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时的大臣不避嫌疑,社会稳定时的小官吏不横加议论。姑息的祸患,比威严更大。这是温和、忠厚的人们所不懂得。
而今世态,唯唯诺诺,人情纷繁,下面的人擅长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技巧而为讨取欢心,上面的人为哪些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技巧而感到欣赏,相互拜访应酬的日子比办公的日子还要多,耽误公务,整天尽顾写请柬和应酬的文章而把民众的事情置若罔闻。时光只是这一刻时光,精神也只有这一点精神,如果他们的专心只在这里,对于那个方面就会疏忽。朝廷设立官位,本来是为了自己辛苦一些而使人民安宁,现在成了以扰民来回报官位了。
天下的存亡,在于帝王。喜好鹤乘轩的,岂止是对于民众的损害,而且足以使国家灭亡。更何况那些欲望大于此的帝王呢?从事政治管理的人,最可耻的是徇私舞弊,违背道德。作为官员,应该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合乎道理的就去实行,不合乎道理的就坚决摈弃。如果委屈迁就,计较自己的利害得失,倒不如自己辞掉不应得的地位,退到别的地方去。孟子说:”枉木直寻“(在小节上委屈一些以求的较大的好处),推敲起来,虽说曲了一寸却直了千尺,恐怕也未必是可以的。或许有人会问:”当与帝王和亲人相处的时候,恐怕有应当枉曲的地方。“回答是:”应当枉曲的时候就不能够叫做枉曲,而叫做灵活变通来处理,毕竟还是正直的行为。“与其妄杀无辜,宁可犯疏忽的错误,这是帝舜时代的司法原则。以帝舜的圣洁,皋陶(舜之司法官员)的英明,听比屋可封之民,而处于淳朴风气没有散去的世道,没有不了解其情由的事情,哪里会有怀疑而有疏忽的过失呢?由此可见听之法(《周礼》之审查方法: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尚不足对待所有的人,因而自古以来就有疑难而难以判决的案件。因此圣人宁可自己落个不英明的名声,也不忍心滥杀无辜。现在的司法判决,就怕别人说自己不英明,就凭着推想臆断的见解,以及偏颇的主观而杀人,太可恨了。如果生育错了则生育者还有悔过的机会,如果杀错了人,那么自己也犯了杀人之罪。司法官员应该慎重行事。
殉情而不违法,执法而不伤害感情,这是做官者的极大醒悟。圣人未必不奉公守法,可是在待人处世方面大都非常融洽,所以既没有丧失法律准则,而又没有引起他人的怨恨。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急躁之心,而不拘泥于一切的方法。
宽大和简洁,是从事政治管理的大体。不宽大则威令就过于严厉,不简洁则政策条文就过于繁琐。否则就会由于法律过于严厉苛刻,过于繁琐慎密,导致政治制度残酷,捆缚了自己又扰害了民众,英明的帝王应该加以戒禁。
世上没有容易做的官吏,即便是报关的小吏,也必须早起晚归,才能说是称职。如果有些人刚说做官如何好,那么他就一定不是一个做好官的人。
君子为帝王服务,合乎道理就挺身去做,合乎礼仪就鞠躬尽瘁,以诚相待就敞开胸襟做出贡献,无论是荣辱祸福都能够安然顺受。
最不应该开舞弊之端,最不应该使其形成舞弊的风气。在舞弊没有开端之前加以禁止比较容易,而在舞弊形成风气之后加以挽回则非常困难。以坚决果敢的态度挽回舞弊之风的,除非是刚毅勇敢的人。如果上面圣明的帝王,能够把开舞弊之端的人诛杀,以此来警告天下,那么舞弊的风气自然就会被革除。
避开锐利的攻击,在对方疲惰而归
的时候加以痛击,这被称为大智。所谓大智,不敢经常肯定自己。攻击精锐的敌人,躲避疲惫而归的敌人,这被称作神武。所谓神武,常常可以得到他人发自内心的佩服。真正的睿智的人可以长久地作战,而所谓神武的人就不必等待再战。
统治众人的方法,是赏罚那些小人物(对大人物加以惩戒)、典型的人物(费力小而人们不感到突然)、有名声的人物(人所共知)、大公无私的人物(没有自己私欲)。如果能够做到这样,那么就能够把百万人作为一个将领使用,否则必然会徒劳、浪费、失败,白白添加了没有任何效益的赏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