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十二二)晉師在敖、鄗之間。鄭皇戌使如晉師,曰:「鄭之從楚,社稷之故也,未有貳心。楚師驟勝而驕,其師老矣,而不設備。子擊之,鄭師為承,楚師必敗。」彘子曰:「敗楚服鄭,於此在矣。必許之!」欒武子曰:「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在軍,無日不討軍實而申儆之于勝之不可保、紂之百克而卒無後,訓之以若敖、蚡冒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不可謂驕。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師直為壯,曲為老。』我則不德,而徼怨于楚。我曲楚直,不可謂老。其君之戎分為二廣,廣有一卒,卒偏之兩。右廣初駕,數及日中,左則受之,以至于昏。內官序當其夜,以待不虞。不可謂無備。子良,鄭之良也;師叔,楚之崇也。師叔入盟,子良在楚,楚、鄭親矣。來勸我戰,我克則來,不克遂往,以我卜也!鄭不可從。」趙括、趙同曰:「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克敵、得屬,又何俟?必從彘子!」知季曰:「原、屏,咎之徒也。」趙莊子曰:「欒伯善哉!實其言,必長晉國。」
  (傳十二二)楚少宰如晉師,曰:「寡君少遭閔兇,不能文。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將鄭是訓定,豈敢求罪于晉?二三子無淹久!」隨季對曰:「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廢王命!』今鄭不率,寡君使群臣問諸鄭,豈敢辱候人?敢拜君命之辱。」彘子以為諂,使趙括從而更之曰:「行人失辭。寡君使群臣遷大國之跡於鄭,曰:『無辟敵!』群臣無所逃命。」
  (傳十二二)楚子又使求成于晉,晉人許之,盟有日矣。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為右,以致晉師。許伯曰:「吾聞致師者,御靡旌摩壘而還。」樂伯曰:「吾聞致師者,左射以馘,代御執轡,御下,兩馬、掉鞅而還。」攝叔曰:「吾聞致師者,右入壘,折馘、執俘而還。」皆行其所聞而復。晉人逐之,左右角之。樂伯左射馬,而右射人,角不能進。矢一而已。麋興於前,射麋麗龜。晉鮑癸當其後,使攝叔奉麋獻焉,曰:「以歲之非時,獻禽之未至,敢膳諸從者。」鮑癸止之,曰:「其左善射,其右有辭,君子也。」既免。
  宣公(傳十二二)晉魏锜求公族未得,而怒,欲敗晉師。請致師,弗許。請使,許之。遂往,請戰而還。楚潘黨逐之,及熒澤,見六麋,射一麋以顧獻,曰:「子有軍事,獸人無乃不給於鮮?敢獻於從者。」叔黨命去之。趙旃求卿未得,且怒於失楚之致師者,請挑戰,弗許。請召盟,許之,與魏锜皆命而往。卻獻子曰:「二憾往矣,弗備,必敗。」彘子曰:「鄭人勸戰,弗敢從也;楚人求成,弗能好也。師無成命,多備何為?」士季曰:「備之善。若二子怒楚,楚人乘我,喪師無日矣,不如備之。楚之無惡,除備而盟,何損於好?若以惡來,有備不敗。且雖諸侯相見,軍衛不徹,警也。」彘子不可。士季使鞏朔、韓穿帥七覆于敖前,故上軍不敗。趙嬰齊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故敗而先濟。
  (傳十二二)潘黨既逐魏锜,趙旃夜至於楚軍,席於軍門之外,使其徒入之。楚子為乘廣三十乘,分為左右。右廣雞鳴而駕,日中而說;左則受之,日入而說。許偃御右廣,養由基為右;彭名御左廣,屈蕩為右。乙卯,王乘左廣以逐趙旃。趙旃棄車而走林,屈蕩搏之,得其甲裳。晉人懼二子之怒楚師也,使軘車逆之。潘黨望其塵,使騁而告曰:「晉師至矣!」楚人亦懼王之入晉軍也,遂出陳。孫叔曰:「進之!寧我薄人,無人薄我。《詩》云:『元戎十乘,以先啟行』,先人也。軍志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薄之也。」遂疾進師,車馳、卒奔,乘晉軍。桓子不知所為,鼓於軍中曰:「先濟者有賞!」中軍、下軍爭舟,舟中之指可掬也。
  (傳十二二)晉師右移,上軍未動。工尹齊將右拒卒以逐下軍。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曰:「不穀不德而貪,以遇大敵,不穀之罪也。然楚不克,君之羞也。敢藉君靈,以濟楚師。」使潘黨率游闕四十乘,從唐侯以為左拒,以從上軍。駒伯曰:「待諸乎?」隨季曰:「楚師方壯,若萃於我,吾師必盡,不如收而去之。分謗、生民,不亦可乎?」殿其卒而退,不敗。王見右廣,將從之乘。屈蕩戶之,曰:「君以此始,亦必以終。」自是楚之乘廣先左。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楚人惎之脫扃。少進,馬還,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顧曰:「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
  (傳十二二)趙旃以其良馬二濟其兄與叔父,以他馬反。遇敵不能去,棄車而走林。逢大夫與其二子乘,謂其二子無顧。顧曰:「趙叟在後。」怒之,使下,指木曰:「尸女於是。」授趙旃綏,以免。明日,以表尸之,皆重獲在木下。楚熊負羈囚知罃,知莊子以其族反之,廚武子御,下軍之士多從之。每射,抽矢,菆,納諸廚子之房。廚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愛,董澤之蒲,可勝既乎?」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吾不可以茍射故也。」射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尸;射公子穀臣,囚之。以二者還。及昏,楚師軍於邲。晉之餘師不能軍,宵濟,亦終夜有聲。
  (傳十二二)丙辰,楚重至於邲,遂次于衡雍。潘黨曰:「君盍筑武軍而收晉尸以為京觀?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惟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其為先君宮,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今罪無所,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可以為京觀乎?」祀于河,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
  (傳十二三)是役也,鄭石制實入楚師,將以分鄭,而立公子魚臣。辛未,鄭殺仆叔及子服。君子曰:「史佚所謂『毋怙亂』者,謂是類也。《詩》曰:『亂離瘼矣,爰其適歸』,歸於怙亂者也夫!」
  宣公(傳十二四)鄭伯、許男如楚。
  (傳十二五)秋,晉師歸,桓子請死,晉侯欲許之。士貞子諫曰:「不可。城濮之役,晉師三日穀,文公猶有憂色。左右曰:『有喜而憂,如有憂而喜乎?』公曰:『得臣猶在,憂未歇也。困獸猶鬭,況國相乎?』及楚殺子玉,公喜而後可知也。曰:『莫餘毒也已。』是晉再克而楚再敗也。楚是以再世不競。今天或者大警晉也,而又殺林父以重楚勝,其無乃久不競乎?林父之事君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社稷之衛也,若之何殺之?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損於明?」晉侯使復其位。
  (傳十二六)冬,楚子伐蕭,宋華椒以蔡人救蕭。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殺,吾退。」蕭人殺之。王怒,遂圍蕭。蕭潰。申公巫臣曰:「師人多寒。」王巡三軍,拊而勉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遂傅於蕭。還無社與司馬卯言,號申叔展。叔展曰:「有麥麴乎?」曰:「無。」「有山鞠窮乎?」曰:「無。」「河魚腹疾奈何?」曰:「目於眢井而拯之。」「若為茅绖,哭井則己。」明日,蕭潰。申叔視其井,則茅绖存焉,號而出之。
  (傳十二七)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討貳。」於是卿不書,不實其言也。
  (傳十二八)宋為盟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我則死之。」
  宣公(經十三一)十有三年
  春,齊師伐莒。
  (經十三二)夏,楚子伐宋。
  (經十三三)秋,螽。
  (經十三四)冬,晉殺其大夫先縠。
  (傳十三一)十三年,春,齊師伐莒,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
  (傳十三二)夏,楚子伐宋,以其救蕭也。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
  (傳十三三)秋,赤狄伐晉,及清,先縠召之也。
  (傳十三四)冬,晉人討邲之敗與清之師,歸罪於先縠而殺之,盡滅其族。君子曰:「『惡之來也,己則取之』,其先縠之謂乎!」
  (傳十三五)清丘之盟,晉以衛之救陳也,討焉。使人弗去,曰:「罪無所歸,將加而師。」孔達曰:「茍利社稷,請以我說,罪我之由。我則為政,而亢大國之討,將以誰任?我則死之。」
  宣公(經十四一)十有四年
  春,衛殺其大夫孔達。
  (經十四二)夏,五月壬申,曹伯壽卒。
  (經十四三)晉侯伐鄭。
  (經十四四)秋,九月,楚子圍宋。
  (經十四五)葬曹文公。
  (經十四六)冬,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
  (傳十四一)十四年,春,孔達縊而死,衛人以說于晉而免。遂告于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達,構我敝邑于大國,既伏其罪矣。敢告。」衛人以為成勞,復室其子,使復其位。
  (傳十四二)夏,晉侯伐鄭,為邲故也。告於諸侯,搜焉而還。中行桓子之謀也,曰:「示之以整,使謀而來。」鄭人懼,使子張代子良于楚。鄭伯如楚,謀晉故也。鄭以子良為有禮,故召之。
  (傳十四三)楚子使申舟聘于齊,曰:「無假道于宋。」亦使公子馮聘于晉,不假道于鄭。申舟以孟諸之役惡宋,曰:「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王曰:「殺女,我伐之。」見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之。楚子聞之,投袂而起。屨及於窒皇,劍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圍宋。
  (傳十四四)冬,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見晏桓子,與之言魯,樂。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懷於魯矣。懷必貪,貪必謀人。謀人,人亦謀己。一國謀之,何以不亡?」
  (傳十四五)孟獻子言於公曰:「臣聞小國之免於大國也,聘而獻物,於是有庭實旅百;朝而獻功,於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貨,謀其不免也。誅而薦賄,則無及也。今楚在宋,君其圖之!」公說。
  宣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
  (經十五二)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經十五三)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經十五四)秦人伐晉。
  (經十五五)王札子殺召伯、毛伯。
  (經十五六)秋,螽。
  (經十五七)仲孫蔑會齊高固于無婁。
  (經十五八)初稅畝。
  (經十五九)冬,蝝生。
  (經十五十)饑。
  (傳十五一)十五年,春,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
  (傳十五二)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天方授楚,未可與爭。雖晉之強,能違天乎?諺曰:『高下在心。』川澤納污,山藪藏疾,瑾瑜匿瑕,國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隕,又可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
  (傳十五二)夏,五月,楚師將去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時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聽命。」從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為質。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
  (傳十五三)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晉侯將伐之。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不如待後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雖多,何補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棄仲章而奪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傷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茲益罪也。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討有罪,曰『將待後,後有辭而討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與眾,亡之道也。商紂由之,故滅。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故文,反正為乏。盡在狄矣。」晉侯從之。六月癸卯,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辛亥,滅潞。酆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傳十五四)王孫蘇與召氏、毛氏爭政,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衛,卒立召襄。
  (傳十五五)秋,七月,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壬午,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還。及雒,魏顆敗秦師于輔氏,獲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餘,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餘是以報。」
  (傳十五六)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喪伯氏矣。」羊舌職說是賞也,曰:「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謂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謂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過也。故《詩》曰:『陳錫哉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濟?」
  (傳十五七)晉侯使趙同獻狄俘于周,不敬。劉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奪之魄矣。」
  (傳十五八)初稅畝,非禮也。穀出不過藉,以豐財也。
  (傳十五九)冬,蝝生,饑。幸之也。
  宣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