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不算赖,爽朗的阳光打在翠绿的叶子上,映出点点婆娑的暗淡影子。我的双脚踩着暗淡的影子,站在一片片香气醉人的迷迭香面前发呆,这里除了有迷迭香,还有鼠尾草和番红花。这些同属于香草类植物,也是小小的最爱。
有一次我问小小,你为什么只喜欢这三种香草。
他回答说,他自己也不太清楚。自从有了生命后,见到此三类植物,便有了似曾相识的亲切感。
我会把十几棵白色的罂粟花栽种到一簇簇的迷迭香中,结的罂粟果多数会焚毁,只留下一点充当种子。
好多人喜欢弄那么一两棵罂粟花,绝不是因为他们喜欢罂粟花,纯粹因为出于好奇,如果说还有一样,目前对这种花卉是严令禁止,假设放开了,不再禁止,大街小巷都是这个东西,那么他们也不会偷偷栽种了。
我弄这些惊心的花卉是因为乔莎喜欢罂粟花,她说她自小就喜欢这个东西,天生骨子里就喜欢。就跟小小喜欢迷迭香一样。
乔莎是上天送到我身边的野蛮天使天,她野蛮,她争强好胜,什么都要求第一。至于她是什么时候,因何出现在我身边,这要说个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一句话,我们的相遇是个偶然,我们的邂逅却是命中注定。比起我,她的境遇要好的太多了,她出身名门,父亲是天宇投资银行董事长。这样的身家和身份,她居然会肯出现在我身边,我感谢她,而且她对我的好已经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
我娇纵她的任性和野蛮。因为她对我太好,无以回报的情况下,我只能用惟其是从来回馈她的恩惠。
因为我是个冰人,绝不会欠下谁的发自内心的,可以激发温暖和热量的好和恩。同样,我也拒绝把自己的体温散播给这个霉烂的社会。
罂粟花的模样真的漂亮,玲珑可爱,它的花色是干净的纯白,却说不上是赏心悦目,它的纯美中有一种让人不敢直面的邪,外加一点魅的蛊惑。
这些天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小小的脸突然间变得很白,它冰冷的纯白中有一种让人不敢亲近的霉烂。
昨天晚上,我和小小一起在孤儿院的小花园里捉蚂蚱。小小很疲倦,捉了一会他就坐在了花坛上,我问他怎么了,他不回答,而是告诉我:“哥哥,我想爸爸妈妈了。”
他的父母已经离开了十年,他怎么突然说起这个,这令我很不安。过了一会,他又说:“你和莎妹是我唯一的朋友,如果有一天我也走了,你们要永远在一起。”
我预感到了什么,还不等我有什么举动,他亟不可待地,近乎吩咐地大吼:“哥哥,答应我好吗?”
还不等我回答什么,他晕了过去。
孤儿院有简单医务大夫,谁要是病了,他们会给谁开药打针。昨天的时候,大夫没有给小小吃药注射,而是直接送去了大医院。
我是昨天下半夜三点钟从医院离开,回到孤儿院后一口气把白色的罂粟花全毁掉了。
然后就开始发呆,一直到了现在。
很快我就知道了小小得了什么病,一种治愈率很低的白血病。
我感觉自己就像玩过山车的时候坠了下来,天敌颠倒,身体失重,整个灵魂出离了体窍,脑袋一片空白,仿佛回到了开天辟地的混沌宇宙。
继而,整个灵魂带着巨大的痛楚回到了身体,把痛楚波及到心胸和四肢。
小小患了绝症,我居然会痛不欲生,为什么会这样?我同小小的情谊,一言以蔽之,是友谊,是朋友。
友谊是什么?
狗屁——
友谊也好,亲情也罢,无非是在赤裸裸的交换身上披上一件柔情似水的外衣,这外衣的名字叫友谊,叫朋友,叫亲情。
交换失败了,这柔情似水也沦落成落花流水。
我的降生不能为芷茗挽回他想要的婚姻,因此对于她抛弃我的事情我绝不会耿耿于怀。毕竟我没能为芷茗完成她想要的东西。
说到友谊,说到小小对我的好,十年前我已经如数还给了他;如果这还不算够,那么这十年来我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也算偿还完了。
最先给我上了这精彩一课的人是两个喜欢打架的孩子,一对干兄弟,他们的名字叫大野和小野。
事实上我还真要感谢他们,在我的心还处于一阵懵懂的火苗之际,急迫需要一杯水浇灭灼烧的热之际,大野和小也用他们的冷漠和奸诈醍醐灌顶地告诉了我,我需要这么样的一种人生。
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在自己的人生航线上无往而不利。
大野和小野是一对野孩子,我喜欢叫他们疯孩子。他们有爸也有妈,可就是不听话,总是逃学,经常欺负人。
他们有非常漂亮的五色球,碰到一起会发出耀眼火光。骨子里,我是喜欢这个东西的。为了能够有一个五色球,我同大野和小野成了暂时的朋友。我们给了我一个,可是,一个五色球有什么用啊,不能放在一起碰撞。
夏天,城东有一片草地,许多蚂蚱寄居于此。
大野把一个大口袋丢了过来,说:“廿宇,抓一些蚂蚱回来。”
好茂密的草地,野草繁盛,似乎是未经人类足迹踏走过,里面说不定有什么?
我一点不笨:“你自己怎么不去?”
“里面有小蛇,还有吓人的虫子。”大野抬起野性的头,目露凶光。那架势,如果不听话就教训你一顿。
“你怕虫子,我就不怕嘛?”想打架,开玩笑,谁怕谁?别说你们两个人,就算来五六个我也照样揍。别看他们年龄大,别看他们人高马大,别看他们样子唬人。说到打架,我廿宇从没惧怕过谁。拳头是我维系生命的最强大武器,这上面,我吃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苦,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痛。
可是,大野自信地冷笑,他不打架,他有他的武器:“五色球,可不是白给的。交换,你懂不?这叫交易。”
狗屁交易——
可是,毕竟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
“一个五色球,想收买一个人,太吝啬了吧?”我是谁,天才兼拳手,这几个毛小子面前岂能轻易就范。
“多送你一个。”大野退让了。
“屁,怎么叫送呢?明明是交换,别说那么好听。”小爷不笨,让蛇咬了可不好玩,谁替我瞧病?
大野狠狠心,说:“交换就交换,四个五色球,怎么样?”
“成交——”真他妈丢人,刚才的骨气跑哪去了?
我蹲到草丛里,一条狗那样这闻闻,那嗅嗅,头顶太阳哈腰弯背找蚂蚱,大野和小野山蒲扇喝凉水,坐在荫凉的树枝上笑眯眯地瞧着。该死的树枝,怎么不断呢?
明白了,东西不是白白送的,好心和善意也是一种目的。天下不会有免费的午餐。
原来,交换有这么大魔力,比拳头还要威猛,能让一个人干他不愿意、不想干的事。
交换真好,如果我也有五色球,有许许多多的东西,甚至有许许多多的钱,那么我也能让大野和小野乖乖地听话了。
问题是,我没有那么多东西,就只能变成那个乖乖听话的人了。
可是,我不怕,一点也惧怕。不怕大野和小野,也不怕交易。我是谁呀?我是天才廿宇,可以举重若轻地拿捏人性和规则。
中午,我美滋滋地拿着四个五色球回家——孤儿院。
孤儿院铸了一个大铁门,铁条足足有树苗粗,距离地面很高,好多孩子图个省事,直接爬着进出。我绝不,一定嚷嚷看门人打开大门。时间久了,他们都喜欢说廿宇这个孩子太刁钻。
我站在大门口喊了一会,看门大叔伸伸懒腰走了过来,悻悻地埋怨:“你小子,真不老实。叫你总跑,饭都吃完了,看你吃什么。”
我以为他是吓唬吓唬而已,谁知道饭真就没有了。哎,真倒霉。
四个五色球放到一起撞击,噼里啪啦丝丝响,打火石一样射出五光十色的耀眼光辉。说不清为什么喜欢这个东西,痴迷瞬间一亮,然后瞬间逝去的一闪光辉。流星那样,灼亮的光辉,宣告了一颗生命的存在和消殆。
几个孤儿孩子凑过来,羡慕地看着我。
我冲他们做个鬼脸:“送给你们吧?”
他们不敢相信,一动不动地站立,直到我把五色球放到他们手里,他们才相信了。他们僵滞的脸上不见一丝表情,一个谢谢也没有,跑开了。
过一会,他们跑过来,手里多了一些发潮的锅巴,干巴巴的鱼片丝。这些东西是送给我的,可是,我不要。不是因为不好吃,我清楚,他们自己也饿,孤儿院不可能保证顿顿吃饱。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友谊,一群让命运抛出正常轨迹之外的,一群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一群同样向往快乐幸福,有点执拗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