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
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公叔文子:卫大夫公孙拔,亦作公孙发。
公明贾:公明氏,贾名,亦卫人。或说公明即是公羊。《礼记?杂记》篇有公羊贾。
不厌:厌者,苦其多而恶之。若所言能适得其可,则不起人厌,亦若不觉其有言矣。
其然,岂其然乎:其然,美其能然。岂其然,疑其不能诚然。
先生向公明贾问及公叔文子,说:真的吗?他先生平常不言不笑,一毫不取于人吗?公明贾对道:那是告诉你的人说得过分了。他先生要适时才言,所以别人不厌他有言。要逢快乐时才笑,所以别人不厌他有笑。要当于义才取,所以别人不厌他有取。先生说:这样吗?真这样吗?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以防求为后于鲁:防,武仲之封邑。武仲获罪奔邾,自都如防,使使请于鲁,愿为立臧氏之后,乃避邑他去。为后,犹立后。
要君:要者,勒索要挟义,谓有所挟以求。
臧武仲请立后之辞见于《左传》。其辞甚逊,时人盖未有言其非者,孔子则谓得罪出奔,不应仍据己邑以请立后,此即一种要挟。乃其人好知不好学之过。
先生说:臧武仲拿他的防邑来请立后于鲁,虽说不是要挟其君,我不敢信。
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
谲而不正:谲,诡变义。此言谲正,犹后人言奇正。谲正之比,盖兼两人之用兵与行事言,用兵犹可谲,行事终不可谲。
齐桓晋文皆以霸业尊王攘夷,但孔子评此两人,显分轩轾。谲即不正,正斯不谲,辞旨甚明。宋儒沿孟、荀尊王贱霸之义说此章,谓桓、文心皆不正,惟桓为彼善于此。清儒反其说,谓谲者权诈,诈乃恶德,而权则亦为美德。晋文能行权,不能守经,齐桓能守经,不能行权,正是各有长短。今就本文论,显有桓胜于文之意。此下两章,孔子皆极称齐桓、管仲,然《论语》甚少称及晋文,孔子之意,岂不可见?又下章,九合诸侯不以兵车,此即桓之正。晋文便不能及此。惟齐桓一传而衰,晋文之后,世主夏盟,常人以成败之见,皆艳羡于晋文,孔子独持正论,固非为两人争优劣。
先生说:晋文公谲诡,不仗正义。齐桓公正义,不行谲诡。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桓公杀公子纠:齐襄公无道,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及无知弑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奔鲁。鲁人纳之,未克,小白先入,是为桓公。使鲁杀子纠而请管、召。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牙言于桓公以为相。事见《左传》。
曰,未仁乎:上是叙述语,下是询问语,故又加一曰字。子路疑管仲忘主事雠,不得为仁。
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史记》称齐桓有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但《左传》实有十四会。《谷梁传》又云衣裳之会十有一’,。此处之九合,究指何几次盟会言,后儒极多争论。一说:古人用三字九字多属虚数,九合仅言其屡会诸侯,不必确指是九次。一说:九当作纠,乃言其鸿合诸侯,不论其次数。今按:内外传他处,尚有言九合诸侯七合诸侯再合诸侯三合大夫之语,则此九合确有指,惟今不得其详耳。言不以兵,乃不假威力义,非谓每会无兵车。所以必着不以兵车者,乃见齐桓霸业之正。然则管仲之相桓公,不惟成其大功之为贵,而能纳于正道以成其大功之为更可贵。
如其仁:如,犹乃字,谓此即其仁矣。能不失正道而合天下,此非仁道而何?或说:如其仁为谁如管仲之仁,因言召忽死纠,何如管仲九合诸侯。今按:孔子许管仲以仁,其大义详下章,岂止较召忽为仁而已乎?今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