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呗!”
迟局瞟瞟他,一脸淡然。
“民政局办得有修理厂,这么说,你的意思全说啦?”
刘山点头。迟局依然不动声色:“好,有病医病,上学的上学,可以了吗?”“钱?住?吃?”“我想办法!但你们父女俩得听我安排,并且,你得边治病边工作,你应该懂的。”
刘山点头。
毕竟跑了这么多年的江湖,他当然懂。
大城市,吃住拉撒,动辄要钱,自己若无正当工作为理由,恐怕迟局纵有这个力,也无这个胆。
因为那样的话,要不了多久,纪委就要找打电话约他喝茶了。
迟局要是进去了,自己和芳芳也就完蛋了。
因为在浅市,以自己目前的状况,只能抓得住迟局。
好在,迟局也是明白人,三言二语就就直奔主题,表明了自己态度。现在,自己和迟局真成了一根强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谁啦。
芳芳梦中咕嘟咕噜的。
她朝外使劲儿一翻身,大半个雪白的背脊露了出来。
不待刘山动作,迟局站起走过去,俯下身子轻轻替她拉上,细心地掖好,再轻轻拍拍她的肩膀,脱口而出:“这孩子,睡觉就像她母亲,喜欢翻腾,不怕着凉啊?”
刘山心里像被椎子钻了一下。
恨恨地盯住迟局的后背。
迟局大约也是惊觉到了自己的失言,站起楞楞,才慢慢转过身。
“局伙食团的位子,依然给你保存着,明天,你就可以报到。”刘山一喜,眼光变得柔和一些:“好吧,我去。”
“芳芳暂时和你住在一起,学校找好后,再搬出。”
“嗯,谢谢。”刘山说出了声。
能继续在伙食团,对刘山来说,是求之不得。
一来刘山自己煮不来饭,以前全靠花花。二呢,城市生活成本越来越高,靠水吃水,靠山吃山,在伙食团工作,可以解决自己的许多难题。
事实上,刘山也反来复去的想过。
真如小说上所描写的那样,以花花要挟扼住迟局,把父女俩的全部生活费用,毫不留情的打在他身上,似乎不太现实。
首先,花花和自己也只是未婚同居,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当然,不是自己不想扯这个证。
而是花花死活不同意,看来这妮早有所准备。
其次,迟局和花花,说到底,也只是当下城市官员们的时髦爱好,婚外情或叫养小三。这是一种剪不断,理还乱,法不治众的社会病。
当然,真要抓住不放,闹将起来,上面为了形像和影响,也会严肃处理迟局。
可那样一来,不等于是把父女俩,重新逼回黄土高原?
刘山知道适可而止。
“不谢,刘山呵,好自为之吧!不过,我倒有个想法,不知你听不?”“嗯,”刘山耸耸眉毛,表示自己在注意听着。
“我看芳芳聪明伶俐,读书也行,好好培养,可是棵好苗。你总不会希望要她长大了,也和爹妈一样,打一辈子的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