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历志(一)
凡律所革,以变律吕,相生至六十。(二)聚珍本
(一)
“律历志”,司马彪续汉书律历志中刘昭注引袁山松书云:“刘洪,字元卓,泰山蒙阴人……及在东观,与蔡邕共述律历记,考验天官。”则东观汉记律历志出自蔡邕和刘洪之手。
(二)“相生至六十”,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礼志
立春之日,立青幡,施土牛于门外,以示兆民。(一)书钞卷一五四章帝行幸,敕立春之日,京都百官皆衣青衣,令史皆服青帻。(二)书钞卷一五四
汉承秦灭学,(三)庶事草创,明堂、辟雍阙而未举。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四)犹不于京师。元始中,王莽辅政,庶绩复古,(五)乃起明堂、辟雍。御览卷五三三
(一)
“以示兆民”,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上云:“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论衡乱龙篇云:“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盐铁论授时篇载贤良语云:“发春而后,悬青幡而策土牛。”隋书礼仪志亦载立春出土牛事,是隋时仍沿汉制。
(二)“令史皆服青帻”,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汉承秦灭学”,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蔡邕礼乐志即东观汉记中礼乐志。蔡邕所撰东观汉记诸志,是礼、乐分志。从本条内容看,应为礼志中文字。
(四)
“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初学记卷一三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帝封禅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又类聚卷三八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封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文字与此稍有不同。
(五)“庶绩复古”,聚珍本脱此句。
乐志
汉乐四品:(一)一曰大予乐,(二)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郊乐,易所谓“先王以作乐崇德,(三)殷荐上帝”,周官“若乐六变,(四)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也”。宗庙乐,虞书所谓“琴瑟以咏,祖考来假”,(五)诗云“肃雍和鸣,(六)先祖是听”。食举乐,王制谓“天子食举以乐”,周官“王大食则令奏钟鼓”。(七)二曰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辟雍、飨射,孝经所谓“移风易俗,(八)莫善于乐”,礼记曰“揖让而治天下者,(九)礼乐之谓也”。社稷,诗所谓“琴瑟击鼓,(一)以御田祖”者也。礼记曰“夫乐施于金石,(一一)越于声音,用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之谓也。三曰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一二)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者也。(一三)其短箫铙歌,军乐也。(一四)其传曰黄帝岐伯所作,以建威扬德,风劝士也。(一五)盖周官所谓“王师大献则令凯乐,(一六)军大献则令凯歌”也。(一七)孝章皇帝亲着歌诗四章,列在食举,又制云台十二门诗,各以其月祀而奏之。熹平四年正月中,出云台十二门新诗,下大予乐官习诵,(一八)被声,与旧诗并行者,皆当撰录,以成乐志。(一九)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中刘昭注
(一)“汉乐四品”,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从所引内容看,当是东观汉记乐志中文字。
(二)“大予乐”,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李贤注云:“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
(三)“先王以作乐崇德”,此下二句见易豫卦象传。
(四)“若乐六变”,此下三句见周礼春官大司乐。
(五)“琴瑟以咏,祖考来假”,此二句见尚书益稷篇。“假”,益稷篇作“格”。按“假”亦音“格”,二字音同义通。易萃卦云:“王假有庙。”王弼注云:“假,至。”
(六)“肃雍和鸣”,此下二句见诗周颂有瞽篇。
(七)“王大食则令奏钟鼓”,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大食”,郑玄注云:“大食,朔月、月半以乐宥食时也。”
(八)“移风易俗”,此下二句见孝经广要道章。
(九)“揖让而治天下者”,此下二句见礼记乐记。
(一)“琴瑟击鼓”,此下二句见诗小雅甫田篇。
(一一)“夫乐施于金石”,礼记乐记云:“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与此所引文字微异。
(一二)“天子所以宴乐群臣”。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汉乐有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但汉帝也用来宴乐贵宾。如范晔后汉书东夷传云:“顺帝永和元年,其王来朝京师,帝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
(一三)“坎坎鼓我,蹲蹲舞我”,此二句见诗小雅伐木篇。“坎坎”,状鼓之声。“蹲蹲”,舞貌。郑玄笺云:“为我击鼓坎坎然,为我兴舞蹲蹲然。”
(一四)“其短箫铙歌,军乐也”,庄述祖汉铙歌句解云:“短箫铙歌之为军乐,特其声耳,其辞不必皆序战阵之事。”宋书乐志四载汉鼓吹铙歌十八曲,叙战阵者仅战城南一篇,其余皆与战阵无涉。庄述祖说可能是正确的。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短箫铙歌,鼓吹之常,亦以赐有功诸侯也。”
(一五)“风劝士也”,宋书乐志一云:“……短箫铙歌,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宋书所引蔡邕语,即出蔡邕所撰礼乐志。
(一六)“王师大献则令凯乐”,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大献”,谓战胜献捷于祖庙。
(一七)“军大献则令凯歌”,周礼春官镈师云:“军大献则鼓其恺乐。”
(一八)“大予乐官”,谓大予令、丞,属太常。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大予乐令下有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见司马彪书百官志二刘昭注所引汉官。
(一九)“以成乐志”,此条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亦引,字句极简。此下聚珍本尚有“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旧有鼓吹,今宜罢去”一段文字。此段文字系辑自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据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一三所引,知此段文字已经陈禹谟窜改,且此段文字出和熹邓皇后传,不当入乐志。参阅本书和熹邓皇后传注(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