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桌子上发出沉闷的震动声,刚按下接听键就传来明月嘶吼般的声音:“快过来,我发现那女的了。”然后是一个东西破裂的声音,接着就是一阵嘟嘟声。我连给她回拨过去的时间都没有,抓起包就向外冲去,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她不要出事。我害怕,我真的怕,她是我生命里为数不多的重要。坐在出租车里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师傅,你开快点。
到地方后,我连钱都不找了,直接就冲下车。隐约还能听到司机师傅在身后说的那句,现在的姑娘怎么都火急火燎的往酒吧扎堆啊。我特想回他一句,我来救我朋友的。但我真没那个功夫。
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酒吧一条街,这里是这个城市最肮脏靡乱不堪的地方,是一块腐肉,剜掉了会疼,就这么放任,不去看它,也还好。
站在街边招揽生意的女人,流里流气头发五颜六色的痞子,男男女女,真真假假,搂抱交织在一起。每路过一条黑暗的胡同口,清冷的月光下,你会看见两个纠缠在一起的人影,不是还会传出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路上也多的是喝多呕吐的人,点背的就会溅一身。我害怕这一切,我紧紧地抓住背包带,手心里全是冷汗。但是明月还在这里。一想到这个,我又觉得这些其实都无所谓。勇敢的走过这一切。
在一片淫靡闪烁的灯光下,我终于找到了暗涌。同周围的环境相比之下,它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仅仅是两个简单的有蓝色大字——暗涌。我顾不得欣赏它这种门脸在这种环境下多有含义,多有韵味,多出淤泥而不染。我抱着一种必死的心态冲进了这个对我来说就像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的腹地。尽管我已经做好了一切最坏的打算,然而,进去后,我还是愣住了。不是因为它有多可怕多不堪,而是它与我想象中的截然相反。没有想象中的混乱颓靡和情色。它简单干净的叫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其中还有一丝说不出的风情。在屋子中央的舞台上,一束追光照着一个短发的女孩子,也是火红的发,闭着眼睛坐在那里,静静的唱着一首英文歌,那是我从来都没听过的一首歌,很好听。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过去,认真的聆听着享受着这一切,反倒是我,带着不合时宜的气场,像个入侵者。
“小姑娘,是来找南方的吗?今天他有事情不唱了。”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裙子大卷发的女人一直盯着我的脸,好似要将我看穿。她是一个很漂亮很有气质的女人。她不说话的时候眼睛也是弯弯的像是在对你笑。作为同性,我都忍不住想靠近她。她的嗓音里有一丝低哑,像是长久抽烟造成的,又像是经历太多而平添的沧桑感。站在她面前,我更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死命的拽住自己的背包带。看着她这个样子,我忽然有一丝尴尬,觉得自己像是来砸场子的。我只能干咳一声来掩饰我的尴尬我的慌乱,语气僵硬地说:“我是来找人的。”然后便不再看她,在暗涌里转了一圈,也没发现明月的影子。她走过来问了一句:“小姑娘,找到了吗?”我正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手机响了,是明月。接通后,她就一顿狂吼,我听了好久才听明白,她在暗涌出门右转的那条胡同里。我又马上向那个胡同跑去,正好也将这个让我尴尬慌乱的环境甩在身后。但我总有一种感觉,那个女人一直在盯着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