全不是这回事。”
“你只是随便说说吧?”
“当然了,”她说:“难道你真的以为,维也纳会等我六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