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我从小就非常讨厌一种动物:猫。因为猫太过于暧昧,我拒绝缺少骨节的东西。
如今,我改变了这空泛而虚弱的对待猫的情绪态度。要说明一下,这改变只是局限于野猫,而非家猫。
有一次,我遇到了一条黑丝条纹的野猫。野猫的双目烁烁发光,警觉而多疑,它拒绝伤害,因此惧怕人类。可是,野猫永远也躲避开人类的影响,它惧怕人来,同时还需要人类。
野猫险些丧命,因为它吃了一个孩子丢给它的有毒的馒头。野猫九死一生,逃过这一劫。野猫还会吃人类递给它的食物,它无从判断哪个食物还有毒素,哪个食物干净安全。
不吃,它会饿死;吃了,相当于一次赌博。
野猫的生命,注定是一轮赌博的多米诺骨牌。不管哪一张牌出了问题,它的生命将会终结。
十多年来,我一直生活在野猫的境况中。一次次的赌博中我获胜了,且全身而退。
养育了我十多年的家,真是一座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
面对这个家,我是一叶飘零的孤帆,随便哪一个漩涡都可以让我置身深海而亡。
我惧怕秋锟,他的酗酒,他的辱骂和毒打,已令我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就算是芷茗,我同样是不能从她身上体会到爱的温馨。
天知道我是多么的希望离开这个家!
可是,我不敢离开,如果离开了,那唯一的出路是浪迹天涯,沦落成一无是处的小乞丐。
就算死了,万劫不复,我也不要做小乞丐。打小,还不曾懂事的时候我的脑袋里就有这样一个凛冽的意识:宁愿做一天风风光光的女皇,然后死去,也绝不做一辈子安安逸逸的乞丐。
我宁肯忍受欺辱,隐忍的逃避,无非是想快一点逃离乞丐的境遇,飞向女皇的宝座。
我相信自己的血管里流淌的是高贵的血统,我不会是个平庸的人,窘困只是暂时的,终有一天会云开雾散,那最耀眼的荣光只属于秋静一个人,只有秋静才配洒布荣光。
最先把“高贵”这个词汇告诉给我的人是小枫宁。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孩子,我七岁,她六岁。只有六岁的她就用自己童稚的思维解释了高贵的含义。时至今日,我也迷信她的解释。因此说,我心目中的枫宁才是高贵的自由女神。
小枫宁把胳膊抱起来,冲我说:“姐姐,其实私生子也有妈妈的。”
我问她:“你怎么知道?”
她很严肃,说得很认真:“我问妈妈了,妈妈说小孩子都有妈妈。小孩子就是一群群小蝌蚪,好多好多小蝌蚪,小蝌蚪要跑进妈妈的肚子里,在妈妈的肚子里生长,等长大了,才会出来。”
我有些听不懂。见过小蝌蚪的,那可是老鼻子啦,一堆一堆的,小蝌蚪都变成了小孩,那一个妈妈不是有一大帮孩子?可我知道,一个妈妈最多才有两三个孩子。
“那么多小蝌蚪,那不是有一大堆小孩?”
“不是啦。”小枫宁说,“妈妈说,只有一个小蝌蚪才能跑进妈妈的肚子里。”
“那,什么样的小蝌蚪才跑进妈妈的肚子里呀?”
“妈妈说了,只要那些坚强的,乖巧的,听话的,聪明的,高贵的,还要善良的小蝌蚪才能跑进妈妈的肚子里。”
聪明的,高贵的小蝌蚪。这么说,我也是聪明的,高贵的小孩子。我同小枫宁都是高贵的孩子?
真可能么?
我顺玻璃看窗户的太阳,阳光灿烂,刺眼而温暖。
这么说,我也有妈妈,我有属于自己的妈妈。可是,妈妈为什么要像丢弃一个洋娃娃那样把我抛弃?
“那,爸爸呢?”
“爸爸?”小枫宁犹豫了一小会儿,“妈妈告诉我,等我长大了,我就会明白了。她不让我胡乱想。”
“哦,你妈妈真厉害,什么都知道哦。”我羡慕她有个好妈妈。
“当然了,我妈妈是医生,非常非常厉害的医生,她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说起妈妈,小枫宁露出自豪的神态。“姐姐,我们也不用羡慕谁,等我们长大了,我们也会知道很多事情。”
我闭上嘴,冷冷地看太阳。枫宁真的好高贵,她比我知道的多,比我懂事,比我阳光,比我灿烂。
枫宁是我七岁时的朋友,我们在红枫山相识的,一个月后她离开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今天了,还是杳无音信。
可是在四年多前,同枫宁的初次相识是一次蛰痛的邂逅,正是这一次邂逅刨开了,并且重创了我的一种刚刚萌生的情结,这个情结叫做自尊。它是一次风卷残云的伤,更是一次刻苦铭心的真。这一辈子,我所能忘记的,和所不能忘记的,都牢牢的和这个叫枫宁的女孩锁在了一起。
七岁那年,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红枫山发呆,直勾勾地凝视冉冉升降旋转的橙色木马。似乎记忆在某个结点上重合了,倏地,记忆又离散了,模糊不清。
这个时候,一个小女孩打断了我。她真的太可爱了,她大步迈出左脚,嘴里喊一声:“一”
然后右脚跟上,同左脚并列,嘴里喊一声:“二”
然后再次迈出左脚,嘴里喊一声:“三”
然后双脚一起往前蹦,嘴里喊:“我们一起走。”
一二三,我们一起走。一边迈步,一边蹦。许多人都好奇地瞧瞧她。
她不算太漂亮,那独特的可爱完全压过了十个漂亮的一百分。她的衣服如雪,雪白的漂亮公主裙,长头发上扎了一条丝带,背上绑了一对蝴蝶翅膀,太阳光线下呈现橘黄色。
我的第一印象,她就是一只北极的小企鹅。欢快而可爱。
她发现了我在盯着她看,于是停下了她欢快错落的脚步,冲我笑了一下,风吹动了她额前的几根发丝,然后侧目往头上的松树望了一眼,上面有一只乖巧的松鼠。再然后,她冲我走了过来。
她的眼睛又圆又亮,久久地看着我。然后蹲到我的跟前,一只胳膊抵到我的坐着的膝盖上,另一只手从衣兜里掏出一捧大白兔奶糖,递过来说:“给你。”
我衣服的款式很老,破旧,且好多天没有洗了。跑出来一天,身上落了层尘埃,头上挂了几根碎草。相比起这个女孩,别提多寒酸了。我的存在凸显出了她的光芒,而她的出现残酷地暴露出我的窘迫。
此刻,我就是一个小乞丐,她是那个把东西丢给小乞丐的人。
我真想一巴掌打掉大白兔奶糖,要知道,这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吗?除了能满足虚无缥缈的短暂虚荣,还要衬托出自己的虚弱,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既然没有,干什么要打掉。
自小,我就养成了权衡利弊的本事。
我拿过奶糖,一口气撕开了全部的奶糖,放进嘴里吃了。
“还有吗?”如果她愿意给,我不会推辞。我说过,我的明月悬浮在野猫的生存境遇之上。
她站起来了,朝四周瞭望,说:“等一下。”
她跑开了,不一会的功夫,跑了回来,手里拎一包好吃的东西。一定是她花钱买来的。我的身上不会有钱,跑出来一天,只能饿一天。家里吃饭的时候,我不敢多吃,也不能少吃。每一餐吃的都很辛苦。吃多了,我这个外来人会遭秋锟的厌恶,吃少了,会引起芷茗的多心。
因此说,饥饿成了如影相随的朋友。
我拿过吃的东西,担心她会拿走剩下的东西,就尽力把东西全部吃掉。
吃了一半,我小心地问她:“为什么给我东西吃?”
“我们做朋友行吗?”
“行啊。”当然可以了,只要她有吃的东西。
“我的名字叫枫宁。”她的样子很高兴,站了起来郑重其事地伸出手来,“高兴认识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我叫秋静。”
“你你几岁啊,我叫你姐姐,还是你叫我姐姐?”
“你喜欢当姐姐,还是喜欢当妹妹?”我张开狼吞虎咽的嘴问她。
“喜欢当妹妹。”
“那好吧,我比你大。我叫你妹妹,你叫我姐姐。”后来知道,她是比我小了一岁,她做妹妹并不亏。
有一次枫宁和我在街上散步,碰见了一场争斗。
一群孩子骂一个孩子。那个被骂的孩子是个私生子,他们骂他是败类,是小怪物,长大了会变成负心汉,会破败别人家的幸福。
身为私生子的我打算躲开了这场争执,没想到枫宁却冲了上去,她一个小女孩竟然敢冲一群男孩子大吼:“闭嘴,你们太坏了。一帮人欺负一个人,羞不羞。”
“小丫头,你再说一句试试,小心我揍废你。”
“你敢——”枫宁握起了小拳头,瞪大眼睛,“欺负人,会让狼吃。”
“我爸爸说了,他是个私生子,破坏别人家庭。他是坏人,他才让狼吃。”
“胡说八道,你爸爸才是坏人。老师说了,欺负人,骂人,打人都不是乖孩子。”
“你爸爸才是坏人。”
“你爸爸坏——”
“你爸爸坏——”
“你爸爸坏——”
……
枫宁和他们吵了好一阵,不清楚他们谁胜了谁败了。最终的结果是,那群孩子散去了,只留下我和枫宁。
我的双目空洞,心里感激的要流泪。这是平生第一次真正感受到的温暖,来得如此猝不及防。这猝不及防骤然撕破了我苦心掩盖的冷漠,不敢直面的伤痕,心底早已麻痹的情感,与此同时,这猝不及防真的令我无地自容,它冷酷地把我的自卑和强颜快乐爆楼在日光的暴晒之下,痛的辛酸且无奈,我不知道怎么缓解痛,驱散无奈。
于是,急促的跑开了,落荒而逃。
之后的几天里,我和小枫宁也见过几次面。她都是到红枫山来找我,我就在红枫山等她。
可是一个月后,小枫宁再也没有来过红枫山,她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我还是天天到红枫山等她,等她的同时呆呆地凝视那个充满了温馨和爱的旋转木马,聆听那桔色旋律,嗅着橙汁一样的甘甜。
小枫宁就这样在我的视线中淡出了,我不知道她那里发生了什么,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不知道她怎么才能找到她,不知道关于她的一丁点音信。
早上,哥哥秋允跑过来问我要不要一起上学?
从赵启军那事开始,班里的邹老师就勒令我待在家里,哪也不允许去,也不允许上学。等事情有了眉目,处理妥当了再到学校。
邹老师出奇地厌恶我,她早想找个机会把我赶走了,这么好的机会她怎么会放过呢!
读小学一年的时候邹娜就是我的班主任,后来她勒令我留级了,就是说我要花两年时间读一年。我和秋允同岁,他比我高一年级。这个新班级里,我要比其他人大上一岁。
小学的规定是,班主任要随班级走:从一年教到六年,到毕业为止。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是留级了要跟着新一届学生重新读一年级才,邹娜不应该,她随着原先的班级教二年级才对,可是她真的也降到了一年级,教新一届的学生,教一年级。这样,邹娜又变成了我的班主任。
赵启军的事儿基本上完结了,我是要到学校里上课才对。在找妈妈的事还没有头绪之前,唯一的选择也是到学校里上课。
“妹妹,你不要怕。九年义务教育谁也无权剥夺,如果邹老师作梗,我们找校长,到教育局告他们。”
说着,他给我端上一碗豆浆,两根油条和几个包子。
“我想休息一天,明天再去。”
他没有思考,连连点头:“也好,你休息吧,休息几天都行。课我来替你补上。”
哥哥是个好学生,他的成绩全校独占鳌头,全市里也算数一数二。市里省里的多次竞赛中都拿过一等奖。
秋允去上学,我也没有闲着,拎起书包也走了。我没有去学校,而是去了距离家里不算太远的孤儿院。
孤儿院不算大,从外面看起来还算精致。深秋独有的枯败气息,枯黄的落叶,破碎的枝条,浓浓的秋凉,它们一起把这座孤儿院烘托的遍体鳞伤。
墙壁上爬了几朵摇摇欲坠的蓝紫色牵牛花,藤条缠绕在墙壁外侧的几棵云杉和雪松上面。还有秋海棠,它们的红色,在绿色和枯黄色的陪衬下显得格外醒目。
黑色的是大铁门,栏杆也是黑色的粗粗铁条,顶端却是个漂亮的造型。
到这里纯粹是为了找一个人,一个私生子,芷茗同另一个男人的孩子。我也不知道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字,没有见过他的容貌长相,只有一个弱势的念头,他一定在这里,我一定能找到他。
秋锟恨这个孩子,诋毁他,说他是个野种,是个怪物,三头六臂,牛头马面,心狠手辣,专门吃小孩,害人。要是见到了野种,一定要骂他,打他。
关于他的情况,我只知道他是个大孩子,比我大三岁,今年十六岁。再就是知道他始终生活在这家孤儿院里,芷茗拿钱供他上学,还经常给他买好东西吃。其它的真是一无所知了。
我走近大铁门,把脸贴到凉凉的栏杆上。一个小房子的门开了,走出个五十岁的大叔,看样子他并不欢迎有陌生人来此,他三晃两晃走过来,不耐烦地邹眉头,冲我喊:“喂,你谁啊?这儿孤儿院,有什么好看的!”
“找人。”
“找谁啊?”
大叔爱答不理,他那样子看上起很困,眼皮直打架。
我完全可以说,是芷茗资助的那个孩子,那么他肯定会知道我要找的人是谁了,芷茗经常来这里,很多人都认识她。
可是,真的不能这样说。如果说了,芷茗就会知道我来过这里,那将是很麻烦的事,她会怀疑。让秋锟知道了我来找个芷茗的私生子,他会不容分说地把我赶出家门。
祸从口出,谨防自己说错话,我始终闭上嘴。顺栏杆往里面瞧,里面栽了好多树,地面落了一层枯叶,还有个漂亮的花坛,上面扣了一个塑料小棚,把花坛的一半笼罩起来。
“喂喂,你倒是吱声呀,干嘛呢!”大叔揉揉惺忪的眼睛,一脸的愁眉苦脸,,“这一天天的都怎么了,不让人休息啊。廿宇那小子属夜猫子的,人家夜猫子晚上走,他可好,晚上走,白天也走。这可好,又来个闷葫芦,一大早上的,这叫什么事吧。唯,你要是没事,可不管你了,你愿意看,自己看吧。大冷天的,冻着了,没人管你。”
我背着身一步一步往后退,视野一点点放大,孤儿院的全貌尽收眼底。随着距离越来越远,视线也渐渐模糊。
这里,我究竟能寻到什么?
它会引导一个女孩快一点找到自己的妈妈?
事实上我真的不知道干嘛要来这里,干嘛要找芷茗的那个孩子。
大概,他是个私生子,我也是个私生子。芷茗是他的亲妈妈,芷茗收养了我。这个不伦不类的对称关系,也许是我来找他的唯一缘由吧。
他是个大孩子了,怎么也会知道一点消息,关于我的,关于我妈妈或爸爸的。
哪怕一点微妙的希望,也不能放过。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帮助我找到自己的妈妈。
找妈妈是渺茫的希望,如果找不到妈妈,根本不会有人拿钱送我到贵族学校,到国外读书。那么,我还只能回到今天的小学读书,维系一个正常人孩子该过的生活。我非常害怕失去过正常人的生活的机会,比如,乞丐就不是正常人的生活。有多少次,我都从这样的噩梦中惊醒。
老实说,我就读的那所小学一点也不差,本市的重点模范小学。好多有钱人会拿出一笔钱,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里读书,说是接受书香氛围的耳濡目染熏陶。
学校里有好多好多有钱的小孩,他们上下学都有漂亮的轿车接接送送,好威风。耳濡目染的氛围变了味,由书香味变成了奢侈和攀比。
我跑到学校,跑到教室的门口,正好是第二堂课的铃声刚刚响过。我不敢往里走了,拎着书包呆呆地站着。
今天老师邹娜的心情特别好,他什么也没有问,没有问赵启军的事情怎么样了,没有问第一天来学校怎么迟到,而是温和地说:“回座位,下次记住了,不许迟到。”
似乎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比我的事情重要一百倍。
教室里安静了,老师走到讲桌,冲大家问:“同学们,我们在一起走过了四个春秋,大家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这么多年大家在一起学习开心嘛?”
“开心——”
“同学们,大家一定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你们高兴嘛?”
“高兴——”
“同学们,你们希望不希望再认识一个新同学,一个新朋友啊?”
“希望——”
“同学们,老师问大家,你们说说,我们班有多少同学啊?”
“五十三个同学——”
“那么,再多一位同学,我们班有多少同学啦?”
“五十四个同学——”
“那好,大家一起欢迎我们班第五十四位同学。”老师率先拍手鼓掌,于是大家一起拍手,我也拍手了。
老师侧过身子,面向了教室门,一边拍手一边喊:“我们第五十四位同学就是——枫宁。”
我绝对是第一个停下的拍手,然后腾地站了起来。身边的几个人也站了起来,伸长脖子往前看。
人轻声嘀咕:“谁是枫宁?”
“不知道,听说她爸爸是当官的,市长。”
“真的?”
“嗯,真的。她妈妈也是官,医院院长。”
“我听说,她们家很有钱。”
“不对。她们家很有权利。”
“我听说,她们家都做大买卖,总去美国和法国溜达。”
……
这些话我听得清清楚楚,可我更想知道这个叫枫宁的人,她究竟是我失散了多年的小枫宁吗?
我紧紧地盯着门口——
一个光彩照人的女孩走了进来,雪白纯洁的丝巾,毛茸茸的衣服,脖子上还挂了个坠子。她身边的人是校长,她们并排走到了讲台,校长慷慨地说了些什么,这次不要说是一句,就算一个字也听不见了。因为,她就是我认识的小枫宁。
我相信,她就是从前那个小枫宁。
这么多年,枫宁的变化真大,简直是换了一个人。她个子高了,从前是短发,如今是长发。比从前漂亮,眼睛也比从前亮。时间是个残忍的魔术师,它能让一个人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但也不全是这样,有些东西永远变不了,她的呼吸,她的气质,她的可爱永远不变。
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可爱的小枫宁。只是,不知道她还能认出我来吗?
我的视线始终没能离开她的身体,如同当年紧紧地盯着那只开心蹦蹦跳跳的小企鹅那样。枫宁在这视线中察觉到了什么,她冲我这里望了一眼,她那表情,她笑了,她惊讶,她兴奋。
原来她还认识当年的秋静。岁月风干的仅仅是我们的容貌,却奈何不了我们心灵的共鸣和情愫。
就如当年那样,她一点一点地往我这里走过来。当年是在红枫山公园,想跳就跳,想蹦就蹦,随随便便,不会受到干扰,今天是在教室里呀,枫宁她居然没有一点拘束感,她闲庭信步地,旁若无人地走了过来。
所有人,包括老师和校长高贵目光倏地、齐刷刷地瞧向了我。真有一种豪情万丈的自豪感。
与此同时,乔莎也走了过来,她和枫宁一起站在我身前。她和枫宁一样,都是光彩照人的女孩,幸福,富有。
乔莎的家非常有钱,五岁生日,她爸爸从法国买了一个几千元的高档风铃;六岁那年,爸爸送她到外国读书,可是她讨厌外语,不喜欢国外的生活,于是就回来了;十岁生日,她爸爸送她的生日礼物是一亮法拉利轿车。
我和乔莎从小就认识,貌似她对我很好,我对她也是恭恭敬敬。可我们不是玩伴,更不是朋友。我和乔莎的关系,最贴切的形容就是,我是一只野猫,她属于人类。
在我蹲着,或者坐在地面的时候,她会把一个千元的风铃居高临下地丢给我:“喏,送给你了。”
然后,她拍拍白嫩的小手,大大咧咧地,扭着腰肢走开。
她会把超级好吃的糕点分给我一点,然后说:“怎么样,没吃过吧?如果不是我,你一辈子也吃不上这么好的东西。知道不,这是个芬兰的原汁奶油披萨,好贵好贵的,你一身的衣服也才够你吃上一口。只要你听话,服从我,我会隔三差五地给你一点吃。”
我不会因为所谓的“不吃嗟来之食”而拒绝乔莎。生命和苦难经历告诉我:目前来讲,我真的需要这些东西。
生活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于我更是如此。假如非要固执地在尊严和低贱之间选择一条泾渭分明的河水,那么,生活就不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了,生活会把你搅乱,那条清高的河水也会淹死清高。
事实上,我是个比谁都需要尊严的人,甚至极端到了把尊严理解成高贵和炙手可热。这又何妨呢?我是个坚强的人,不会把尊严看成虚弱的面子,我的尊严是血液中流淌的贵族血液,永恒的高贵,积淀了几代人的高贵。看着吧,乔莎,你只不过是个弱不禁风的孬种,等我找到了妈妈,一定比你还有钱,我也会有红色轿车,会有好多好多的漂亮的衣服穿。
你不是需要高高在上的感觉嘛?好啊,我给你。
你不是喜欢君临天下的威严嘛?可以,我奉承。
乔莎把一条胳膊搭到枫宁的肩膀上,冲座位上的我说:“秋静,我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
“姐姐,我们早就认识了。”
“你们认识?”乔莎有点匪夷所思,她瞧了我和枫宁,“你们怎么可能认识呢?你不是昨天才从国外回来吗?”
原来枫宁和乔莎认识,她们一定很友好吧。原来,乔莎知道枫宁的音信,我却什么都不知道。刚才的开心变成了麻利大小的不悦,那豪情万丈的自豪也没有了。
“对,是昨天才回来。我们小时候就认识了。”枫宁和乔莎继续说。
“小时候?”
“是小时候,已经好久了!”
“这么久了,你怎么还能认出来?”
“当然了,因为我们是姐们。”
“胡说八道。”乔莎也不悦了起来,她哼了一声掉身走开。
“姐姐——”枫宁抓起我的双手,她的手很滑,婴儿的皮肤一样柔软,“这么多年了,好想你呢。真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啊……”她说了一大堆,我情愿把这些理解成唠唠叨叨,甚至喋喋不休。
真的无法相信,我们的重逢会是这样,这样无聊情绪下的一次无聊的碰撞。与其这样,不如当年不曾邂逅,与其这样,不如永不相见。
到了上学的年龄,枫宁去了英国读书。英国的教育虽然好,父母也有他们的担心,一个孩子自幼熏陶在西方文化中,那肯定会疏远了中国传统文化,对汉字的敏感也会降低。他们决定让枫宁先回归,在国内读完小学生下的课程,读完初中、高中,再去过外读大学。通晓古今,学贯中西,这是他们给枫宁播下的种子。
邹老师从讲台上走下来,把枫宁拉到讲台。她要枫宁在新同学面前做个自我介绍。
“同学们好,我叫枫宁——”枫宁刚说一句,让邹娜打断了,她说:“用英语说,好吗?”
谁都知道,这是邹娜给枫宁一个充分展示才华的机会,我才不感兴趣呢!
可是,很快我就让枫宁征服了。是发自内心的征服,不可抗拒的征服。这征服柔情如丝,似一粒种子让丝丝春雨所沐浴,是一种唤醒,更是内心的憧憬和崇拜。
我见过翻译们说外语,也听过外国人演讲,他们全不具备枫宁的独有的内蕴。枫宁字正腔圆,她一笑一颦、一言一语饱含了不容置喙的魅力。
一首歌,只有一个人才能把歌词的内涵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枫宁就是那个可以触碰你灵魂的天使,一个真正的灵魂贵族。超尘脱俗的仙子。
瞬间,我的心开始心猿意马。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往往能激发我无尽的憧憬,虽然我并不清楚这憧憬能否遂愿。那共鸣,那鼓点一样的心里轰动,足可以把我抛到九霄云外之巅。
我所期待的是高贵加身,因高贵而带来的艳羡,和那高不可攀的自豪感。
这份撞击到心灵上的冲动,还有试图把这一切拥有的冲动,只有枫宁才能给予我,并把这份冲动演变成蠢蠢欲动的勇气。这能量是任何人都不具备的,乔莎的巨富和崭露头角的才华不具备,哥哥秋允年年全校第一,赢得了无尽的荣誉和掌声,可他同样不会令我羡慕。
枫宁,她却具有这样的魔力。只有那些不易具备,或者说我不易具有的才华和能力,才令我如痴如狂的崇拜。
下意识中,我那衣服袖子用力的抹了一下眼睛。
枫宁今天所享有的,正是我所渴望的。
枫宁,我要有你所有的全部。我要超过你,远远的超过你。一定!总有一天,我会如愿,超过你!
身边有人开始议论,说枫宁多么多么厉害,有人说,枫宁的钢琴最厉害,她十岁就拿了钢琴十级,还拿过欧洲维也纳什么比赛的第一名。
放学的时候乔莎和枫宁分别坐上了自己的轿车,各自回了各自的家。我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把这一切全看在眼里。
枫宁和乔莎一样,她们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她们之所以优秀是因为她们具备受到更好教育的资本,她们有钱,可以到国外上学,可以花钱学钢琴。
哪一天我才能像她们那样呢?
妈妈干什么不要我?
这么多年来,不管是风雨和寒霜的严相逼,还是涂抹星子的嘲讽,巴掌拳脚的打揍,都不足以让我崩溃,因为我相信,只要找到了妈妈,命运的指针就会改变,我也会平步青云,扶摇直上九万里。
我相信妈妈是个非常非常有钱的人,爸爸可能是个豪门巨富。找到了他们,我就可以接受贵族一样的教育,到英国美国留学,天天住别墅,做有司机替我开车的小轿车。
别人有的东西,我要有;别人的幸福,我要超越他们。
正是这个信念一次一次重新点燃了一次一次熄灭的憧憬之烛。哪怕它是不切实际的,甚至是荒诞不经的,可是,我真的需要这个信念。
我相信,这是真实的。
红枫山的依恋,回味无穷的旋转木马,还有橙色和桔色的味道,它们用静静的旋律暗示了某些真相。妈妈真是个巨富,爸爸同样是个豪门巨子。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抛弃自己的亲生女儿呢?
……